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SZWK2012-WJ-G-014号
2、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中心供氧、吸引、设备带及安装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开标后9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交付使用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证书(GC2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
(4)医疗器械注册证(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
(6)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
8、标书发售时间:2012年7月10日~ 7月 24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屠院长 联系电话:0512-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丁佐兵 杨永明
联系电话:
****-********-****,
****-******** (FAX)
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
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帐号:
****************112
12、答疑会召开时间:2012年7月20日9:30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
1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3日13:30(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2012年8月 3日13: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公共卫生中心A101会议室
17、吴江市卫生局药品器械采购监督电话: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0日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ZWK2012-WJ-G-014号采购项目:中心供氧、吸引、设备带及安装采购单位: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七月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公告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前来投标。1、招标编号:SZWK2012-WJ-G-014号2、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中心供氧、吸引、设备带及安装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4、交货期:开标后9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交付使用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证书(GC2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8)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4)医疗器械注册证(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6)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8、标书发售时间:2012年7月10日~ 7月 24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联 系 人:屠院长 联系电话:0512-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邮编:215005联系人:丁佐兵 杨永明 联系电话:
****-********-****,
****-******** (FAX)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帐号:
****************11212、答疑会召开时间:2012年7月20日9:30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1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3日13:30(北京时间)14、开标时间:2012年8月 3日13:30(北京时间)15、开标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公共卫生中心A101会议室1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 .gov.cn、苏州卫康招标网Http://www.szweikang.com、《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17、吴江市卫生局药品器械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7月10日 前 附 表项号名称内容1招标编号SZWK2012-WJ-G-014号2招标内容中心供氧、吸引、设备带及安装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0元,须在2012年7月 30日11:00之前交至我公司或汇至以下账户,逾期拒收。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账户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帐号:
****************342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2)财务室电话:
****-********周小姐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邮编:215005电话:0512-65237219 传真0512- 65153553 6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7发售标书时间:2012年7月10日~ 7月24 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8答疑会召开时间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 7月 19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投标答疑会时间: 2012年 7月20日9:30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9采购人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联 系 人:屠院长联系电话:0512-
********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三份11投标时间2012年8月3 日13:00~13: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公共卫生中心A101会议室13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2年8月3 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公共卫生中心A101会议室14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为:按中标总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15评分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6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方法得分居多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17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偏离招标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整个系统的运行、功能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受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下列设备及其安装、调试等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招标编号:SZWK2012-WJ-G-014号招标内容:中心供氧、吸引、设备带及安装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 7月 10日~7月 24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苏州卫康公司内 投标时间:2012年8月3日13:00~13: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8月 3 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8 月 3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公共卫生中心A101会议室联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邮政编码: 215005电话:0512-65237219/
********,
****-******** (FAX)联 系 人:丁佐兵杨永明采 购 人: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联 系 人:屠院长 联系电话:0512-
********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 7 月10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 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按招标公告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法人; 3.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证书。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8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 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 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7、资格预审(各投标人需在购买标书时递交以下资格预审材料)按招标公告要求,由评标小组最终审核。三、 招标文件的说明8.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9. 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1. 投标答疑会11.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1.2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四、投标文件说明12. 提示与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 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14.1.1投标函; 14.1.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4.1.4 投标报价表;14.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价格14.2.1技术部分14.2.1.1设备、材料清单表;14.2.1.2投标设备、材料技术对照表; 14.2.1.3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14.2.1.4产品质量承诺;14.2.1.5设备、材料彩页或宣传样本;14.2.1.6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14.2.1.7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14.2.2资格证明文件14.2.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4.2.2.2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4.2.2.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2.2.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4.2.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2.2.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2.2.7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4.2.2.8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代理商资格证明复印件;产品注册证复印件14.2.2.9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2.2.9.1银行资信证明;14.2.2.9.2最近2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4.2.2.9.3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4.2.2.9.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4.3投标文件由14.1、14.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上述14.1-14.2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第一页须加盖公章;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并按要求第一页加盖公章,密封。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5.3.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15.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3.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3.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未注明正、副本的将由评委从“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中扣分。16.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7. 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见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7.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并换取收据。 17.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所示账号,并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换取收据。17.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7.5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7.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7.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6.3 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7.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并加盖公章;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一册,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号,注明“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1. 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人文件少于三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流标。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22.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2.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 开标和评标23. 开标23.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参加。23.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3.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3.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4.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4.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组建;24.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4.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4.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4.2.4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3.3.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 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 对投标文件初审26.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同一标段中部分内容;26.1.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3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26.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26.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6.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 投标的澄清27.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7.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7.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8.废标28.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9.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9.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9.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29.2.4投标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9.2.5投标人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9.2.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9.2.7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9.3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0. 中标人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向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人,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人中标。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0.3授标时可以增加(或减少)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或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的10%。 31. 合同授予标准31.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32. 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 合同的签订3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八、其他事项34. 中标服务费34.1中标人交中标服务费的时间应与前附表一致。34.2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 监督和公证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6.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单位本项目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的设备、材料、附配件及其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劳保、协助对设备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同意因运输或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们全额赔偿。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9、我们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0、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1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12、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 联 系 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方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投标总价交货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格式4、投标报价表 项目投标报价表投标方名称: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 1货物名称2原产地3数量4设备价格5 备品备件价6易损件价7专用工具价8安装调试费9检验培训费10技术服务费11运输费12保险费13其他14投标价格15投标总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格式5、设 备 清 单 表设备清单表(格式)投标人:(公章) 招标编号:号标段号:设备名称:序号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注:1、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设备清单表》投标。格式6、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投 标 设 备 技 术 对 照 表投标人:(公章) 招标编号:号标段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招标技术要求投标设备技术指标是否响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注: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投标格式7、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 月 日 (2)、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情况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11年万元实现利润2011年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鉴于 (单位名称)将于 年月日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 (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账户号码为,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年月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 元。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银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 第四章 招标书受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以下项目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开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标书编号:SZWK2012-WJ-G-014号二、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一)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下设备、附件和安装。(二)招标内容、数量:中心供氧、吸引、压缩空气系统及安装(三)终端布置要求:按照医院提供的施工平面图及要求,并根据YY/T0186-94,YY/T0187-94标准规范。大楼一~十七层为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工程的设计区域,计218间病房,床位538张,556只氧气快速插座,516只吸引快速插座,18只空气快速插座,538盏床头灯,556只3+2电源插座,538只电源开关,漏电保护器218只,14只氧气二级减压箱,空气二级减压箱4只。具体布置情况如下:序号名称房间数床位数氧气空气吸引插座开关灯1一层病区输液室5400040404040急救室14848844二人急症观察12202222三人急症观察26606666二人留观室24404444小计1156604206056562二层 病区复苏抢救12424422手术室11212211人流室11212211术后休息12202222小计461041010662三层病区彩超室33303333心超室33303333脑电图室11101111心电图室11101111黑白超室11101111小计99909999四层病区手术室管道预留ICU五层病区抢救室11212211产检室13303333待产室14404444隔离待产11101111产房44404444单人病房111011112人病房122022223人病房721210212121214人病房14404444小计184142142424141六层 病区抢救室11212211单人病房22202222二人病房153030030303030小计183334134343333七-十二层 病区(单层)抢救室11212211单人病房222022222人病房122022223人病房1545450454545454人病房14404444小计1203243306330330324324十三层 病区抢救室11212211单人间222022222人间122022223人间154545045454545小计195051151515050十四层 病区抢救室11212211单人间181818018181818小计191920120201919总计218538556185165565385385备注氧气快速插座556套,吸引快速插座 516套,空气快速插座18套床头灯538只,3+2电源插座556只,开关538只,漏电保护器218只等;氧气二级减压箱共14只,空气二级减压箱4只,具体按实际数量计算。普通病房:每床安装1氧1吸1传呼1灯1插座1开关抢救室:每床安装2氧2吸1空2插座1灯2插座1开关大楼一至三层在一层设置1只二级减压箱,控制一至三层的氧气终端压力、四~十七层每层设置氧气二级减压箱1只,分别控制本层病房内的氧气终端压力,共计14只氧气二级减压箱。在大楼一层设置空气二级减压箱1只控制一~三层空气终端压力,在四层设置空气二级减压箱1只控制四层空气终端压力,在五层设置空气二级减压箱一个控制五~十一层空气终端压力,在十二层设置一直空气二级减压箱控制十二~十七层空气终端压力。共计4个空气二级减压箱。(四)中心供氧系统要求: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由中心供氧源、减压装置、管道、阀门及氧气快速插座终端等组成。中心供氧源是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的核心,供氧源内的氧气通过管道和减压装置输送到各病区各病房的快速插座终端处,然后通过湿化器供病人吸氧。1、中心供氧站中心供氧方式采用液氧供氧为主。液氧系统由二只5m3立式液氧罐(CF5000/0.8),空温式汽化器(QQ100/16)调压器、缓冲罐等设备组成,设计压力为0.8MPa,配套安全报警装置等。中心供氧站应选在相对远离病区,周围无其他重大设备、行人通道和伤病员活动域的地方。其次,中心供氧站不能设在供电、供水、供热气和煤气等设备的周围。同时氧站的选址需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部门要求。气体通过缓冲罐、调压器后到病房装配二级稳压箱;通过二级箱减压后,再通过走廊横管及支管输送到病房终端,最后通过湿化器上的流量调节开关再次减压后供病人吸氧使用。自氧站出来的氧气主管敷设到立管处,走廊横管架设在走廊吊顶内,病房内支管及终端、不锈钢截止阀均安装在豪华型铝合金设备带内,美观、大方、整齐。2、供氧管道:(1)管道材质:氧气系统管道选用医用0Cr18Ni9不锈钢管。(2)管道布置:由氧站至大楼管道井的主管敷设,直至大楼17层(15层、16层、17层管道预留接口)。每个病区走廊横管安装在走廊吊顶内,病房内支管及终端、氧气阀门均安装在吊顶和铝合金设备带内。每间病房必须由支路引入,病房不得共用支路。3、减压装置:大楼设有二级减压装置,将液氧站出来的氧气压力通过二级箱减压至0.4Mpa。这样,既可减少管路的压力损失,又可保证万一系统发生故障时不会把高压氧气引入病房,保证了病人的吸氧的安全。也使各病区气体系统相对独立,以便于各分系统的检查与维修。减压装置均采用双路设计,一路使用,一路备用,保证持续稳定地供氧。在减压装置中均设计有安全阀,一旦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打开卸压,卸压后压力低于规定值时安全阀立即自动回座,以保持压力的稳定。4、安全装置:在二级减压装置中有安全阀,万一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打开卸压,当卸压后压力低于规定值时安全阀立即自动关闭,保持压力的稳定。5、病区护士站压力监视装置:为更好地监测各病区的氧气(负压和空气)使用压力具体情况,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特在各个病区护士站配一台压力监测箱来监测本病区的压力,保证每个病区氧气压力不低于所需压力,以实现连续稳定地供氧。6、设备带:房间内采用组合式终端设备带,材料选用优质铝合金,所有管道均可埋在设备带内,氧气、吸引快速接咀、呼叫终端等都安装在设备带上,铝合金设备通长布设,或按院方要求,固定应牢固、水平;强弱电分槽走线。外观整洁大方,美观实用,使用寿命长。7、病房终端:设备带材质设计为铝合金,设备带内部结构具有强电、弱电、气体管道分槽安装功能。所有强、弱电与气体管道设备带内均分道敷设,电路采用PVC管与铝合金绝缘,以符合电路安全和消防要求。铝合金设备带表面采用静电喷漆,设备带上面板采用模块化设计,可分段打开面板进行设备带的维修,并防腐。设备带上各种气体终端、电器均采用嵌入式安装。设备带上供氧、空气支管设有维修阀。设备带上气体终端采用豪华型自封插拔性快速接头,可插入(或连接)氧气湿化瓶、麻醉机和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的气体插头。各气体终端可区分其它气体终端,各终端间有防插错功能,且插拔方便、密封可靠、使用寿命大于10年,无插头时能自动密封。病房内设备带采用房间通长布置三槽式,设备带中心距地面1.45米,外壳接地。设备带上每床位设计要求详见具体终端布置情况8、终端设备:采用自封式不锈钢快速插座。可插入或连接氧气湿化器、麻醉机和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的气体插头,使用时只要将接头插快速插座,就能自动定位,然后打开开关就可使用。调节快速插座上的旋钮就可以改变流量的大小。该插头插拔灵活,使用方便,不用时只要轻轻一按快速插座的外套,快速插座就会自动复位密封。9、管道接地:按YY/T0187-94标准规定:氧气管道应可靠静电接地,其接地与大地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由院方实施,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10、系统泄漏率:根据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供氧系统的系统小时泄漏率应小于0.5%,本着为用户着想,替用户节约的原则,我公司对供氧系统泄漏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工程系统小时泄漏率设计为小于0.2%。11、中心供氧系统技术参数:(1)终端保证气压: 0.2~0.5Mpa(连续可调)(2)氧气终端使用流量:≥10L/min(3)氧气最远端压力损耗:≤10%(4)系统小时泄漏率:≤0.2%(5)系统运行方式:各终端连续用气,停电时不停供气。(6)氧源最高工作压力:0.8Mpa(7)氧气管道需可靠接地,接地电阻<10欧姆。(8)最大和最小使用流量工况下供氧压力误差:≯0.02Mpa(9)氧气管道气体流速:≯10m/s(10)氧气终端可区分其它气体终端12、验收标准按医院要求,按照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其中系统小时泄漏率按<0.5%验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五)中心吸引系统要求: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由吸引站、管道和终端设备等组成。 1、中心吸引站:2、中心吸引站选用下列设备: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备注1真空泵2BV5 111 2台2真空罐1.6m32台3气水分离器Φ9001台4带充气真空电磁阀DDC-JQ2台5电控箱KCDK-11台中心吸引站考虑床位数量和用量情况,采用2BV5 111液环式真空泵二台,Φ900气水分离器1台、提供负压源;配置1.6 m3真空罐2台进行缓冲保压;由电控柜自动控制真空泵交替或联泵工作。3、吸引管道:(1)管道材质:吸引系统主管、横管选用镀锌钢管,进入病房支路管道选用医用0Cr18Ni9不锈钢管。(2)管道布置:由真空站至大楼主管采用沿墙敷设至大楼管道井内(建议选用专用管道井),直至大楼17层(15层、16层、17层管道预留接口)。每个病区走廊横管安装在走廊吊顶内,病房内支管及终端安装在铝合金设备带内。3、终端设备:采用自封式不锈钢快速插座。可插入或连接氧气湿化器、麻醉机和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的气体插头,使用时只要将接头插快速插座,就能自动定位,然后打开开关就可使用。调节快速插座上的旋钮就可以改变流量的大小。该插头插拔灵活,使用方便,不用时只要轻轻一按快速插座的外套,快速插座就会自动复位密封。4、病区护士站压力监视装置:为更好地监测各病区的氧气(负压和空气)使用压力具体情况,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特在各个病区护士站配一台压力监测箱来监测本病区的压力,保证每个病区氧气压力不低于所需压力,以实现连续稳定地供氧。5、管道接地:按YY/T0186-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吸引管道应可靠接地,其接地与大地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由院方实施,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6、系统增压率:根据YY/T0186-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吸引系统的系统小时增压率应不大于1.8%,本着不断提高质量的原则,加上我公司近几年上百家大中医院的施工经验,我们设计中对系统小时增压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工程系统小时增压率设计为小于1.0%。7、吸引系统技术参数:(1)最大抽气量(二台同时工作):460m3/h(2)负压调节范围:-0.02~-0.07Mpa(可调)(3)小时增压率≤1%(行标1.8%)(4)噪声(真空泵)≤66dB(5)电机功率:5.5KW×2台(380V)(6)负压报警压力 -0.019Mpa-0.073Mpa(7)泵自动启、停参数:当负压达到-0.07Mpa,真空泵自动停机;当负压达到-0.02Mpa,真空泵自动开启。8、验收标准:可按医院要求,按YY/T0186-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其中系统小时增压率可按小于1.0%验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压缩空气系统压缩空气站压缩空气站设在地下一层。压缩空气站内设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二台满足500—1000张床位的要求、冷冻式干燥机二只、不锈钢储气罐1.0m3 一只、三级过滤器、自动控制柜和气体稳压箱等设备,仪表管道和阀门等组成中心正压气体系统。压缩空气压力可在0.4—0.8Mpa范围内调节,站内自动压力控制器可对两组压缩机进行控制自动切换、交替使用、可同时或单独工作。系统内设有压力自动报警系统,压力低于规定压力时,能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主要技术参数:最大空气处理量:2.5m3/min (单台)排气口压力:1.0MPa噪声:<68dB过滤精度:<0.01um(除尘)、<0.003mg/m3(除油)系统小时泄漏率:≤0.2%/h电机功率:15KW ×2台终端流量:≮60L/min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为无油或喷油式螺杆空压杌,知名品牌机,一用一备,自动切换,交替使用,可同事和单独工作。冷冻式干燥机:配套压缩空气机。过滤器应保证最终气体含油量小于0.003PPM、除菌精度达到AD级。自动控制电控柜,有手动和自动控制组成。储气灌材质为304不锈钢。压缩站输出压力:0.6Mpa(可调),压力调节0.4—0.6Mpa,每小时泄漏小于0.5%。材料选择空气管路材料为脱脂不锈钢管,配套截止阀,不锈钢稳压阀,不锈钢防爆阀,不锈钢快速接咀等,空气终端采用自封式插座。管道规格空气站送往大楼管道井处的总管及上楼主管均选用?24×1不锈钢管;二层、四层走廊横管采用22x1,其余楼层走廊横管均采用φ14×1,支管采用φ10×1的不锈钢管,手术层管道预留接口(详见设计图纸)。(四)材料要求:氧气管材:氧站送往大楼管道井处的总管及上楼主管均选用?28×1.5医用无缝不锈钢管;三层走廊横管采用25x1.5医用无缝不锈钢管、其他走廊横管选用?14×1医用无缝不锈钢管;进入普通病房的管道选用?8×1医用无缝不锈钢管,进入抢救室和重症病房的管道选用?10×1医用无缝不锈钢管,手术层管道预留于手术室门口接口、十五、十六、十七层在管道井外面预盾留接口(详见设计图纸)。大楼一至三层在一层设置1只二级减压箱,控制一至三层的氧气终端压力、四~十七层每层设置氧气二级减压箱1只,分别控制本层病房内的氧气终端压力,共计14只氧气二级减压箱。在大楼一层设置空气二级减压箱1只控制一~三层空气终端压力,在四层设置空气二级减压箱1只控制四层空气终端压力,在五层设置空气二级减压箱一个控制五~十一层空气终端压力,在十二层设置一直空气二级减压箱控制十二~十七层空气终端压力。共计4个空气二级减压箱。每层设置有压力监测表(选配压力报警)。氧气阀门需氧气专用阀门。氧气管道的弯头、等管件需用压制成品的管件吸引管材:吸引站送往大楼管道井的总管及上楼主管选用DN100镀锌管;其走廊横管选用DN40、三楼进手术室的走廊横管采用DN50镀锌管、进入普通病房的管道选用?10×1医用无缝不锈钢管,进入抢救室和重症病房采用?10×1医用无缝不锈钢管,手术层管道预留于管道井阀门接口、十五、十六、十七层在管道进外预留接口、(详见施工平面图)。吸引阀门需专用阀门。空气主材;主管均选用?24×1医用无缝不锈钢管;二层、四层走廊横管采用22x1.医用无缝不锈钢管,其余楼层走廊横管均采用φ14×1医用无缝不锈钢管,病房内支管采用φ10×1的医用无缝不锈钢管,手术层管道预留接口十五、十六、十七层在管道进外预留接口。(详见设计图纸)。设备带材料:设备带采用高质量铝合金制作,表面可采用静电喷漆,面板、底板厚度2mm,宽18cm以上。组合式铝合金设备带通长布置,设备带内电线与气体管道分槽布置(三槽设计),设备带上设置氧气、吸引快速插座、氧气截止阀、床头灯、电源插座、传呼分机、床头灯、电源插座、开关成品保护要求施工单位负责,直至交付医院投标时提供设备带样品一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为无效投标,中标后封存作为标准样。(五)施工依据:1、投标人可以依据采购方提供的施工平面图及功能要求结合自己的产品特点和对系统的理解,提供系统设计方案,以达到医院中心供氧吸引要求,并对自己所提供系统方案设计能达到的所有功能加以说明。此条要求完成的优、劣将为是否能中标的重要因素之一。2、如供应商自己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的选择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不同,在保证总体功能下可以增减,但要加以说明。3、国家行业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YY/T0186-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8982《医用氧气》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270《不锈钢无缝钢管》GB2828《逐批检查技术抽样程序计抽样表》GB/T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50235-97《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ZB/浙0693-2008《医用中心供氧系统》YZB/浙0694-2008《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国家、地方颁发的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医院提供的病房大楼平面图及要求4、要求供应商提出该系统进度施工计划、安排表。四、综合说明:1、投标人应以“单一责任”为基础对整个系统报价。即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总标价应涉及项目管理、安装直到运行验收完毕。2、供应商(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无条件配合土建进度进行设备安装。3、自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卖方应及时配合施工、交货。买方会在乙方的生产周期内提前通知卖方施工时间。卖方要有前期服务过程。4、文字说明要求:系统设计方案;施工组织;安装报价的说明以及其它需详细说明的内容要作说明。5、投标书中提供的资料(1)专项说明(售后服务、优惠条件及需要说明的问题)。(2)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安装调试文件和维护文件。(3)并保证在供货时,提供供货清单及图纸。6、由评标委员会评出预中标单位后,在合适的时候到工地现场测量(原则上设计无变更,投标价不变。如施工设计有变更以变更后的内容以报的单价为基础进行合理的核定)。7、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定占有率。8、项目完成时间:开标后9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交付使用9、项目实施地点:吴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10、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原件资料以备同复印件资料核对。 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2.1.5 有关图纸2.1.6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5.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年。6.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伴随服务7.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7.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7.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7.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7.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8.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检验和验收9.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9.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9.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合同价款和支付11.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1.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1.2.1 合格的销售发票;11.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1.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1.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甲方违约责任13.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3.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4.乙方违约责任14.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4.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不可抗力1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6.索赔16.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6.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6.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6.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6.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6.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6.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7.合同的解除17.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7.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7.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7.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7.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8.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19.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鉴证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20.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2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方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第六章 合同特殊条款根据吴江市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WK2012-WJ-G-014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 事宜,签订本合同书。鉴于甲方要求承包商按交钥匙工程原则,承包病房大楼中心供氧、负压吸引、压缩空气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以及工程施工。鉴于乙方同意承担上述工程内容,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出的合同总价 RMB(人民币 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甲、乙双方就实施上述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条文如下:第一条合同依据和项目说明1.1 根据招标结果,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对上述项目进行经济、技术总承包。1.2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部)级质量标准或相应国际标准。1.3 下列附件将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同,且每一附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解释:1)在履约中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协议;2)乙方供货清单,澄清文件及相关的证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一旦上述合同文件出现意思含糊或前后矛盾,则以排列在前者为优先基准。在同一顺序中,合同文件出现意思含糊或前后矛盾,则以时间在后者为优先基准。第二条开、竣工日期2.1 本项目的开工日期自乙方正式进入施工现场起计,整个系统应在 天内竣工。施工周期由投标单位自报。2.2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则竣工日期按照实际发生的延期天数顺延。第三条合同价款3.1 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中心供氧、负压吸引、压缩空气系统所需的一切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装饰所需费用的总价为人民币元。第四条价款支付及税费1、管道安装铺设完成,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完工通过验收后再付50%,剩余20%在2年质保期间,每年付10%。第五条交货期和运输要求5.1 乙方必须按照工期进度,按时交货装运。5.2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商品检验6.1 乙方保证所供设备的性能指标等完全符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6.2 乙方保证所供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等完全和乙方说明书内容相一致。6.3 如有进口产品,乙方保证在设备安装前向甲方提供产品检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6.4 安装调试完毕后,有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6.5 乙方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保证书。6.6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线路说明、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说明书等。6.7 乙方保证甲方所购设备及整个系统享有二年免费保修(消耗品除外)和终身保修。6.8 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故障现场。第七条工程变更7.1 对由甲方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不论是书面指示还是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口头指示;不论是工程更改通知或因其他原因而由甲方授权发出的通知),乙方均须予以遵循和执行。如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超出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则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变更情况协商调整本合同价格。第八条施工图8.1 乙方负责设计的安装施工图应符合设计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其获得批准。若乙方负责设计的安装施工图未能获得上述有关单位或部门的批准而导致了工期延误或费用损失,则应由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在安装施工图获得批准后的 天内向甲方提供 套安装施工图。第九条竣工图9.1 乙方应在工程实际竣工后的 个星期内,向甲方提交不少于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另外附底图 套。第十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 如果安装工程及其部分具备覆盖或掩盖条件的工序要求进行中间验收,则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及相关隐蔽工序的四十八(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工程及后续工程的施工。若验收不合格,则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对不合格之处进行修改后重新报请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且验收四十八(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则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及后续工程的施工。第十一条材料与施工工艺的质量保证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安装材料及施工工艺的质量保证书,以获得甲方及土建总包或其指定的工程管理公司的批准。第十二条安装、调试工期12.1 本合同安装、调试的完工期如合同书中第条所示。当工程的进度受阻时,乙方应 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说明工程进度受阻的原因。若工程受阻的原因是由甲方的“工程变更”,或者是甲方或其他承包人及他们的雇员工作失误所致,则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磋商,并将实际受阻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确认后将完工期顺延。第十三条调试13.1 安装结束后,乙方应负责对系统进行现场调试。第十四条自检14.1 调试结束后,乙方应先进行自检,以确认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自检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第十五条甲方进入工程现场的权利15.1 除乙方提出合理理由且得到甲方同意外,甲方及其授权的代表可在合理时间内进入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第十六条检验和验收16.1 在交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书是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的最终检验凭证。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合格证书之后。16.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可向当地的商检局或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16.3 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甲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进行检验的代表身份情况通知乙方。16.4 如果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免费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本合同的要求。16.5 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对安装、调试、操作、维修等事宜向甲方有关人员在现场作技术交流,直到甲方认可。16.6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对系统进行验收。乙方应对验收提供的协助并借用可能需要的专用仪器。在验收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6.7 最终验收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级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的七(7)天之内与乙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和相关的文件。16.8 从验收交付使用在规定的保用期内,任何由制造、设计原理引起的非正常损坏,应由乙方免费修理,乙方还应提供长期维修及保证措施。第十七条意外责任17.1 乙方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如发生施工人员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17.2 乙方在设备安装施工工程中,如需对甲方现有的设施进行改造,应事先征得甲方认可,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损坏情况对甲方进行赔偿。第十八条意外风险18.1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使本合同暂缓或停止执行时,乙方应在事发后10日内向甲方写出书面报告和证明乙方工作情况的全部文字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按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和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同乙方结算。凡属办理保险的范围,乙方应自行就其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第十九条违约处理19.1 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由于非甲方原因的质量问题,乙方保证无条件负担更换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此外,甲方保留按实际损失向乙方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19.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或完工(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同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甲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或施工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由甲方直接从价款中扣除。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出合同金额的5%。核定损失额比率每推迟7天,按合同金额的1%计算,不满7天的按7天计算。如果乙方35天内仍不能交货或完工,甲方不但有权撤消合同,而且仍可要乙方承担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额。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20.1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20.2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的;(2)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3)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按进度完成预定任务的;(4)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未见效的情况;(5)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如期支付货款的。若发生本款(3)、(4)、(5)项规定的情况而变更或解除合同,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20.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加盖备案章后即生效。20.2 本合同将由乙方自行办理监、检、办证等一切手续,实行一条龙服务。甲方予以配合。涉及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0.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方提交二份备存。20.4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各项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和分包。20.5 保用期为二年,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运转正常良好。20.6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 公司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7 争议及解决: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先协商解决,不原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有权向标的物交付地法院起诉。20.8 其他:乙方对本特殊条款有不同意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甲方即认为乙方已接受,在随后进行的询标及商务谈判中,任何对本特殊条款额外的修改意见均不被招标方和甲方接受,并作为投标单位未中标的充分理由。甲方委托编制、发售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双方在询标时的询标答复等书面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冲突之处,以本合同及附件为准。 第七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技术、方案、安装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二、综合评分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5%(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65%(权重)。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一、价格:(价格权值3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35%)(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二、技术及售后服务部分:(40分)1、技术方案:20分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具体情况,方案完整可行、科学合理,由评委在10~20分之间评定。主要考虑设计方案、图纸的完整、科学、实用等方面。2、设备、材料品牌和性能(7分):对主要设备的品牌和性能进行综合评比,在2-7分内评定。3、售后服务(3分):根据投标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构成和数量、技术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考评。由评委在0-3分内评定。4 、本地化服务的可行性与可靠性(3分):售后服务队伍的配备及网点分布情况,投标人在苏州市应具有合法的服务机构,且有固定施工队伍和稳定的技术维护队伍,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在苏州地区需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提供驻地的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证件为准,否则不得分)。5、免费质保期及质保内容(3分):根据各投标人的质保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6、培训方案:评委在0-2分内酌情打分(2分)。7、其他优惠措施(是否提供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优惠措施)(2分)。三、投标单位实力荣誉:(13分)1、资信等级。AAA级:2分;AA级1分。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2分)。5、获得过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2分)6、机电安装资质二级或二级以上(2分)7、注册资金比较(3分):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得1分;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得2分;2000万元以上,得3分8、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比较(2分)四、产品质量款式及配置(12分)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样品评分(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标明投标单位),完全满意为12分;其余酌情给分。(包括铝合金设备带及气体终端、开关、床头灯、电源插座、传呼终端等)注: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供评分评判,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