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视频彩铃合作包合作方招募(第三期)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视频彩铃合作包合作方招募(第三期)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关于开展2020年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视频彩铃合作包合作方招募(第三期)的通知采购公示编号:UADYLYCGGS********01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20-08-20 00:00:00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0-08-24 23:55:45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视频彩铃合作包合作方招募(第三期)的通知

为推动中国电信数字音乐业务发展,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音视频彩铃服务,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乐公司”)根据《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渠道合作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的规定,进行第三期渠道合作方公开招募。

第一章 产品介绍

视频彩铃合作包是一款由渠道商整合其具有版权使用资质的音视频内容及平台资源,依托数字音乐业务平台,为电信用户提供的可将视频、音频作品设置为视频彩铃的包月服务产品。

第二章 引入基本要求

音乐公司实施开放性的合作策略,与合作方公平合作,实现合作共赢。各产品渠道合作申请方相关资质均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须为依法成立并在经营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二)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申报前的两年内未列入中国电信不良信用名单。

(四)须满足音乐公司内容合作管理相关规定,且必须提供可授权的视频清单及相关证明。

第三章 评审方式

采取公开评审入的方式进行。

资料初审

音乐公司审核渠道合作方提交的接入资料。

2、准入评审

音乐公司对初审合格的渠道商开展准入评审。按照《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渠道管理办法(修订)》中的《附件3: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渠道接入合作评分表》的项目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得分达60分的渠道商,可进入试营销阶段。产品试营销的方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试营销成功的用户量只作为正式评审的参考依据,不计入合作结算中,不与渠道合作方进行结算。对于没有成功接入的渠道商,原则上自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音乐公司不予受理其新的接入申请。

3、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合同签署

公示期满后,音乐公司与渠道商开启合作协议签署流程。

第四章申报材料要求及步骤

申报材料要求及步骤指引请下载附件参阅,并按照附件内容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和申报。

第五章 考核退出说明

音乐公司将对成功评审接入的合作方进行考核,如出现以下情况,音乐公司有权终止与合作方的业务合作关系并解除协议:

1、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未完成接口对接;
2、接口对接成功后三个月内业务量未有新增用户;

3、甲方在每个自然季度的首月月末(即1、4、7、10 月的30 号前),对乙方上一个完整的自然季度(指1-3月、4-6月、7-9月或10-12月)的情况进行考核。若乙方连续2个季度考核评分低于60分。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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