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厦学校(南校区)智慧食堂设备、智慧物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石厦学校(南校区)智慧食堂设备、智慧物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厦学校(南校区)智慧食堂设备、智慧物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1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CG********90

2.项目名称:石厦学校(南校区)智慧食堂设备、智慧物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 1)采购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
( 2)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才可对本项目进行响应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至评审结束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 5)不接受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送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8:30:00至2020年09月01日 09:3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ft.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cgzx.sz.gov.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电子密钥咨询:******** ********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 8月 26 日 9 点 30 分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0年 8 月 27 日上午12时前(北京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43号窗口,联系电话:****-********。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ft.szzfcg.cn),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路       
    联系方式:  肖老师:****-********      
    2.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福田区委大楼1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8月21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2">-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2&type=2">-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2&type=3">-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物联 食堂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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