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水壶等招标公告
电水壶等招标公告
[2012/7/5至2012/7/11] 南京林业大学就教学科研仪器、电水壶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关资质的生产供应厂商报名,参与竞争。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NLZB*******-教学科研仪器、电水壶招标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三、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供应商或厂商; 2、投标人是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次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具有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或相关产品的代理资质; 4、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诚实守信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和方法: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购买标书。招标文件售价:壹佰元整/份,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地点:南京市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老图书馆112室(设备管理科)。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行政4号楼(老招待所)一楼招标会议室 3、投标文件接收人:招标办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行政4号楼(老招待所)一楼招标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仟元整。交纳形式必须为有效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五天内保持有效。如成交则在货物交付后无利息退回;如未成交,则在评标结束后无利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交校招标办,地点:行政4号楼(老招待所)一楼招标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设备管理科 联系电话: ***-********;***-******** 南京林业大学招标办 2012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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