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市政及附属设施项目创新大道、绿梅街、美杨路、河阳北路路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中建七局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市政及附属设施项目创新大道、绿梅街、美杨路、河阳北路路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ec********537
一、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市政及附属设施项目由中建(郑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我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
目前我公司拟对创新大道(金盏街-莲花街)、绿梅街(翠柏路~创新大道)、美杨路(金盏街~莲花街)路面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优秀施工分包商。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的四条路全长2095.83m,其中创新大道(金盏街-莲花街)全长481.479m、绿梅街(翠柏路~创新大道)全长约 288.802m、美杨路(金盏街~莲花街)全长约 586.627m、河阳北路(金盏街~莲花街)全长 738.92m。
2、招标范围:创新大道(金盏街-莲花街)、绿梅街(翠柏路~创新大道)、美杨路(金盏街~莲花街)路面工程 ,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含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等)涉及到的与路面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做法以图纸为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并不超图纸设计量计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索赔。投标人报价时不针对具体标段,待投标人所报单价中标后由招标人统一划分各自中标标段。
3、招标内容:
1.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专业分包的分包形式,包工包料,以包人工费、材料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除外)、机械费(燃油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机上人工费)、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夜间施工措施费、施工中分包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物价上涨因素、包环保覆盖费、扬尘治理费、抢险、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利润、风险、税金及附加费等政府要求的各类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因本工程现场任何情况发生的机械停滞费、人员窝工费,包含车辆清洗、道路清洁等扬尘治理措施费等全部费用的形式承包。并满足现场CI要求及达到局标杆工地及当地环保要求并同时满足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等环保要求的全包方式承包。
2.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中(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涉及到的全部施工等)显示的路面工程等一切相关的工作内容,列项详见清单报价表,本工程详细情况详见图纸,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一)沥青面层:原材料检测、沥青料拌合及运输、透层油及粘层油撒布、封层(喷油、布料、压实)、沥青混凝土机械摊铺(局部人工找补)、新旧路面搭接、接茬处理、整型、压实、养护、成品保护、设置路缘石及栏杆防污保护、工完场清、隐蔽工程资料。
(二)人员管理:项目部统一发放工人安全帽及1套工人服装(含反光背心),所需费用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在进场后,要接受项目部为期三天的培训教育(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化做法),并且三天内须向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提交进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并随工程进展在每月5日前将月度人员实名制登记表、月度人员考勤表、月度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表(工资发放时须邀请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场)提交给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每滞后一天,乙方须支付每次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
(三)放线:控制线和控制标高由承包人负责,其它细部线和标高由分包人负责引测,承包人负责检查、复检。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若不按承包人相关要求操作或因自身责任发生工伤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分包人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四)上述工作内容施工时的交通管制及相关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二次场内倒运、冬雨季施工措施、夜间施工措施、工程完工后垃圾清运达到料净场清、成品保护以及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的以及后期分包工程交工、验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方提供材料设备
(1)机械设备:招标人提供:无 。
(2)材 料:招标人提供 :无 。
(3)工人宿舍由投标人提供。工人住宿被褥、生活用具、生活区水电费等生活相关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承担。临时用房采用阻燃材料,统一规划,方案布局满足中建系统标准化要求。
(4)施工现场用电:招标人提供本分包工程范围内施工用临水、临电接驳点,供电至二级配电箱(含二级箱),投标人负责二级箱以下电缆、电线及配电箱的安装,临水接驳点后水管的铺设及临水临电设施的施工费用及维护,施工所用水电费由投标人承担。为此,要求中标人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一个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和安全员;
4.投标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包含内容
(1)机械设备:除招标人提供之外,其余均由投标人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备用发电机、双钢轮压路机、胶轮压路机、小型压路机、装载机、摊铺机、洒水车、自卸汽车以及其他必备机械和施工所有所需的辅助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等)。
(2)材料及用具:除招标人提供材料之外全部和本分包工程施工相关的材料及劳保用品均由投标人提供并承担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细/中/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黏层油、透层油、沥青单层表处、模板、电线、机具用电缆线和各机具配电分箱、夜间小型照明灯具等其他必备机械及所有所需的辅助材料、辅助工具、沉降观测标识、沉降观测板等。
注:1)投标人负责采购的材料,须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2)投标人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现场代表检验。投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不符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现场代表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投标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人现场代表发现投标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投标人负责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区。
5、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署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须满足招标人总体进度计划。工程整体工期按照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要求确定,仅作为评价投标人组织能力的参考,不作为工程实际施工要求,但合同中签订的工期要求应严格于招标文件中工期承诺。
6、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1.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河南省及郑州市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质量验收等级:合格。
7、工程质保期:自单条路工程施工完一个月起18个月。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路面施工经验的分包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4、须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设备实力和较强的垫资能力。投标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若投标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发包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5、施工经历要求: 至少独立经营过一个以上类似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投标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7、现场施工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在施工中,投标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发包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8、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9、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名册内分包商或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有合作业绩的或新考察准入单位。
10、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严重不良记录;与股份公司各单位合作没有严重不良合作记录。
11、对已合作单位在其他在建项目近半年内出现配合、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或出现分公司/公司约谈现象),招标人根据情况有权进行资审淘汰。
五、投标申请单位需用本单位在云筑网https://jc.yzw.cn注册的账号登陆进去自行报名,并上传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附件4: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20年08月21日下午14:30至2020年08月24日上午10:30。
六、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20年08月24日在云筑网上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七、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服务监督邮箱:704-clsbb@163.com
招 标 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与文景路交叉口
西北国金中心D座6楼
联 系 人:代士伟
联系电话:********920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采购部
2020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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