[社会代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类垃圾桶购置项目
[社会代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类垃圾桶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LHS-ZB-20200802(01)、JLHS-ZB-20200802(02)、JLHS-ZB-20200802(03)
项目概括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类垃圾桶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JLHS-ZB-20200802(01)、JLHS-ZB-20200802(02)、JLHS-ZB-20200802(03)
1.2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类垃圾桶购置项目
1.3采购需求:
01合同包:
(1)60L垃圾桶3000个(喷涂颜色按甲方指定颜色喷涂),要求全新高密度聚乙烯制作;桶身为长方形,有桶盖,桶身底部有橡胶轮;造型美观,光滑无毛刺、修边平整,比例匀称,表面光滑平整,无波纹、划痕、墨点、杂质、气泡、裂纹和其它附着物。
(2)120L 垃圾桶4000个(喷涂颜色按甲方指定颜色喷涂),要求全新高密度聚乙烯制作;桶身为长方形,有桶盖,桶身底部有橡胶轮;造型美观,光滑无毛刺、修边平整,比例匀称,表面光滑平整,无波纹、划痕、墨点、杂质、气泡、裂纹和其它附着物。
02合同包:
(1)240L垃圾桶4400个(喷涂颜色按甲方指定颜色喷涂),要求全新高密度聚乙烯制作;桶身为长方形,有桶盖,桶身底部有橡胶轮;造型美观,光滑无毛刺、修边平整,比例匀称,表面光滑平整,无波纹、划痕、墨点、杂质、气泡、裂纹和其它附着物。
03合同包:
(1)亭子64组,规格为3200*1000*2400,材料为白钢,要求有普通混凝土基础(基础深度15-20cm),要求有宣传栏。四分类一组的普通分类箱64组(喷涂颜色按甲方指定颜色喷涂),尺寸要能嵌入亭子内,容积为240L,材质为全新高密度聚乙烯。
(2)二分类一组的分类箱323组(喷涂颜色按甲方指定颜色喷涂),容积为240L,框架材质为白钢,内胆为全新高密度聚乙烯。
(3)以上垃圾桶及亭子需要中标单位运送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
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毕。
1.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1.7 采购预算:01合同包1160000元;02合同包1166000元;03合同包117358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2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1.3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1.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每年);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最近年限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为准,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每年);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3.3 投标人具有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3.4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01合同包→02合同包→03合同包。
2.3.5投标人允许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且只能在1个合同包中标,在前一个合同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合同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3.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每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9点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10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通达路2177号
联 系 人:李帅军
联系电话:0431-8573789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017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104310970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县区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
|
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