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防汛抢险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防汛抢险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介绍
为补足补齐防汛抢险物资,配强应急抢险救援装备,确保满足防汛抢险救灾需求,需采购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现公告如下:
二、采购内容
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
85万元。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采购人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及其它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七、交货期
在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交货
八、交货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
九、需求公告有效期
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8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宋亭亭电话:*******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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