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陈319块集中拉油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口采油厂陈319块集中拉油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口采油厂陈319块集中拉油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河口采油厂陈319块集中拉油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以《关于河口采油厂陈319块集中拉油点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备案的批复》(胜油公司工单〔2019〕4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河口采油厂陈319块集中拉油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河口采油厂陈319块集中拉油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河口采油厂陈庄油田。
2.3建设规模:新建800千瓦原油加热炉1台、三相分离器1台、加药装置2套,配套工艺流程、电气、自控、结构等改造。站外新建集油管线Φ114×5-4.55千米,Φ89×5-0.15千米,Φ76×5-0.4千米,天然气管线Φ60×4-0.2千米。
2.4建设投资:459万元。
2.5计划工期: 131 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0年 9 月27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2 月5 日。
2.6标段划分:/个标段。
2.7采购金额:430元(不含税)
2.8标段招标范围:勘察测量、设计、采购、施工、检验、投产试运行、交工验收、缺陷修复、工程保修以及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专项验收与测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田地面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的设计资质证书;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其他:联合体报名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石油/天然气类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备油气田地面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持有石油/天然气类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备油气田地面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6)质量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安装类中国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21日14时至2020年8月26日14时。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4时。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14: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0年9月10日14: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网络远程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网络远程开标。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邮编:257200;
联系人:李怀磊;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lihuailei.slty@sinopce.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69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原职工大学院内东北方向);
邮编:257000;
联系人:徐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xuhe.sl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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