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鞍山市大气环境数据监管系统(大气网格化及大气环境监管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局鞍山市大气环境数据监管系统(大气网格化及大气环境监管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鞍山市大气环境数据监管系统(大气网格化及大气环境监管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通过免费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7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GJCG2020GF23

采购计划编号:ASZC********519

项目名称: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鞍山市大气环境数据监管系统(大气网格化及大气环境监管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3,39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39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服务内容及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01

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大气环境质量模拟分析系统服务

开展空气质量预报、环境容量模拟、历史及未来污染来源数值模式解析及数值模式分析,实现对目标城市任意时间段、任意情景的大气污染模拟。(服务1年)

1项

13,390,000

02

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大气污染快速溯源分析模型系统服务

采用微尺度大气物理流场监测模拟技术高分辨大气化学污染特征谱成分检测技术,交叉谱溯源算法,实现物理化学双重维度快速交叉精准溯源。(服务1年)

1项

03

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大气环境云数据智慧平台系统服务

整合鞍山市现有的立体监测网络数据,提供监测数据展示、预警溯源、数据分析等功能,提升综合监测解析技术的数据应用成效,真正发挥监测预警的突出优势,有针对性的实现各类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服务3年)

1项

04

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污染源清单管理系统服务

建设内容包括:首页GIS地图、污染源信息、基础数据。子系统将线下污染源清单/台账/二污谱材料按照相应数据格式清洗整合导入信息化平台,以GIS电子地图形式可视化展示各类污染源分布情况,并通过污染源巡排查实现清单的动态更新。(服务3年)

1项

05

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精细化闭环管理系统及 APP 服务

通过构建精细化闭环管理平台,以污染源电子地图为核查基础,基于监测预警及周期性巡查发现的污染问题,由相应的网格员现场进行核实并反馈污染源情况,经审核确认后由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归档,实现污染事件的闭环管理。(服务3年)

1项

06

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大气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服务

根据鞍山市的年度工作目标指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考核办法,通过绩效考核压实全市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工作职责,提高积极性,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确保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保障。(服务3年)

1项

07

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服务

将大气环境云数据智慧平台系统、大气环境质量模拟分析系统、污染源清单管理系统、精细化闭环管理系统、大气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的核心成果集中展示在一张图中,实现环保大数据总集成。(服务3年)

1项

08

微型空气质量评估站环境六参数微站

可监测PM2.5、PM10、SO2、NO2、CO、O3、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

52套

09

微型空气质量评估站环境七参数微站

可监测PM2.5、PM10、SO2、NO2、CO、O3、 VOCs、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

8套

10

AI视频监控设备

可实现黑烟车的识别

17套

11

高空瞭望视频监控设备

可识别黑烟、秸秆焚烧等问题

10套

12

微型颗粒物走航设备

可监测PM2.5、PM10、温度、湿度、GPS参数(经度、纬度、速度)

20套

13

软硬件运维服务

第一年度:需派驻至少10人运维团队,提供监测设备与平台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分析与管控指导服务、污染源排查诊断服务、PM2.5在线源解析服务、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裸地卫星遥测服务、行业专家调研、专家会商服务等

第二、三年度:需派驻至少3人运维团队,提供监测设备与平台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分析与管控指导服务、污染源排查诊断服务

3年

合同履行期限:软件开发、部署、调试与硬件的供应、安装、调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软硬件运维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不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在线免费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7日09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接收质疑处理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辽宁省 鞍山市)首页→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质疑事项的通告》

通告链接:

********/271fb4db-f1a5-4c7f-9111-a********34f.html">http://www.asggzyjy.cn/tzgg/007001/********/271fb4db-f1a5-4c7f-9111-a********34f.html八、八、疫情期间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方式及开评标相关要求

根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按照以下程序及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1.不设现场报名环节,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送达,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

3.投标(响应)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内,开标室为24小时监控。

投标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交易中心 刘红军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2开标室(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手机:138*****766

备注:交易中心8:30至16:00(工作日)收件,快递员送达开标室后须签字确认。

4.快递内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云视讯APP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6.采取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易中心以实际到帐的时间和金额为准。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保函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

8.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

9.重点地区来鞍投标人员,须严格执行《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10.《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和递交;

11.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九、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供应商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

********/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https://www.lnwlzb.com/zxxw/********/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

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主要负责项目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综合评分标准的询问)

名称: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街道千山中路15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主要负责采购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的询问)

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80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雅丽

电 话:0412-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管平台 环境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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