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福州市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发改审批[202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远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连江南路(三高路—则徐大道)东侧,林浦路南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1条款第14条)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包括龙院路、美林西路、美林东路、美林南路四条道路,其中:龙院路设计长度为 220.172 米,宽 40 米(本次修建南半幅 20 米);美林西路设计长度为 617.505 米,宽 24 米;美林东路设计长度为552.9 米,宽 16 米;美林南路设计长度为 256.409 米,宽 18 米。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下浮5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936956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0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等级为0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24 09:00:00至 2020-08-28 17:00:00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09-21 09:4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 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远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湖前综合楼A区4层,邮编:350008
电子邮箱:/
电话:****-********,传 真:****-********
联系人: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保证金咨询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安置房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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