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龙泉乡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龙泉乡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叶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叶县2012年龙泉乡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叶县2012年龙泉乡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叶县2012年龙泉乡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1.2采购编号:YZC2012-GB-3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龙泉乡,涉及草厂、沈庄、南大营、雷岗、谢营、胡营、单营、碾张、贾庄、武庄等10个行政村;
2.2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建设内容: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
2.6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7标段的划分:本次二次招标分为七个标段:
二标段:桥涵工程;
三标段:桥涵工程;
四标段:砂石路工程;
六标段:地埋管工程;
七标段:地埋管工程;
九标段:打井工程;
十二标段:机井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1二至三标段: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桥梁建设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拟报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负债情况,提供2009、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③提供2012年7月1日后具有单位注册地清欠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④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⑤投标单位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1.2四标段: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负债情况,提供2009、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③提供2012年7月1日后具有单位注册地清欠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④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⑤投标单位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1.3六至七标段: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拟报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负债情况,提供2009、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③提供2012年7月1日后具有单位注册地清欠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④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⑤投标单位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1.4九标段:
①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水井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税务登记证、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技术培训结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一、二级资质、A类2名、C类3名,三级资质A类1名、C类2名)。
②投标单位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③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④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负债情况,提供2009、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5十二标段: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ISO质量体系认证,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2012年7月1日前在河南省水利厅有企业信用档案),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潜水泵、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的厂家。
③投标单位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2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项目工程投标:被司法机关、建设、水利、交通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问题;以往承担的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人在2010年7月1日以来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时,因自身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县农开办对上述问题进行查实,投标人有漏报或与事实不符的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4上述各标段涉及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有关证件为本公司人员:聘用人员须有聘用合同:报名时拟报项目经理须持有关证件及身份证到场。①具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保关系证明;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各标段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和上述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的(副本)(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且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二套)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至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科技楼北二楼)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合格后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至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科技楼北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含相关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182*****668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周先生
电话:****-******* 传真:****-*******
地址: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科技楼北二楼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