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勘界项目招标公告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勘界项目招标公告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勘界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勘界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2394)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17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2394
项目名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勘界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勘界项目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调整沈阳市25个水源地保护区,涉及水井448眼;新增沈阳市13个水源地保护区,涉及水井168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源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9号)中提出科学合理划定和调整保护区相关要求,完成全市保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及勘界,报省政府批复所配套的保护区范围划分、调整,保护区勘界及GIS数据和图件制作、技术报告编制等必要技术支持工作,具备向省政府报批条件。2.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要求,并将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3.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沈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勘界项目技术支持服务,应包含:(1)外业现场调查。①每个水源井及一级、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现场踏勘、边界识别及参照物确定,逐个拐点进行点位坐标测量,采集拐点描述信息。②保护区范围地形图绘制所必要的高程点测量、地上物种类及范围踏勘测量等现场测绘工作。③保护区范围外环境风险点识别及调查。(2)内业数据处理及图件绘制。主要工作包括:①对外业调查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根据现场变更情况实时调整外业调查方案。②对外业测量数据进行汇总处理,绘制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地形图。③对外业采集点位信息分别通过GIS和CAD进行落图,结合水文地质资料论证地下水汇水区范围,绘制水源井及一级、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边界矢量图。④提取矢量信息,编制点位、保护范围、拐点坐标信息清单。⑤编制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保护区拐点点之记、保护区调整工作质控报告等必要技术性文件。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数量:1个包组。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全部完成。实施和验收地点:沈阳市。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应满足1中提出的目标和采购需求;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完成沈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勘界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全部内容,之后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技术评审和项目验收工作,时间以通过市级专家评审会时间为准。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满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要求。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测绘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 2020年8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相关事宜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9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投标人将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sytlgc@163.com,并电话确认获取报名表,报名期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韬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1-27-11)
联系方式:138*****303
邮箱地址:sytlgc@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沈阳韬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鑫
电话:138*****303
沈阳韬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8-24 附件: 沈阳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勘界项目招标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界 保护 水源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沈阳韬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