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3省道(吴中区段)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S343省道(吴中区段)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吴中区路灯管理所 的 S343省道(吴中区段)道路照明工程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S343省道(吴中区段)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222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安装工程 招标金额:222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8-1 至 2013-3-3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 道路照明1标段 安装工程 路灯灯光 222.0000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时限以2010年5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2-7-9 上午 09:00 至 2012-7-13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2-7-13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2-7-13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2年7月13日下午15:00时至16:30时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号码、地址等);
(2)吴中区外企业需至吴中区建设局建管处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吴中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是核准的);
(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2年4月至6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吴中开发区宝丰路28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东苑路54号1幢3楼
联系人: 邹娴 传真: ****-******** 电话: ****-********
邮编: E-Mail: yczjzx2008@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葛蕾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S1100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7-9 至 2012-7-13

13. 备注: (1)请各投标单位在预审材料封袋上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否则不予认可;
(3)请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近三个月(2012年4月至6月)的社保交费证明原件;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核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核验原件的或未提供原件核实的,在资格预审中不予通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4.4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原件放在项目经理证原件内一起投箱。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6)本1标段为重新招标,之前参与本项目2标段的报名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报名,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原1标段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需重新刷卡报名,投标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再交纳。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提醒:(1)原一级和二级项目经理证停止使用,企业投标时需凭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办理IC卡,具体按(苏建筑〔2008〕12号)执行。
(2)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提前办理IC卡制卡手续(报名结束时间前两小时),以便工作人员有充足时间录入相关数据,并制作IC卡,避免影响投标报名。
(3)各施工企业采用网上报名时,请尽量提前进行(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天),若网上报名失败仍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有形市场采用IC卡报名。
(4)IC卡办理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农贸市场二楼IC卡办理窗口。




评标办法评标的程序、方法及定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计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评标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方法如下:本招标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计委令第30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确定中标人。确定最高得分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一、清标委员会组成及清标内容:由招标人代表、代理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共三名。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清理出投标的目标工期、目标质量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其按重大偏差处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第二步、本工程将采用广联达惠中软件有限公司的评标软件进行商务标的清标,投标人把最后的数据刻入光盘时,必须按招标人所发光盘中的使用帮助进行,否则将按重大偏差处理;(咨询电话:****************)第三步、导入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清理,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存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及顺序、格式与代理单位提供的不一致时,按重大偏差处理;第四步、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与标底的综合单价进行比较,列出投标人综合单价高于标底综合单价偏差率超过+10%或负偏差低于-20%且合价偏差金额±3000元以上,作为过高、过低综合单价项;第五步、计算不合理的单价项的数量。经济标评委应审核清标结果。对过于低的投标报价可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低于成本的按废标处理。对因标底误差而导致的过高、过低综合单价不计入偏差合计数目。同时明确标底错误。第六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根据本工程发包方式及苏州市有关规定,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七名评委组成,其中七名评委从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七名评委中两名为经济评委,五名为技术评委。三、本工程评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工程情况,确定下列评审因素及各因素所占分值和比重:投标报价满分88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2分(得分不计入总分);投标报价合理性(此项为扣分项)最多扣2分,扣分计入总分。(一)工程质量部分 投标的目标质量必须达到招标的质量要求,达不到的不得标,并不进行经济标、技术标的评审。(二)施工工期部分 投标的目标工期必须达到招标的工期要求,达不到的不得标,并不进行经济标、技术标的评审。 (三)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共计12分,得分不计入总分)1、施工步骤、形象进度:0~2.0分;2、主要施工方法:0~2.5分;3、技术先进性、机械设备适用性:0~1.5分;4、主要施工措施(质量、安全、文明、节约、扬尘污染防治):0~2.5分;5、合理加快进度,缩短工期的措施:0~2.0分;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0~1.5分;7、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总页数不超过60页(其中不含暗标封面),否则扣2分。最高分为12分,得分不计入总分,7.2分以下(不包括7.2分)的不得标,但其经济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四)投标报价部分(满分为88分,得分计入总分)1、本工程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标底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下浮系数+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或者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凡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在开标前在苏州市工程建设网(www.szcin.com)进行公示。2、将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投标报价超过五个,去掉最低和最高报价后各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8%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为五个及以下,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8%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相比较,当:(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88分;(2)当百分率大于0.00%(不含0.00%),每上浮1%扣2分;(3)当百分率小于0.00%(不含0.00%),每下浮1%扣1分;(4)上述得分均以插入法计算。3、报价均以元为单位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五)投标报价合理性(最多扣2.0分,扣分计入总分)此项为扣分项目,根据清标第六步得出的不合理项数结果进行扣分:每项扣0.02分,最多扣2分。四、在综合评分评比的评标标准中,若出现中标结果得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情况时,对于最终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可以任选以下方式中的一种:1、得分的精确度相应的顺延,即从原来小数点后二位的精确度,增加为小数点后三位、四位、……的精确度,直至出现差异为止;2、在招标办和相应监督人员的核准下,由招标单位依法确定合理中标人。五、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进行。六、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注:评标办法具体如有调整,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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