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物2020-208(二次)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大机配件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呼铁物2020-208(二次)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大机配件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大机配件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呼铁物2020-208二次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9月17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工务机械配件(详见附件)

二、主要事项:

2.1 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总则:1.第1-24包所供货配件须符合RGH20C道岔打磨车机械的设计技术性能要求、配件安装的互换性要求、原车原装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通过改装等方式进行安装。配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及原铁道部有关大机配件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满足设备原生产厂的车型使用要求。第25-72包所供配件必须符合原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第五列GMC-96B钢轨打磨车使用要求。供货配件须符合机械的设计技术性能要求、配件安装的互换性要求、原车原装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通过改装等方式进行安装。2.第1-24包投标单位须是美国HarscoRail公司国内代理商(经销商)或配件生产厂或配件生产厂代理商(经销商);第25-72包投标单位须是SPENO公司国内代理商(经销商)或主机企业或主机企业代理商或配件生产厂或配件生产厂代理商(经销商);配件生产厂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或等效于国际标准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代理证明文件。3.配件生产厂或配件生产厂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配件合法有效的主机厂技术认可证明或装机证明或配件生产厂给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近三年同类配件路内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发票)。4.第25-72包,按照铁总运[2017]218号文件要求,A、B类配件生产厂或配件生产厂代理商(经销商)需出具配件生产厂持有的《工务机械车配件供应商技术审查合格通知书》复印件或“铁路产品认证及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中可以证明配件生产厂商为合格供应商的截图证明或主机企业出具的配件生产厂商提供配件符合铁总运[2017]218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2.2 辅助性能要求:投标进口配件时须提供报关单复印件(部分),供货时须提供报关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盖供货厂商的章)。进口A类配件供货时必须提供该批次配件详细报关单复印件或主机厂出具的技术证明。第1-24包供应进口配件时须有美国HarscoRail公司或进口品牌生产商供应该批次配件的记录证明、标识、型号、批号及编号。第25-72包供应进口配件时须有SPENO公司或进口品牌生产商供应该批次配件的记录证明、标识、型号、批号及编号。

2.3 质量保证要求:卖方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1.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原车装配的正品配件;供货配件应有批号或编号,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2.质量保证期由装车使用之日计算,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供货商负责。

2.4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买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如运输途中损坏由卖方无条件补齐。2、设备发生故障后,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提供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1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包换。卖方应提供满足用户要求的有关设备、仪器使用所需的全部随机配置。3、技术性能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配件,供货商应及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退换货服务,如更换替代产品需出具证明。4、所供产品的生产商均须在其产品上标注清晰、永久的生产商及配件规格型号等标识(由代理商供货的配件,需在每件配件上粘贴代理商标识,以便采购单位对配件的装机考核和问题配件溯源,该标识不得遮盖生产商标识)。

2.5 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①安装调试:厂家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证设备达到正常的运用状态。②负责提供相关缆线及辅助材料。③人员培训:厂家负责对使用单位的作业及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配件、附件要求:①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按说明书配置配件;②附技术说明书。

2.6 交货日期要求:按物资需求表到货时间。

2.7 履约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一年。履约期限内,若中标项目被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范围且已确定中标人,履约期限自动变更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

2.8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9 验收方式: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代理商交货时随货附投标文件中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及代理商与授权单位的该项产品供货合同。)

2.10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1 其他:中标人需登录95306网站进行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近3年国铁业绩,生产厂注册资金(本):不低于1000万元。

代理商注册资金(本):不低于500万元。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在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在近一年内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拟供物资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投标人被国铁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物资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其相应产品;

所供物资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未能持续有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及包件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投标人为联合体(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联合体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不符合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要求。

4 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5 时间、地点安排:

5.1开标时间:2020年9月17日8时 3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7时00分

售标时间:2020年8月22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止,每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公开出售(节假日不受理)。

5.2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6 联系方式:

6.1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56*****715 联系人:韩涛(工务机械段)

6.2 投标文件、程序咨询电话:0471—*******联系人:郭宇晨

6.3 合同签订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机械段 联系人:韩涛156*****715

7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7.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人民币,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费,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发送报名表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7.3.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标书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7.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1)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表需填写盖章并扫描为图片格式发送邮件至邮箱gyc0113@126.com,报名资料不全、标书费转账错误或逾期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使用电话或传真进行确认)。

7.5.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将根据报名表所填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进行邮寄。

7.6需发二次公告的,以二次公告的内容和开标时间为准。

8.关于开标的说明

疫情期间,为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汇信公司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通行码在我区互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投标人做出如下要求:

8.1必须办理我区健康通行码,申请方法:微信关注“青城医疗”公众号,在个人中心进行健康码申领,申领成功后“出示健康码”,显示绿色二维码方可入场;

8.2只能委派被授权人单独参加线下开标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8.3必须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9三定标招标采购报名时需填写附件3: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签字盖章后将彩色扫描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投标时务必携带原件参加开标仪式。

附件1:报名信息表

报名信息表

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票信息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发票及中标通知书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投标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如:呼铁物2020-208(二次)-1(请您根据所投标段正确填写标段号)

银行汇款凭证或支付截图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或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

3.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4.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注:如个人有其他情况,可后附说明。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从何地来呼: 来呼时间:

体温: ℃

2020年 月 日


附件3: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编号为呼铁物2020-。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中标,待该招标项目履约期结束后及时与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核对实际供货情况,并提供供货发票或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作为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依据,按招标文件中的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履约期结束后半个月之内缴纳中标服务费,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名称:

(盖章)

2020年月日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配件 呼和浩特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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