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关于全电子汽量衡(重新一拍)的公告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关于全电子汽量衡(重新一拍)的公告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15日10时至2020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一) 全电子汽车衡,规格型号:SCS-120-QC ,3米×16 米(含D2008型号电子秤重仪表)。生产厂家:齐齐哈尔齐衡电子称重系统有限公司。2014年购置、启用 (评估价23000元,起拍价23000元,保证金2300元,加价幅度23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8月23日至2020年9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灯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9月21日16时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支行,账号:****************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
苍法官电话:****-******* 138*****27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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