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与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招标公告

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与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与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2〕371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专业咨询、工程设计、监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甲级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已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2年07月10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2年07月16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07月10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07月30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410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07月31日 1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07月31日 10: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 2012年07月31日 10: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 东莞体育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经办人名称: 殷景升
联系电话: ********
注:采购文件仅限上班时间发售

东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371号项目名称: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与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一、说明 8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8 2.定义 8 3.合格的投标人 9 4.合格的服务 9 5.投标费用 10 二、招标文件 10 6.招标文件的组成 10 7.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10 8.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修改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11.投标文件格式 13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 13.投标报价说明 14 14.投标货币 15 15.投标有效期 15 16.投标保证金 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 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8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8 五、开标与评标 19 21.开标 19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0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20 24.投标文件的评审 21 六、合同的授予 26 25.合同授予标准 26 2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6 27.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6 28.履约保证金 26 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 30.付款 28 31.其他 28 3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28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29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3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0 一、价格部分文件 41 二、商务部分文件 43 三、技术部分文件 51 四、唱标信封 56 五、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5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函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与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与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371号。 2.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2年7月10日 至2012年7月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31日10:00-10: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递交投标文件事宜: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伍佰壹拾肆元整(即¥15,514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中心)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向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中心)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收款单位账号:****************1976 联系人:叶先生,电话:****-******** 注明: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6.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开标时间:2012年7月31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7.市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单位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网址:dggp.dg.gov.cn 邮政编码:523009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769-******** 传 真:076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招标标的为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与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财政批复预算:本项目财政批复预算为壹佰伍拾陆万陆仟陆佰(¥1,566,600.00元)元整。 2.定义 2.1招标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日期:指公历日。 2.5时间: 指北京时间。 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甲级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 3.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合格的服务 4.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服务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 4.2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版税或使用费。 4.3验收。 4.3.1验收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 4.3.2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按招标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5.投标费用 5.1 市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招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2市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 6.1.1 投标邀请函; 6.1.2 投标人须知; 6.1.3 合同书格式; 6.1.4 用户需求书; 6.1.5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7.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市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 7.2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市采购中心提出并送至市采购中心,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8.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市采购中心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市采购中心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市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市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 价格部分文件(1)投标报价总表;(2)报价明细表。 10.1.2 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2)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业绩表;(7)商务差异表。 10.1.3 技术部分文件(1)投标人声明;(2)服务方案;(3)服务期及其保证措施和计划;(4)服务差异表;(5)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 10.1.4 唱标信封(1)投标函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4)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 10.2供应商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0.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 10.3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服务需求等。 1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五套副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 12.2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3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2.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 12.5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报价说明 1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13.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13.3若报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存在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 13.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5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14.投标货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市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市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提供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伍佰壹拾肆元整(即¥15,514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市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市采购中心、招标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16.4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6.4.1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中心)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收款单位账号:****************1976 联系人:叶先生,电话:****-******** 16.4.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中心)账户上 。 16.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市采购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6没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16.8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8.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4.2.2条规定修正标价; 16.8.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16.8.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16.9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未能接受对错误的修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其中价格部分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出现掉页或漏页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7.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采购编号: ; (2)项目名称: ;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投标人名称、地址; (5)投标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等)。 17.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报价须知第17.1~17.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市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1本次招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10:30(北京时间); 18.2 市采购中心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市采购中心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市采购中心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市采购中心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市采购中心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2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1.3 开标程序: 21.3.1 开标会由市采购中心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市采购中心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或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1.4市采购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5 市采购中心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2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2.1.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22.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23.1评标委员会。 23.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3.2.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3.2.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23.2.3评标办法: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对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3.2.4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的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24.投标文件的评审 24.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4.1.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津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4.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主要内容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4.1.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不足的; (2)投标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的或低于成本价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所提供的必要资格证明资料无效或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点规定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7)主要内容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8)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4.2.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4.2.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4.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2.2.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2.2.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4.3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3.1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24.3.2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24.3.3价格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如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报价得分=(Y/X)×100%×20 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 Y: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 24.3.4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满分20分)(2)商务技术部分(满分80分)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参考 商务部分(满分20分) 1 企业信誉情况(满分5分) 投标人连续三年(2009、2010、2011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5分,连续两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3分;一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1分。无得0分(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2 实施服务能力(满分15分) ①投标人在东莞市内注册或者有注册分支机构的得5分,在珠三角内(不含东莞)注册或者有注册分支机构的得2分,在广东省内(不含珠三角)注册或者有注册分支机构的得1分,其他得0分。(以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后续的服务承诺等指标综合评价。优:[10,7)分;良:[7,3)分;差:[3,0]分。技术部分(满分60分) 1 对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的认识(满分15分) 熟悉东莞水环境以及饮用水源地情况并且有较深刻理解的得[15,10)分;对东莞水环境以及饮用水源地情况有一定了解的得[10,5)分;对东莞水环境以及饮用水源地情况了解有限的得[5,0]分; 2 服务方案总体情况(满分25分) 根据投标人总体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包括:用户需求的响应程度、研究思路的可操作性、技术路线的科学性、专题或内容设置的系统性以及时间进度安排的合理性等重点部分的总体情况。优:[25,15)分;良:[15,5)分;差:[5,0]分。 3 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情况(满分20分) ①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3人及以上得5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2人及以上得3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人得1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得0分。 ②项目组成员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技奖项的,每一项得2分;获得市级科技奖项的,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③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广东省内开展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工作且区划成果已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批复的得10分;主持过非广东省内开展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工作且区划成果已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批复的得5分。(须提供相关政府批复证明文件)须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奖励证书、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及最近三个月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 24.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市采购中心将依法重新招标。 六、合同的授予 25.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得出的评标结果,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将合同授予之。 2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7.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人确定后,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须按履约保证金指南上的规定日期内向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收款单位: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履约保证金缴交账号:****************138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28.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账单用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交给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28.3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8.4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3中标单位不能把中标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 29.4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所签订的合同副本交给市采购中心。 30.付款中标供应商提交完整成果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办理完验收手续后,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额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完毕。 31.其他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以及与其他的投标人恶意串通的,我中心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市采购中心。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招标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服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12年 月 日 项目进行招标(招标编号: )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一、服务的名称、单价服务总价:(小写) (大写) 。 其他费用: 合同总价: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随服务的辅件、易损耗备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是服务的组成部分。服务的质量标准、售后服务 1、 按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和乙方招标响应文件技术标准执行。 2、 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月,自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生效。二、成果报告和验收 1、完工期: 要求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即 年 月 日之前全部交至甲方指定交付成果地点验收。 2、交付成果验收方式:乙方将成果报告送至甲方指定交付地点,乙方应派遣有经验有能力的工程师到现场。 3、评审标准: 1)方案完整、详尽,阐述明确; 2)成果符合招标文件和招标响应文件的要求。三、款项的结算中标供应商提交完整成果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办理完验收手续后,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90%,余额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完毕。四、异议的时间和办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成果报告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成果报告的,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出成果报告部分货款的3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成果报告的,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七、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应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行征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同意,并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十、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招标规定,被东莞市政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十一、投诉 甲方如对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及服务提出投诉,经核查如属有效投诉,政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十二、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附件:(略)招标单位(甲方): 服务单位(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电话: 电话: 合同附件(合同编号 ) 附件1 .用户需求书附件2 .服务方案文件 ..... 备注: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2.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与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2 立项缘由饮用水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国家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会同有关部委启动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为促进我省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印发了《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环〔2006〕66号),要求各市编制完成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010年,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环发〔2010〕63号),要求“规划的主要实施者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政府应根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制定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广东省环保厅联合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粤环发〔2010〕68号)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贯彻落实该规划”、“认真履行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定职责,科学统筹饮用水源保护和城镇供、排水格局,规范开展饮用水源环保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其余各市要在2010年底前确定划定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东莞市环保局联合有关部门《转发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东环〔2010〕105号),明确了修订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定、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和严厉打击危险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等工作。为了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计划2013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2013年底前编制完成《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全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各个环节,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治理、建设和管理等综合措施,为我市开展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3 项目基本情况 3.1 河流水系东江自博罗而下,由东向西穿越东莞市北部,至石龙过境干流河长35km,石龙后分为北干流和南支流,分别由大盛口和泗盛口注入珠江狮子洋,河长分别为38km和39.5km。 3.2水源地及水厂状况东江是我市最主要的水源地,全市90%以上的用水取之东江。直接从东江(含东江干流、东江南支流、东江北干流以及中堂水道)取水的水厂有42座,通过东深东深供水渠取水的水厂有33座。此外,还有44座水厂从水库取水。目前,我市正在实施东江与水库联网工程,工程在东江下游企石段取水,通过输水渠引东江水至松木山水库后分东西两线:东线由松木山水库依次向马尾、五点梅、芦花坑水库输水;西线由松木山水库向同沙、横岗、芦花坑水库输水,横岗同时还分别向水濂山、白坑水库输水,两线在芦花坑、马尾、五点梅水库闭合。工程建成后,将在各水库周边建设水厂向周边供水。 4 规划(区划)范围与规划水平年 4.1 规划(区划)范围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东莞市全市域所有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区划范围包括以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等河道为水源地的各取水口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4.2 规划水平年现状基准年为2011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以2015年以前为重点。 5规划、区划任务 1、规划任务:在充分调查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的基础上,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价,查出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包括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水源地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及工程实施效益评估;对规划的目标可达性进行分析;并建立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2、区划任务:完成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等河道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区划。 6 规划主要成果《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文本、说明书)及附图;《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 7 规划工作周期 2013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东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2013年底前编制完成《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价格部分文件 1.投标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总报价(元) 备注 合计(大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序号 分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分项总价 注:1、此表乃报价总表的明细表。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二、商务部分文件(一)投标函致: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供货及安装等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委托    (受委托人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采购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套,副本 套,唱标信封 份,包括如下等内容: 1.价格部分文件 2.商务部分文件 3.技术部分文件 4.唱标信封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的报价;(二)全部货物之供应和有关服务的总价(详见报价总表);(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相关资料及修正文(如果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已清楚,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报价,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八)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九)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二)承诺书我方已完整阅读了 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致: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名称)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职   务: (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致: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本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投标人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 (受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供货及安装等相关服务的招标[采购编号: ]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职   务: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职   务: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一、必要资格证明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甲级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证明文件。 二、其他证明资料 1.投标人简介及获奖情况(投标人自行编写)。 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负责人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的技术力量组成(投标人自行编写)。 4.投标人提供2008年以来相类似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5.提供2010年及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在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的说明。 7.投标人应说明在近两年及现在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诉讼和索赔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成时间 备注广东省 其它地区 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格的验收报告。 2、请提供 2008年以来的相类似业绩。 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 (七)商务差异表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对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条款号 简要内容 条款号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 三、技术部分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1. 投标人声明格式 2. 服务方案 3. 服务期及其保证措施和培训计划 4. 服务差异表 5. 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 (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已充分了解[ ]服务方案的服务需求等,以及发包人在《用户需求书》提出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愿意在以上条件下接受竞争投标,如果中标,在此条件下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得到相应的权利和利益。我方理解你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料,并愿意应你方的要求提交。 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编写。 (三)服务期及其保证措施和计划 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编写。 (四)服务方案差异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投标人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所需的设备的服务方案参数作全面响应,投标人必须承担完成用户需求所描述的内容的义务。服务差异表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条款号 简要内容 条款号 实质响应的具体内容 注:如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的条款全部响应的,可以在表格下面用文字说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五)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序号 姓名 职位 持何种 资格证件 发证时间及部门 从事本工作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须附资格证件复印件和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四、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内装: 1. 投标函复印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4. 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已按 项目(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 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中心) ,帐号 ****************1976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 年 月 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汇款帐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单位名称)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 银行 省 市 (分行/支行)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公章)年 月 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注:1、本说明的所有内容(包括所填写内容)均需打印;2、本说明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时单独递交;3、如投标人采用网上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其进帐单(回单)须到相关银行加盖业务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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