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广场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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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广场雕塑公告

项目概况

宪法广场雕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2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C********184

项目名称:宪法广场雕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采购需求:在本溪市宪法广场建立一座宪法主题雕塑。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且投标人是具有雕塑制作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2020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2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9月02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需要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司法局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75栋 

联系方式: 177*****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科长

电 话:?177*****7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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