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四大队(兴仁)办公楼建设招标公告
交警四大队(兴仁)办公楼建设招标公告
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坡头区交警四大队(兴仁)办公楼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坡头区交警四大队(兴仁)办公楼项目已经卫发改发[2012]29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坡头区交警四大队(兴仁)办公楼项目
建设地点:兴仁镇109国道以北、兴仁保线站以西、田玉江民房以东、兴仁镇东滩一村沙地以南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624平米,建设三层砖混结构办公楼
概算投资:526.8万元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在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外地企业报名必须提供进宁备案许可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发售时间另行通知,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7月26日,地点为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公安局交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
警察支队 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中央大道北侧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东街宁夏
宝路通产业(集团)公司四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左志刚 联系人: 张 莉
电 话:137*****786 电 话:****-******* 13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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