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沁高速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招标公告

高沁高速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沁高速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采购(ZTSSJ-WZ-2012-2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高沁高速钢材水泥外加剂采购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就高沁高速公路LJ4标段所需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组织集中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ZTSSJ-WZ-2012-20
二、项目名称: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沁高速公路LJ4标段项目部。
三、采购内容:
各规格钢筋及工字钢4882吨,各规格水泥40800吨,二级粉煤灰10736吨,聚羧酸减水剂265吨,速凝剂332吨。
四、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有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生产厂取得ISO9001认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合法名称、组织机构、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良好的技术力量、良好的财务状况、相应规模、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内部控制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
6、投标人应具有在近三年内为铁路、高速公路等大型项目项目提供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五、取得采购文件:
欢迎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于2012年7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午13时至18时(北京时间)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沁高速公路LJ4标段项目部(山西省沁水县胡底乡樊庄煤检站)取得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现金形式递交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中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邀请函回复确认:
投标人应于2012年7月1日12:00前回复确认。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2012年7月10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交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沁高速公路LJ4标段项目部(山西省沁水县胡底乡樊庄煤检站)。
招标会议于2012年7月10日9:30(北京时间)在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沁高速公路LJ4标段项目部(山西省沁水县胡底乡樊庄煤检站)召开。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沁高速公路LJ4标段项目部
地址:山西省沁水县胡底乡樊庄煤检站
邮政编码: 048214
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沁高速公路LJ4合同段项目部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晋城分行
账  号:3569 0000 7910 207
联系人: 杨 龙
联系电话:0356—******* 155*****535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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