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青浦区“阳光之家”示范化星级创建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青浦区“阳光之家”示范化星级创建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浦区“阳光之家”示范化星级创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66号4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浦区“阳光之家”示范化星级创建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阳光之家”示范化星级创建

二、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增强“阳光之家”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市残联将开展“阳光之家”星级评定工作,评定内容包含创建要求、日常管理、日常服务、社会融合、社会影响力、满意度、其他等7个方面。通过开发“阳光之家”示范化星级建设项目,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选取3至4家创星级“阳光之家”,帮助指导开展 “阳光之家”星级评定,争取成功创建,推动本区“阳光之家”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能级再上新台阶。

三、项目期限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为期12个月。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如一方有异议,需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

四、投标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在上海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有专职常驻工作人员;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拥有一定比例的与项目相匹配的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工师,团队人数在6人以上,其中持有上述相关资质的不少于3人。

五、服务需求

1、服务对象的覆盖范围为采购方选定的3至4家“阳光之家”。

2、以上海市“阳光之家”规范管理细则(试行)、服务标准细则(试行)为基础、《上海市“阳光之家”规范化建设管理星级评定要求》为标准,制定《青浦区“阳光之家”星级创建工作方案》。

3、根据《上海市“阳光之家”规范化建设管理星级评定要求》,结合街镇实际,开展以下服务工作。

(1)上门指导服务

每周对各“阳光之家”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5个工作小时;指导内容为创建要求达标情况、日常管理要求、日常服务开展、社会融合活动、社会影响力、满意度测评、机构安全措施等。

(2)人员业务培训

每月组织各“阳光之家”管理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采取集中的形式,培训内容为各类制度的制定、完善与实施,日常管理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日常服务知识与能力提升,公文写作,活动组织与开展等。

(3)交流展示活动

每季度组织举办各“阳光之家”相互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交流方式为每个“阳光之家”轮流交换,交流内容为星级创建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讨解决措施、实地查看创建准备情况等。

(4)报告项目进展

每季度向采购方书面报送项目进展情况不少于1次;报告内容包括醒目实施进度、问题及解决措施,下一步打算等。

(5)项目宣传报道

每月指导各“阳光之家”向采购方提供指导服务、活动等方面的信息不少于2篇。

(6)开展模拟评估

2021年4月份组织一次现场模拟评估,出具评定报告。

六、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6万元,否则作废标处理;

2、付款方式:分3期支付

期次

支付条件

支付比例

1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0%

2

服务时间过半,经第三方评估合格的

40%

3

服务期满后,经第三方评估全年结果合格

3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66号410室

方式: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下面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66号4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地址:青浦区青松路231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66号410室            

联系方式:王杨130*****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  ********



标签: 示范 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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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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