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分公司水务车间污泥焚烧装置木质活性炭采购
锦西石化分公司水务车间污泥焚烧装置木质活性炭采购
招标公告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水务车间污泥焚烧装置木质活性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SHSW-2020-147
本招标项目水务车间污泥焚烧装置木质活性炭采购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木质活性炭80吨,投标最高限价72万元,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木质活性炭生产许可的生产商并提供相关证明。(3)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参加锦西石化水务车间污泥焚烧装置粉末活性炭投标的产品需满足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日,至少具备3个在污泥焚烧装置上的良好应用业绩,并持续应用3年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4.投标方于商务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约定时间、数量分批送货;
5.不接受已列为中石油黑名单的供应商,不接受曾在污泥焚烧装置应用不合格的供应商;
6.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且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中国石油质量监督检查中无招标物资不合格情况。无其他不良影响履约记录
********7">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3日上午8时至2020年8月28日下午17时购买标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填写附件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连同汇款回执截图发至联系人邮箱。报名时间以汇款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3、标书费统一汇款到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并在备注中写明:
(1)JXSHSW-2020-147标书费,(2)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请将汇款回执发到联系人邮箱。
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电话:****-*******
传真:****-*******
邮编:125001
********8">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412房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请邮寄投标文件。收件人:袁洪申,收件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转账、电汇备注栏注明 “锦西石化分公司JXSHSW-2020-147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6">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上公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会议室。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 邮 编: 125001
联 系 人: 袁洪申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yuanhs@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盖章)
2020 年8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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