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一期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采购详情采购单中建一局三公司顺德勒流龙眼工业区一期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最终).doc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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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商品混凝土)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沙滨海花园十三期

招标日期:2020年08月22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勒流街道龙眼工业区(大良凤翔工业区D-XB-01-01-D-02地块)(一期)

2)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勒良路以南

3)总包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4)计划建筑面积及楼栋:总建筑面积44046㎡,由局部地下一层,计划4栋单体1-8层不等组成。

5)计划工期:2020年07月14日- -2021年07月13日。

二 投标说明

1)招标方联系人:陈国忠联系方式: 188*****339

2)云筑网(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08月 26日08:00

3)云筑网(线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8月 31日17:00

4)本次招标活动线上、线下程序同时进行。线上线下所报单价必须一致,否则做废标处理。

5)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08月 31日17:00

6)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庙南安置房花琅街3号1602室。

7)本次投标通过现场提交、网络提交(云筑网/yzw.cn)同时进行 的投标方式。

8)报价文件的组成: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开户行、建材备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承诺函、报价书等,可为复印件,盖公章签字后有效 。

9)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出厂价、运输费、外协费、利润、税金等(泵送费、添加剂、特殊要求等单独报价)。

10)招标人通过网络/线下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双方7日内签署具体供货合同。

11)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竞争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宣布其投标

为废标或中标无效。

12)招标人具有本招标文件及补充事项解释权。

三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时、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符合中建“云筑网”(www.yzw.cn)合格供应商准入条件,经注册合格后具备线上招投标操作能力。资质要求:投标方须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等级),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四 招标方式及定标原则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经综合评审合理低价中标。

五 招标内容

1.标的物名称:

建筑所需基础、结构、二次结构及粗装修、现场路面、临设等所需混凝土。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商砼

C10

m3

50

2

商砼

C15

m3

260

3

商砼

C20

m3

900

4

商砼

C25

m3

760

5

商砼

C30

m3

10900

6

商砼

C35

m3

1510

7

商砼

C40

m3

50

8

抗渗

P6-P8

m3

2000

9

抗渗

P10-P12

m3

100

10

早强增加费


m3

100

11

微膨胀增加费


m3

100

12

细石增加费


m3

100

13

清水增加费


m3

100

14

水下增加费


m3

100

15

抗折增加费


m3

100

2.工程及技术质量标准:

1)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按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标准。技术质量标准按照具体供货合同执行。

2)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原材料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专用条款及附件一。

3.承包方式:

1)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料、包运输、包外协、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包验收、保证售后服务等。

2)综合单价已考虑了混凝土的浇筑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塌落度要求、泵送及非泵送要求、凝结时间要求等。

4.材料厂家要求:

水泥:无;其他:无 。

5.结算方式及依据:

供需双方混凝土结算采取按月预结算、阶段性结算和完工结算方式。结算量依据为:全部按混凝土小票量结算方式。小票量可作为过程结算与付款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全部按混凝土小票量结算方式:按供应混凝土小票量进行结算,车车过磅,进场时地磅称重,离场时地磅称皮,两次称重的差作为结算依据。如混凝土罐车不过磅,此批次混凝土不予结算。如遇现场不具备过磅条件,则场外抽检,如发现一次实际提供的混凝土量与小票量不符时,则当批次的混凝土数量按抽查出的亏方比例进行扣减。招标方用于疏通泵管的砂浆按同标号混凝土价格结算。

6.货款支付时间、比例:

1)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20日办理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次月底支付上月结算额的70%,竣工验收6个月后,同时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并与甲方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总结算额的97%,留结算额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全部结构封顶后15个月无息付清。

7.货款支付方式:

货款以网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理等形式支付。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单位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中标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单位将不主动要求调整供货合同条款。

3、我单位承诺不会因贵单位对供货合同中的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的异议。

4、我单位的承诺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单位做任何解释。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

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承诺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供货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单位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单位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9、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单位的保证措施

是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型号要求提前做好备料,确因某些型号材料短期缺货将积极配合项目与业主监理协商沟通进行替换,否则按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要求支付违约金。

10、若我单位中标,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11、若我单位恶意中标、违规串标、低价中标不签订框架协议,招标方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2、我单位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单位满意,让工程业主和监理满意。

13、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框架协议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无论对于我单位是否中标,本次投标问题和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 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年月南沙滨海花园十三期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活动,并在整个招标采购活动中,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包括递交企业和产品投标资质材料,确认投标相关信息,投标产品报价、议价,交纳相关费用,签订供货合同,执行和完成采购周期内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为:年月日起至本次采购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代理人(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报价书(浮动单价)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针对贵司招标要求,我司承诺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浮动单价

金额

备注

1

商砼

C10

m3

50




2

商砼

C15

m3

260




3

商砼

C20

m3

900




4

商砼

C25

m3

760




5

商砼

C30

m3

10900




6

商砼

C35

m3

1510




7

商砼

C40

m3

50




C30混凝土结算价格:以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每月发布的C30商品普通砼20石税前综合价格为基准,下浮____%作为每月含税单价进行结算,其他标号混凝土结算单价按相对应的信息价下浮。此结算单价包含了除抗渗、水下、早强、细石、微膨胀、清水、抗折等措施费用之外的其他一切费用。

8

抗渗

P6-P8

m3

2000




9

抗渗

P10-P12

m3

100




10

早强增加费


m3

100




11

微膨胀增加费


m3

100




12

细石增加费


m3

100




13

清水增加费


m3

100




14

水下增加费


m3

100




15

抗折增加费


m3

100




16

合计







措施项目包括:抗渗、水下、早强、细石、微膨胀、清水、抗折增加费。

1、浮动价报标表

2、我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相关要求。

3、综合单价已考虑了混凝土的浇筑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塌落度要求、泵送及非泵送要求、凝结时间要求等。润泵砂浆按同标号混凝土价格结算。

4、承诺对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月供货量不低于立方米,供应资金投放总量不低于万元。

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合同编号:

商品混凝土采购供应合同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

甲 方(全称):   

乙 方(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建筑面积: 

4. 承包范围:。

5. 工程承包方式:单价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健康。

二.乙方工作内容

提供本工程部位所需混凝土,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达施工现场,以及运输完毕后的一切工完场清等相关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按甲方现场通知的具体时间

竣工日期:按甲方要求

乙方应根据甲方每次浇筑进度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乙方每延期2小时,扣除乙方当次计划浇筑砼总价款的1‰作为罚金,罚金累计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3%;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须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增值税为元。

特别说明:当混凝土结算总额超过合同总价10万元以上或超过合同总价20%(孰低)时,必须重新签署采购合同或补充协议,否则超出部分金额不予以在本合同中办理结算及付款。

2. 合同价格形式:采取下述第种方式进行价格约定。

(1)固定单价:以《混凝土综合单价明细表》中的单价为结算单价

(2)浮动单价:

3.价格组成:

混凝土综合单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m3)

单位

不含增值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元)

含增值税单价

含税金额(元)

其中:增值税额(元)

备 注

1

普通C10砼


元/m3







2

普通C20砼


元/m3







3

普通C25砼


元/m3







4

普通C30砼


元/m3







5

普通C35砼


元/m3







6

普通C40砼


元/m3







7

普通C45砼


元/m3







8

普通C50砼


元/m3







9

抗渗混凝土增加


元/m3







10

豆石混凝土增加


元/m3







11

冬施费增加


元/m3







12

柴油泵


元/m3







13

汽车泵


元/m3







14









15










总计









注:1、以上含税单价含混凝土出厂价、运输费、增值税。

2、上表中“冬施费”包括混凝土罐车覆盖、搅拌站热水、外加剂及其他保温措施等。

公式: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1+增值税率)

增值税额=不含税金额×增值税率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现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六. 质量管理及要求

1. 本工程质量奖项为:。乙方供应混凝土质量需满足此质量奖项的要求。

2. 本工程混凝土质量要求为合格,达到工程所在地及国家相应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奖项要求。

3.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除执行附件一外,另做如下规定:

(1)要求28天龄期标准养护,混凝土抗压强度需达到设计值的115%;

(2)要求7天龄期标准养护混凝土抗压强度需达到的设计强度的百分比如下:

常温施工:

C30: 65%;C35: 65%;C40: 65%;C45:70%; C50: 70%; C55: 70%

冬期施工:

C30: 60%;C35: 60%;C40: 60%; C45:65%;C50: 65%; C55: 65%

(3)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10%。

(4)当使用低碱活性骨料时,由外加剂带入的碱含量(以当量氧化钠计)不得超过3.0kg/m3,混凝土总碱含量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的有关规定。

(5)冬季施工中,混凝土拌合物的出罐温度不得低于12℃,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6)各等级混凝土配合比胶凝材料最小用量

标号

最小胶凝材料用量

C15

245

C20

280

C25

320

C30

360

C35

390

C40

420

C45

460

C50

500

C55

540

C60

585

七. 工程结算

(一)工程量结算规则

依据项目实际及双方意愿,本合同采取下述第种方式进行结算。

1.图纸量结算

(1)按照施工图纸量结算的范围及方法:以建设方、设计院、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含洽商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按实计算(不计算损耗,不扣除钢筋)。

(2)以小票数量结算的范围及方法: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基础底板、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按供应混凝土小票量的%进行结算,小票量结算部分的混凝土甲方可随时进行抽查,如发现一次实际提供的混凝土量与小票量不符时,则当批次的混凝土数量按抽查出的亏方比例进行扣减;如发现两次实际提供的混凝土量与小票量不符时,则以小票结算部分的混凝土数量全部按抽查出的亏方比例进行扣减。小票量按双方确认的《混凝土容重换算表》进行计算。

2.小票量结算

按供应混凝土小票量进行结算,车车过磅,进场时地磅称重,离场时地磅称皮,两次称重的差作为结算依据。如混凝土罐车不过磅,此批次混凝土不予结算。如发现一次实际提供的混凝土量与小票量不符时,则当批次的混凝土数量按抽查出的亏方比例进行扣减;如发现两次实际提供的混凝土量与小票量不符时,则以小票结算部分的混凝土数量全部按抽查出的亏方比例进行扣减。小票量按双方确认的《混凝土容重换算表》进行计算。

不同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的容重参照表(具体容重按配合比计算)

砼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容重(Kg/m3)

2350

2360

2370

2370

2380

2390

2400

2420

3.混凝土容重换算以《混凝土浇筑首次报告》中的容重为准。

(二)合同结算规则

本合同每月15日依据小票数量、合同单价对账,此金额仅作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正式结算以商务部出具的完工结算单为准。

八. 合同价款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备料款。

2 款项支付:

(1)工程价款的支付比例和时间: 。

(2)甲方按上述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从业主(建设单位)获得此部分工程款项。因业主(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暂缓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体谅甲方。

(3)乙方应在每月对账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等额的、符合其自身资质且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率为%,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发票抬头开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发票问题,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还需承担发票票面价税合计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4)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款项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待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额缴税、且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最终付款时间后一个月内,方可支付尾款。

(5)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在不含税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按新税率调整含税价格,具体以国家税收调整政策为准。

九.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2 中标通知书(如有)

3 双方确认的议标文件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分包工程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十. 补充条款

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同时不得转让对甲方享有的债权。

2 双方知晓并约定: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方章)的使用范围为与双方经济无关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工程技术变更、洽商等履约过程文件;双方有关经济类文件,除本合同约定除外,甲方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方章)的经济文件无效,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加盖甲方公章后方为有效文件。

3 乙方的送货小票中若出现违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4 履约保证金元,采用以下第方式缴纳: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7天内,乙方履约保证金从首批结算金额中扣减

履约保证金待本供应结束后14天内甲方无息退还。

5 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二.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十三.其他

1.专用条款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2.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3.合同如乙方由委托代理人签订,则乙方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

甲方:

乙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甲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一

对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质量要求

1.本工程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以如下规范、规程、标准为准则:(如有最新相关标准或最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9)

(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

(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4)《水泥骨料试块潜在碱活性反应试验方法(砂浆棒法)》(AST MC227-97)

(5)《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

(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7)《混凝土泵送剂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9)《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GBJ55-2000)

(10)《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97)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12)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对混凝土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

2.质量要求:供应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必须满足采购方工程对强度、龄期、抗渗、塌落度、外加剂等技术指标的要求。对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塌落度要求等以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为准。

3.商品混凝土的有关参数要求

3.1原材料

供应方必须使用质量稳定的原材料,包括水泥、砂、石子、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要有出场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使用前必须经过复试、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有可溯性的试验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3.1.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自始至终要统一品牌、规格,以保证混凝土浇筑后的色泽等方面一致。为满足混凝土强度按统计法评定,本工程基础底板和±0.000以上部分要求水泥、粉煤灰、膨胀剂、外加剂、砂、石分别由同一厂家或产地的产品。

3.1.2水泥符合最新的《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3.1.3掺合料采用Ⅰ、Ⅱ级粉煤灰,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4碱集料北京市的应符合最新的《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京外符合相应地方标准要求。

3.1.5混凝土掺用引气剂的抗渗混凝土其含气量控制在3%--5%,泵送混凝土掺用引气型外加剂时,其混凝土含气量不大于4%(含气量的百分比为体积比)。

3.1.6乙方提供混凝土产生的有害气体不得超标国家环保标准,使用外加剂要符合有关国家环保要求(必须有国家检测报告):

(1)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应符合最新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要求。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室内正常环境下的钢筋混凝土氯离子含量≤0.06%;

(2)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量≤0.1%(质量分数)《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

3.1.7混凝土放射性指标限量和新型墙体材料按最新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规范表3.1.1 的规定。

测定项目限量

内照射指数(I Ra) ≤1.0

外照射指数(I γ) ≤1.0

3.1.8混凝土低于C30时,砂的含量泥不大于5%,石的含泥量不大于2%;高于C30时,砂的含泥量不大于3%,石的含泥量不大于1%。石子采用粒径5~20mm的连续级配碎石,石子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0%;砂采用细度模数2.6(大于2.5),通过0.315筛孔的砂,不小于15%。

3.1.9混凝土水灰比宜为38%~45%;掺有引气剂的混凝土含气量不宜大于4%。

3.1.10混凝土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磅差不大于±1%。

3.1.11采购方要求供应方根据气温条件、运输时间(白天或夜间)、运输道路的距离、混凝土塌落度损失等诸多情况来适当的调整原配合比,确保混凝土浇注时间的塌落度能够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确保混凝土供应质量。

(1)商品混凝土的生产

原材料储存、计量、搅拌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工艺应满足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规程、标准的规定。

(2)混凝土的运输

运输车辆采用标准罐车,应保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不产生分离层离析现象。罐车拌筒应保持3~6r/min的满速转动。

无论何时何地均严禁私自加水。

供货速度:墙体混凝土25分钟/车,顶板混凝土10分钟/车。

从搅拌机卸出运输到现场的时间不大于初凝时间的1/2。

(3)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①混凝土运输至现场塌落度要求控制在120~220 mm,保证混凝土的和易性,混凝土浇筑、振捣后不得出现泌水现象;C20及C20以上混凝土必须采用碎石级配,不得采用碎卵石代替;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混凝土一律退场。

②混凝土初凝时间:2~4小时 。

③混凝土终凝时间:5~10小时 。

④为保证混凝土不出现冷缝,底板混凝土和墙体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适当增加,底板混凝土初凝时间控制在5 小时,墙体混凝土初凝时间控制在5 小时。

(4)底板大体积混凝土要求必须采用低水化热水泥或中水化热水泥,并掺加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等掺合料,将水化热控制在最低的范围,采用减水型泵送剂、缓凝剂等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的选用应严格按照《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的规定执行;

(5)季节性措施

冬施期间混凝土出罐车温度控制在10℃以上且保证入模温度不小于5℃,夏季控制在30℃度以内,以保证混凝土质量。

冬期施工,混凝土贯彻必须有保温措施,防止混凝土热量散失

夏季罐车上应加遮盖,以防风雨或爆热天气时进水或水份蒸发。

冬季施工所采用的防冻剂应能够满足施工的需要。且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可溯性的试验报告。

(6)质量检查

①检查项目:强度和塌落度。

②塌落度试验由甲方专业人员现场抽测,强度试验委托第三方见证实验完成。

③合格判定:强度的试验结果满足GB107—87的规定;塌落度符合第四条规定。

(7)供应方必须保证符合混凝土标准要求的下列资料的可追溯行:

①水泥的品种、标号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搅拌站进场水泥复试报告。

②掺合料品种、掺量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搅拌站进场水泥复试报告。

③外加剂品种、掺量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搅拌站进场复试报告。

④混凝土中卵(碎)石、砂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搅拌站进场复试报告。

(8)供应方必须提供符合混凝土标准要求的下列资料:

①厂家生产资质证明,备案证明、实验室资质证明,;

②预拌混凝土出场合格证(写明工程名称、部位、强度等级、抗渗等级、配合比编号等)、混凝土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②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③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配合比通知单和混凝土开盘鉴定。

⑤混凝土外加剂要有外加剂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⑥须提供外加剂为非氯盐类外加剂的检测报告。

⑦须提供外加剂不含尿素(氨)外加剂的检测报告。

⑧须提供原料碱含量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⑨须提供原料碱含量计算书,并符合现行标准要求,总含碱量限值为3kg/m3

⑩应达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质量奖项要求。

注:所有资料一式四份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红色公章,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应注明原件存放何处并加盖红章)。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在施工前对乙方进行实地考察。

(2)保证现场内道路畅通,负责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指挥,为乙方车辆提供作业现场。

(3)甲方在每次通知乙方供应混凝土前应对乙方提出技术要求或进行技术交底。按进度提前8小时(特殊情况下提前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供应混凝土,并明确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注方式。甲方有权在供应过程中对乙方混凝土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

(4)甲方项目部工程负责人负责货物到场的确认。由甲方责任工程师签署的收货凭据(包括但不仅限于过磅单据、混凝土送货单、月度统计单或其他数量统计文件等)仅作为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混凝土的数量、型号、规格、到场时间等的证明,而不作为甲方付款及结算的依据,无论该收货凭据上是否载有单价或合价或合计等涉及价款的内容。甲方项目部除责任工程师外的其他任何人员签署的任何形式的收货凭据均不作为混凝土进场的依据。

(5)指派专人负责对混凝土的数量进行随机抽查和质量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所供不合技术要求的混凝土,并保留对因乙方供应混凝土数量不足和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的处理意见。

(6)在施工现场建立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按国家相应规范要求制作混凝土试件,并及时将抽样的混凝土试件进行相应养护。对达到规范规定龄期的试件送到监理方、业主和质监站认可的具有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有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或单位进行检验。

(7)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

(8)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9)提供现场道路,场地平整。

2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在施工前对甲方进行实地考察。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要求保证甲方工程或提供相应的资料等情况下,甲方有权选择除乙方外的混凝土供应商供应本工程混凝土。

(2)乙方在接到甲方开盘通知(书面或电话)后必须在甲方现场指挥人员要求的时间内将混凝土送至甲方施工现场。为确保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乙方调度室应有人24小时值班,并派专人协助现场工作,现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乙方现场联系人可对甲方现场施工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要求甲方对现场浪费混凝土情况进行签证。

(3)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积极组织试验和生产工作。所供的混凝土必须保证质量优良,并能满足施工要求。因乙方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按工地要求随时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地泵或汽车泵,随泵配备开泵工和维修工,其人工费已包含在乙方的报价单价中。

(5)乙方现场值班人员、罐车司机应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管理,并接受检查和监督,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工地外部)与环卫、交管、城管等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和费用。

(7)负责混凝土运输造成的道路污染的清理及维修,并承担由此引起环卫、市容、交管、城管等部门罚款的经济责任。乙方车辆每次进出施工现场时,应自行负责清洗车辆(甲方提供水、场地),做到不拖泥带水。

(8)乙方施工人员的吃、住、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9)乙方应熟知现场交通状况,合理安排车辆数量和运达时间,保证现场供应。如因交通或设备故障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0)为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每两车混凝土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混凝土搅拌站至现场运输时间超过90分钟时,该车混凝土作废处理。双方约定每批供应混凝土总时间,因乙方原因拖延混凝土总浇筑时间按每超出30分钟罚款1000元处理。因甲方组织不力等原因造成拖延浇筑时间由甲方自负责任。双方均不得在现场随意加水,发现一次处罚责任方1000元。

(11)工程完工后协助甲方办理施工验收,并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 (按甲方要求提供套数)。在收到甲方现场工程、质检、商务、技术书面证明后,签署好方可办理财务结算,如有缺项、漏项、所用原材料与配合比不吻合等情况,待资料补齐之后办理财务结算。

(12)严禁乙方将工程另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转包金额30%的罚款。

(13)如发现乙方在交货或验收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包括弄虚作假、贿赂甲方相关人员)发生,每发现一次,甲方将按作假金额的十倍且不低于10万元进行罚款。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或在乙方运输车辆上有夹带工地现场材料(含废料)的现象,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按照甲方损失量的十倍处罚乙方,直至终止其供应及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和拖延供应。

(14)为确保现场施工进度,甲方有权无条件调整乙方的供应范围,乙方不得因此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5)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结算。

二. 质量管理及要求

1 各类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按合同附件一执行。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积极组织试验和生产工作,乙方供应的混凝土须达到甲方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及国家相应技术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满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质量奖项的相关要求。

2 资料管理:乙方根据附件一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相关资料,如出现乙方提供资料缺项、漏检不及时、不齐全,所用原材料与配合比不吻合等情况,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暂停同乙方的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工作。

乙方在每次混凝土浇注前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当次所供应混凝土的全部技术资料(水泥、混凝土28天强度报告除外),浇注时随第一车混凝土必须提供开盘鉴定、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及甲方所列的每次浇筑混凝土所需资料。每次混凝土供完后28天,抗渗混凝土60天后,乙方自动将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及强度报告提交给项目技术部,不得以付款不好而拒绝提供上述资料,否则视为违约。

3 乙方对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全面负责。如果乙方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更换厂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责。

三.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2 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甲方技术人员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施工,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3 乙方若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及安全文明施工,每次甲方扣除乙方工程总价的1‰作为罚金,罚金累计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3%。

4 所有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人员(包含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没带安全帽一次罚款20元/次;乙方应对驾驶员做好安全交底,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5 乙方供给甲方混凝土时,若在工地外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在工地内部发生则由责任方负责。

6 乙方混凝土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必须避开居民区,进入现场前后,不得鸣笛,加速行驶,防止噪音超标。若因乙方运输带来的扰民问题自行解决;若乙方不能解决由需方解决,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 凡因乙方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 若因为道路遗洒受到相关部门警告一次,处以合同价款的1‰。

四.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 工程结算

1 工程量计算规则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 混凝土单价的风险范围及调整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除了应付给乙方货物货款外,应另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上限为起诉/仲裁当日延迟支付所欠货款的10%。

(2)在履约过程中,若乙方进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采取措施,若乙方在限期内仍然未取得明显的效果,不能令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不经甲方同意,乙方随意换原材料厂家,将对乙方处以双方结算价款2%的罚款,并视为违约。

(4)工程验收时,如因乙方混凝土产生有害气体而达不到国家室内环保验收标准,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处以双方结算价款10%的罚款。

(5)如发生乙方频繁供应不及时(频繁定义:每月发生超过3次,延期2小时以上供应现象)或中途单方停止供应砼,按乙方违约处理,除承担甲方相关损失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6)乙方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或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向甲方提供虚假发票造成甲方需重复缴纳税费或受政府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及时更换合格发票、承担甲方相应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

七.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 补充条款

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对乙方所有的罚款,不需征得乙方的签字认可,直接从当月的材料款中扣除,但甲方必须通知乙方。

2 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的投标文件如与合同相矛盾时,则以合同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 在本工程完工结算完成及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后,除保修条款外的合同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4 其他补充条款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 依照北京市建委京建法〔2015〕1号文件要求,京内项目在签订本合同时,还须签订《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附件三),否则合同无效。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在施工前对乙方进行实地考察。

(2)保证现场内道路畅通,负责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指挥,为乙方车辆提供作业现场。

(3)甲方在每次通知乙方供应混凝土前应对乙方提出技术要求或进行技术交底。按进度提前 8 小时(特殊情况下提前 2 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供应混凝土,并明确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注方式。甲方有权在供应过程中对乙方混凝土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

(4)甲方项目部工程负责人负责货物到场的确认。由甲方责任工程师签署的收货凭据(包括但不仅限于过磅单据、混凝土送货单、月度统计单或其他数量统计文件等)仅作为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混凝土的数量、型号、规格、到场时间等的证明,而不作为甲方付款及结算的依据,无论该收货凭据上是否载有单价或合价或合计等涉及价款的内容。甲方项目部除责任工程师外的其他任何人员签署的任何形式的收货凭据均不作为混凝土进场的依据。

(5)指派专人负责对混凝土的数量进行随机抽查和质量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所供不合技术要求的混凝土,并保留对因乙方供应混凝土数量不足和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的处理意见。

(6)在施工现场建立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按国家相应规范要求制作混凝土试件,并及时将抽样的混凝土试件进行相应养护。对达到规范规定龄期的试件送到监理方、业主和质监站认可的具有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有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或单位进行检验。

(7)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

(8)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9)提供现场道路,场地平整。

2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在施工前对甲方进行实地考察。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要求保证甲方工程或提供相应的资料等情况下,甲方有权选择除乙方外的混凝土供应商供应本工程混凝土。

(2)乙方在接到甲方开盘通知(书面或电话)后必须在甲方现场指挥人员要求的时间内将混凝土送至甲方施工现场。为确保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乙方调度室应有人 24 小时值班,并派专人协助现场工作,现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乙方现场联系人可对甲方现场施工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要求甲方对现场浪费混凝土情况进行签证。

(3)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积极组织试验和生产工作。所供的混凝土必须保

证质量优良,并能满足施工要求。因乙方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按工地要求随时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地泵或汽车泵,随泵配备开泵工和维修工,其人工费已包含在乙方的报价单价中。

(5)乙方现场值班人员、罐车司机应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管理,并接受检查和监督,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工地外部)与环卫、交管、城管等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和费用。

(7)负责混凝土运输造成的道路污染的清理及维修,并承担由此引起环卫、市容、交管、城管等部门罚款的经济责任。乙方车辆每次进出施工现场时,应自行负责清洗车辆(甲方提供水、场地),做到不拖泥带水。

(8)乙方施工人员的吃、住、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9)乙方应熟知现场交通状况,合理安排车辆数量和运达时间,保证现场供应。如因交通或设备故障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0)为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每两车混凝土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混凝土搅

拌站至现场运输时间超过 90 分钟时,该车混凝土作废处理。双方约定每批供应混凝土总时间,因乙方原因拖延混凝土总浇筑时间按每超出 30 分钟罚款 1000 元处理。因甲方组织不力等原因造成拖延浇筑时间由甲方自负责任。双方均不得在现场随意加水,发现一次处罚责任方 1000 元。

(11)工程完工后协助甲方办理施工验收,并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 (按甲方要求提供套数)。在收到甲方现场工程、质检、商务、技术书面证明后,签署好方可办理财务结算,如有缺项、漏项、所用原材料与配合比不吻合等情况,待资料补齐之后办理财务结算。

(12)严禁乙方将工程另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转包金额30%的罚款。

(13)如发现乙方在交货或验收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包括弄虚作假、贿赂甲方相关人员)发生,每发现一次,甲方将按作假金额的十倍且不低于 10 万元进行罚款。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或在乙方运输车辆上有夹带工地现场材料(含废料)的现象,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按照甲方损失量的十倍处罚乙方,直至终止其供应及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和拖延供应。

(14)为确保现场施工进度,甲方有权无条件调整乙方的供应范围,乙方不得因此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5) 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结算。

(16) 乙方承诺,甲方支付的货款将优先、足额满足该货品项下的人工费支出。

(17) 如泵车由乙方租赁,则乙方负责所租赁的泵车必须满足环保国标标准;如发生现场漏油等污染情况,则乙方负责现场清理或排除。

二. 质量管理及要求

1 各类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按合同附件一执行。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积极组织试验和生产工作,乙方供应的混凝土须达到甲方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及国家相应技术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满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质量奖项的相关要求。

2 资料管理:乙方根据附件一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相关资料,如出现乙方提供资料缺项、漏检不及时、不齐全,所用原材料与配合比不吻合等情况,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暂停同乙方的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工作。

乙方在每次混凝土浇注前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当次所供应混凝土的全部技术资料(水泥、混凝土 28 天强度报告除外),浇注时随第一车混凝土必须提供开盘鉴定、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及甲方所列的每次浇筑混凝土所需资料。每次混凝土供完后 28 天,抗渗混凝土 60 天后,乙方主动将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及强度报告提交给项目技术部,不得以付款不好而拒绝提供上述资料,否则视为违约。

3 乙方对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全面负责。如果乙方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更换厂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责。

三.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2 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甲方技术人员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施工,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3 乙方若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及安全文明施工,每次甲方扣除乙方工程总价的 1‰作为罚金,罚金累计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 3%。

4 所有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人员(包含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没带安全帽一次罚款 20 元/次;乙方应对驾驶员做好安全交底,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5 乙方供给甲方混凝土时,若在工地外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在工地内部发生则由责任方负责。

6 乙方混凝土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必须避开居民区,进入现场前后,不得鸣笛,加速行驶,防止噪音超标。若因乙方运输带来的扰民问题自行解决;若乙方不能解决由需方解决,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 凡因乙方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 若因为道路遗洒受到相关部门警告一次,处以合同价款的 1‰。

四. 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 工程结算

1 工程量计算规则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 混凝土单价的风险范围及调整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除了应付给乙方货物货款外,应另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上限为起诉/仲裁当日延迟支付所欠货款的 10%。

2 在履约过程中,若乙方进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采取措施,若乙方在限期内仍然未取得明显的效果,不能令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 不经甲方同意,乙方随意换原材料厂家,将对乙方处以双方结算价款 2%的罚款,并视为违约。

4 工程验收时,如因乙方混凝土产生有害气体而达不到国家室内环保验收标准,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处以双方结算价款 10%的罚款。

5 如乙方频繁发生混凝土供应或泵车租赁到场不及时(频繁定义:每月发生超过 3 次,延期 2 小时以上供应现象)或中途单方停止供应砼,按乙方违约处理,除承担甲方相关损

失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6 乙方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或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向甲方提供虚假发票造成甲方需重复缴纳税费或受政府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及时更换合格发票、承担甲方相应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七.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 补充条款

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对乙方所有的罚款,不需征得乙方的签字认可,直接从当月的材料款中扣除,但甲方必须通知乙方。

2 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的投标文件如与合同相矛盾时,则以合同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 在本工程完工结算完成及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后,除保修条款外的合同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4 其他补充条款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 依照北京市建委京建法〔2015〕1 号文件要求,京内项目在签订本合同时,还须签

订《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附件三),否则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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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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