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村镇新华村家宴中心项目
许村镇新华村家宴中心项目
招标编号:XC2020-116
许村镇新华村家宴中心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村镇新华村家宴中心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许村镇新华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许村镇新华村家宴中心项目,工程位于许村镇新华村,项目名称为许村镇新华村家宴中心项目,二层建筑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11.875m,建筑面积2116㎡。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建设造价约299.52万元;
2.2招标范围为许村镇新华村家宴中心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需入围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建筑工程);详见海公管办(2020)5 号文《关于公布《2020 年度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公开招标,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24 08:30至 2020- 9-2 10:3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新华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村镇新华村 地 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18号宏达大厦10楼1005室
邮 编:314409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8*****393 电话:137*****077,****-********
传 真:传 真:****-********
2020年8月24日
标签: 许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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