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2020年河道划界 的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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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振安区2020年河道划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60,000.00元
最高限价:560,000.00元
采购需求:按照河湖管理范围规定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实地测绘,确定管理范围,对以下20条河流编制实施方案报告,要求在10月30日前完成振安区2020年河道划界工作,并通过市级审查。
县(市、区) | 河流名称 | 境内河流长度(公里) | 计划划界长度(公里) | 起点、终点位置(到自然村) | 备注 |
振安区 | 三龙河 | 20.1 | 20.1 | 汤山城龙升村至陡水村 | 左右岸 |
横道河 | 17 | 17 | 楼房镇东城村至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 左右岸 |
小东沟河 | 12.2 | 12.2 | 汤山城石安村至佛山村 | 左右岸 |
五道沟河 | 5.52 | 5.52 | 楼房 镇梨树沟村 | 左右岸 |
西陡坎河 | 4.1 | 4.1 | 汤山城镇龙升村 | 左右岸 |
高墙房身河 | 6.7 | 6.7 | 太平湾望江村 | 左右岸 |
龙升河 | 10.6 | 10.6 | 汤山城镇龙升村至龙湖村 | 左右岸 |
沙林子河 | 7.4 | 7.4 | 汤山城镇陡水村 | 左右岸 |
茧柞树沟河 | 4.4 | 4.4 | 汤山城镇榆树林村 | 左右岸 |
太平沟河 | 7.9 | 7.9 | 汤山城镇榆树林村至楼房镇梨树村 | 左右岸 |
梨树河 | 9.8 | 9.8 | 楼房镇梨树村 | 左右岸 |
清沟河 | 3.4 | 3.4 | 楼房镇东城村 | 左右岸 |
孙家大沟河 | 10 | 10 | 九连城镇庙岭村 | 左右岸 |
营台河 | 6.8 | 6.8 | 五龙背镇营胜村至五龙背村 | 左右岸 |
孙家堡河 | 9.6 | 9.6 | 五龙背镇孙家村至新康村 | 左右岸 |
老古沟河 | 3.9 | 3.9 | 五龙背镇老古沟村 | 左右岸 |
板石河 | 13.8 | 13.8 | 金矿街道板石村 | 左右岸 |
星光河 | 4.65 | 4.65 | 楼房镇楼房村至鸭办武营村 | 左右岸 |
安民河 | 13.2 | 13.2 | 同兴镇光明村 | 左右岸 |
五道河 | 14.1 | 14.1 | 同兴镇日新村至变电村 | 左右岸 |
合计划界长度 | 185.17 | | | 划界长度 |
注:是界河的在备注栏说明岸,河流长度以实测长度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0月30日前完成工作,并通过市级审查。
履约地点:振安区境内。
验收标准:依照《辽宁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补充技术指导意见(试行)》(辽宁省水利厅2019年7月)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任职;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 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27日,每天上午 8:0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8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8@qq.com),邮件主题“振安区2020年河道划界”,并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致电
****-*******,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若采购代理机构未接收到供应商发送的上述材料或超过获取期限发送的上述材料,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无效 。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大街67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58@qq.com 开户行: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号:
********000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秀萍 电话:
****-*******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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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附件: 文件振安区2020年河湖划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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