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辖区铁路住宅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辖区铁路住宅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辖区铁路住宅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辖区铁路住宅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9]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铁路鹰厦线华安段华安站(华丰)、华安站(罗溪)、潭口站、金山桥站、西坡站、溪南坂站、利水站、绵良站、鹅山站、小集站共10个铁路站住宅家属区部分室外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内容:砌筑排水沟626.5米、花池70.06立方米、围墙20.51立方米,安装护栏128.1米,场地硬化7856.88平方米以及清杂等;工程概算总投资284.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2.6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辖区铁路住宅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预算总价及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建筑物层数<25层;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群体工程<10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玖万陆仟零贰拾捌元贰分(含暂列金玖万元),小写¥*******.02元(含暂列金9万元);K=10%;招标人发包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零陆仟肆佰肆拾贰元柒角(含暂列金玖万元),小写¥*******.7元(含暂列金9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据闽建建[2016]5号及其他文号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闽建告字〔2020〕59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要求投标人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纸质保函原件一并在线上传后加盖电子印章。(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 月22 日08 时30分00秒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9 月3 日16 :00 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陆千元整(小写¥3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9 月4 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栋28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yuanxuzb@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王秀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6号、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地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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