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城市管理局环卫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内胆、垃圾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县城市管理局环卫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内胆、垃圾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县城市管理局环卫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内胆、垃圾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县城市管理局环卫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内胆、垃圾袋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inxian.xy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9 月 3 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0-76
2、项目名称:新县城市管理局环卫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内胆、垃圾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质保期 | 服务地点 | 质量 |
1 | 垃圾桶、二分类果皮箱、垃圾袋 | 一 批 | 一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 格 | |
2 | 垃圾箱 | 一批 | 720000 | 一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 格 |
以上采购设备包括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所有相关内容等。 |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9、质保期: 一年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者自然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桶生产或销售等;
3、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提供制造商且具有相应的生产厂房及设备(投标人提供生产厂房及设备的图片资料和工厂地址)具备供货、售后服务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4、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是新注册公司还未有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5、提供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标段: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者自然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项目 ;
3、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是新注册公司还未有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4、提供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 8 月 24 日 至2020年 8月 28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inxian.xyggzyjy.cn/)。
3、方式: 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 9月3日 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加密电子磋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inxian.x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9 月3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YTF 格式)1 份(U 盘介质),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
2、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注: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电子响应文件评标,将采用纸质响应文件评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8号院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137*****012
监督机构: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新县城市管理局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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