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信息系统运维集中办公场所改造及搬迁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信息系统运维集中办公场所改造及搬迁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信息系统运维集中办公场所改造及搬迁项目进行目录外标准下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运维集中办公场所改造及搬迁项目

  项目编号:NSC-XXZX-02-YWJZBGCSGZ

  项目联系人:柴冠毫

  项目联系电话:****-*******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柴冠毫 ****-*******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502

  三、采购项目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信息系统运维集中办公场所改造及搬迁项目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53.77万元

  项目基本概况:拟建设区域为运维公司、高级技术支持、软件测试、局机关技术服务等人员的集中工作场所。风格要求现代美观、视野通透,兼顾实用和参观要求。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办公位部署、强弱电系统敷设、门禁系统安装等。集中运维场所工作空间环境设计与建设应特别注意安全、舒适、安静等方面的建设内容,充分考虑人与物之间的互动因素。鉴于工作人员需停留在此环境工作8小时甚至更多时间,要全面考虑工作环境等因素,提高运维工作效率。场地建设设计应充分利旧,须将原有办公楼2楼123个办公位予以搬迁。每个工位平均占有空间应为4平米,公共区域设备布置应尽量节约空间,以留给工位尽可能大的空间。每个工位需设置5个单相五孔电源插座,以备计算机或其他有源设备使用,信息插座与电源插座间距不得小于30cm,电源插座离地30cm进行安装。配合完成网络设备的联调测试工作。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3.77万元。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或分包。

  3.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响应。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在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发布采购公告前1日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4.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四)分包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购不分包,以供应商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南区及北区。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凡符合资格条件意欲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5楼502室。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或事项: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参加的)及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信用记录网打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502室登记备案。合格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免费获取,并只发电子版,获取时请自带U盘拷贝。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9时30分

  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5楼5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17时止。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 办公 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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