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为 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主要为08省道5K+300~8K+900段的路面中修工程,设计路面结构:病害处理+4cm细粒式沥青砼。
预算投资约195万元;工期要求: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施工合同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 年 7月 10 日,上午 9 时至2012年 7 月 14 日,下午 17时,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
4.2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需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的,请与业主联系。
5.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需在投标截止期前5天报送至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的工程提疑栏目。
5.3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7 月 23 日下午14: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地址: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需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 .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本项目施工合同段投标担保为 伍万 元。投标担保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投标担保的银行汇票正本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担保金确认手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采用年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也适用于本工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
邮 编:3144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 编:3144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2012年7月10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营运资金承诺书:承诺用于中标合同段的营运资金最低限额不小于人民币壹佰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过去五年来[2007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单独成功完成过公路沥青路面施工3公里及以上或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公路沥青路面工程合同价100万元以上。 |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况; 2、自 2009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施工 合同段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含)以上,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并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证书还未领取者需提供建设部、建设厅发布的符合建造师注册条件的相关公告打印件或复印件(标明相关文号))或公路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含)以下。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含)以上,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有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年龄55周岁(含)以下。 |
注:本表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录6 各合同段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施工合同段 | 安全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年龄55周岁(含)以下。 |
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 标 人:海宁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二○一二年七月 说明一、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浙政发〔2009〕22号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其中正文中的隶书部分为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原文内容,宋体部分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原文内容。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补充的内容以楷体标注。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的技术规范,其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由投标人自备。目 录第一卷7第一章 招标公告81. 招标条件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93. 投标人资格要求94. 招标文件的获取95. 投标文件的递交96. 发布公告的媒介107.其他…………………………………………………………………………………………108. 联系方式1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项目地理位置图………………………………………………………………………………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20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20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21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22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和技术最低要求)……………………………221. 总则231.1 项目概况2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31.5 费用承担241.6 保密241.7 语言文字241.8 计量单位241.9 踏勘现场241.10 投标预备会241.11 分包241.12 偏离252. 招标文件2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5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63. 投标文件2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63.2 投标报价263.3 投标有效期273.4 投标保证金273.5 资格审查资料283.6 备选投标方案2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84. 投标2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05. 开标3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305.2 开标程序306. 评标306.1 评标委员会306.2 评标原则316.3 评标317. 合同授予317.1 定标方式317.2 中标通知317.3 履约担保317.4 签订合同31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28.1 重新招标328.2 不再招标329. 纪律和监督32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2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39.5 投诉3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34评标办法前附表351. 评标方法412. 评审标准412.1 初步评审标准41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13. 评标程序413.1 初步评审413.2 详细评审4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23.4 评标结果4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5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54附件一:合同协议书55附件二:廉政合同57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59附件四项目经理委任书………………………………………………………………………61附件五履约担保形式…………………………………………………………………………62附件六预付款担保格式………………………………………………………………………63附件七工程质量责任合同……………………………………………………………………6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5第二卷75第六章图纸(另册)75第三卷76第七章技术规范77第四卷8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6目录8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7(一)投标函87(二)投标函附录 8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89(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9(二)授权委托书……………………………………………………………………………90三、投标保证金91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1五、施工组织设计91 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92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93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94附表四: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95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96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97附表七:临时用地计划表98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99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100六、项目管理机构101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2八、资格审查资料103(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4(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105(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106(四)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107(五)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108(六)近年财务状况表109财务状况表营运资金承诺书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111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12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13 (十)履约行为表…………………………………………………………………………114 (十一)诚信系统信息表…………………………………………………………………115九、承诺函……………………………………………………………………………………116十、其他材料117 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海宁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为 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主要为08省道5K+300~8K+900段的路面中修工程,设计路面结构:病害处理+4cm细粒式沥青砼。预算投资约195万元;工期要求: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本次招标施工合同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 年 7月 10 日,上午 9 时至2012年 7 月 14 日,下午 17时,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4.2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需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的,请与业主联系。5.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需在投标截止期前5天报送至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的工程提疑栏目。5.3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7 月 23 日下午14: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地址: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需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6.发布公告的媒介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7.其他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本项目施工合同段投标担保为 伍万 元。投标担保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投标担保的银行汇票正本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担保金确认手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采用年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也适用于本工程。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 邮编:314400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
****-******** 招标代理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编:314400联系人:王女士电话:
****-******** 2012年7月1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目地理位置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海宁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
****-********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联系人:王女士电话:
****-******** 1.1.4项目名称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1.1.5建设地点海宁市08省道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地方自筹。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08省道5K+300~8K+900段的路面中修工程,设计路面结构:病害处理+4cm细粒式沥青砼。1.3.2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 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8 月上旬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事先请与招标人联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报送至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提疑栏目 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通过海宁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行下载)1.11分包否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 7 月 23日 14 时 00 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随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帐号:
****************63(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招办(2009)3号文件规定办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9年~2011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7年1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的其它要求签字或盖章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份,另加1份以Excel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U盘),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正本的复制件再递交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3.7.5装订的其它要求无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外层封套:送达投标文件的地址: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建设大楼附楼)招标人名称:海宁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在2012年7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宁市建设大楼附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从招标人推荐的3人中随机抽取1人,专家4人从从嘉兴市交通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委推举产生,业主评委不得担任评委会主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5%,A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8%,B、C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0%;若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为投标控制价的80%)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现金方式额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之前。9.5监督部门海宁市交通局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邮编:314400电话: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3(12)、(13)、(14)目细化为:(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补充第1.4.3 (16)目:(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的二级子公司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1.12偏离1.12.3 (2)目细化为:(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详细评审。3.1投标文件的组成第3.1.1项细化为: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适用);(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3)投标保证金(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补充第3.1.3项3.1.3本项目采用书面工程量清单,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以Excel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拷入U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3.2投标报价补充第3.2.7和3.2.8项3.2.7招标人设有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发布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从0.92、0.93、0.94、0.95、0.96、0.97中选择三个连续值确定)中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值。 投标人的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下,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低于投标控制价的80%的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作废标处理。工程量清单预算和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将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进行发布。3.2.8 招标人设有风险控制价,投标控制价的80%为风险控制价。若投标人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时应按7.3.1项额外提交现金。3.4投标保证金第3.4.4(2)目细化为:(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资格审查资料第3.5.1项细化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人员初始名单公告)、三级项目经理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上无上述人员姓名、任职,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有关上述人员任职、姓名的有关证明。第3.5.3项细化为: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5资格审查资料第3.5.8项细化为:3.5.8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报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投标文件的编制第3.7.3项细化为: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施工组织设计及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表5.1、5.4、5.5、5.6〉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投标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第3.7.4项细化为: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5.2开标程序第5.2.1(6)目细化为:(6)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第5.2.1(8)、(9)目细化为: (8)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会议结束。7.1定标方式第7.1款细化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第7.2款细化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3 履约担保第7.3.1项细化为: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1)本项目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2)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现金方式额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的差额。7.4签订合同第7.4.4项细化为: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9.5投诉第9.5款细化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其中,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显失公平的,应在投标截止期5天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结果公示补充10.2款:10.2 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公示3日,公示包括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及其最终报价。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予以通报。10.3行贿查询补充10.3款:10.3 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招标人将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查实拟委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营运资金承诺书:承诺用于中标合同段的营运资金最低限额不小于人民币壹佰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过去五年来[2007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单独成功完成过公路沥青路面施工3公里及以上或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公路沥青路面工程合同价100万元以上。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况;2、自 2009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为准);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1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含)以上,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并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证书还未领取者需提供建设部、建设厅发布的符合建造师注册条件的相关公告打印件或复印件(标明相关文号))或公路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含)以下。项目总工1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含)以上,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有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年龄55周岁(含)以下。注:本表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录6各合同段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施工合同段安全负责人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年龄55周岁(含)以下。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踏勘,可事先与招标人联系。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 本工程不组织招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报送至“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提疑栏目,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进行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报送至“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提疑栏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进行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一经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栏目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澄清或补充文件。2.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栏目中通知所有的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本项目不适用)3.1.2投标人应提供Excel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以U盘形式提供(U盘上标注投标人名称),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内。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不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3.2.6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3.2.7招标人设有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发布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投标人的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下,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低于投标控制价的80%的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作废标处理。工程量清单预算将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进行发布。3.2.8招标人设有风险控制价,投标控制价的80%为风险控制价。若投标人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时应按7.3.1款额外提交现金。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本项目不适用)3.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原则不允许更换,若确需更换按照合同第 22.1.2 处理。3.5.8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正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投标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应与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投标文件一旦递交,不允许修改和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细化为:现场随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下浮系数,系数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款;(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记录在案;(8)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会议结束。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1)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5.2.3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1)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确保银行保函有效。(2)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招标人以投标控制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现金方式额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增加其履约保证金的额度。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4.4 合同协议书以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3.5.8项、第7.3.2项或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 标 办 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表5.5、表5.6〉)、资格审查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采用银行汇票,交至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6) 投标人是独家投标。(7)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所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内。(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承诺的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4)未发生“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当场宣布为废标的情况。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注册资金与所投标段规模相适应;(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评标价:97分资质与信誉分:3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C =(A × K + B ×(1-K ))(100 - i )/100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发布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范围:从0.92、0.93、0.94、0.95、0.96、0.97六个连续值中选择三个连续值)。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在投标截止期3天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进行发布,并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第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从三个连续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B为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以及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K为复合系数(从0.40、0.45、0.50三值中,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第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从2、3、4三个连续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第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值)。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施工组织设计0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0分2.2.4(3)评标价评标价(97分)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7-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7+偏差率×100×E2;其中:E1=1.2;E2=1.0;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4)其他因素资质与信誉3分(1)资质得分:投标人主项资质满足招标资质的得1分,增项资质满足招标资质的得0.5分。(2)企业信息公开得分: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在浙江交通网上完整地填报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施工企业信息资料,并承诺向社会公开的(以浙江交通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得0.5分,否则得0分。(3)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的得1分,A级信用企业的得0.5分,B级信用的企业不得分也不扣分,C级信用企业的扣1分。(4)人员信息公开得分:投标截止期前,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信息、项目经理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信息,项目总工的职称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信息已全部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得0.5分(上述人员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以开标前浙江交通网上公布的为准)。(5)2011年1月1日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低价抢标、弄虚作假、随意放弃中标行为被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未被限制投标的,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6)2011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或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被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7)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认定行为和出具时间为准),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标准1评标方法第1条细化为:1.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用评价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和信誉评价结果得分均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1.2评审范围评标委员会对本标段所有在投标控制价(含)以下的投标人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出现得分完全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投标报价和信誉评价结果得分均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取前5名投标人进行评审,每个程序始终限定为前5名(有效投标人在5家及以上时),若评审过程中有废标的,按评标价得分排序先后依次递补,直至产生5名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1.初步评审第3.1.2细化为: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a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b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d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e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标准3.1.初步评审g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h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i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补充3.1.7项:3.1.7 初步评审中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3.2详细评审第3.2.4项细化为: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誉评价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和信誉评价结果得分均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由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位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补充:3.1.7 经初步评审,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人员认定。3.2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补充:3.2.5经详细评审,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人员认定。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本项目“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专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的约定外,补充和细化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 包 人:海宁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邮政编码:31440021.1.2.6监 理 人:合同签订后,书面通知承包人地址:邮政编码: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14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5%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2%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先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令发出前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收到开工令后7天内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 1000元/天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不适用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不适用1313.1.1工程质量目标:合格1415.2.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0%或增加收益的 0%给予奖励1516.1本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16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含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17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不适用续上表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8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 份19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50万元20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2117.4.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0%22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同时交工验收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给予2%签约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42天内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23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24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2518.2竣工资料的份数: 6 份26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27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28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29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 ‰30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5 ‰31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嘉兴仲裁委员会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和约定。投标人应对照 “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通用合同条款1.1.2.2目细化为:本项目的发包人为:海宁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4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含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通用技术规范;(9)图纸(含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送达的期限:函件发出24小时内。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 其他义务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1.10第(2)目补充:发包人协助办理的成功与否,不免除根据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的一切责任。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1.10第(3)目细化为:(3)承包人应严格尊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农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承包人应在本工程中,应严格执行浙交【2006】73号《关于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的若干意见》、2007年6月27日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颁布的《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浙劳社监【2007】90号文)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事宜的通知》(浙交【2009】39号)。发包人将在支付第一期开工预付款时扣除合同价的2%(每个标段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作为代承包人缴纳的农民工作支付保证金存入保证金专户。承包人应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用工后15天内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农民工人数,按照实际人数办理记工考勤卡。项目完成后或农民工提前离开工地,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农民工工作进行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应发放的工资,同时承包人应当在项目部和新闻媒介上分阶段公示工资支付情况,公示期为30天,期满后,承包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包人应会同发包人向市交通行政部门提出返款申请,并填制《退还工资支付保证金申请表》,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签后,开户银行凭此在5日内将保证金本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息计算)转入承包人帐户。承包人应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路建设用工行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按第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公路工程专用条款第4.1.10第(4)目细化为:(4)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等的配合a.与本工程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员积极予以配合;b.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c.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汇报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报告等,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d.承包人和监理人应按发包人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算、支付和变更台帐,同时承包人和监理人应配合发包人建立相应的台帐,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e.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将有关材料的供货合同等资料提供给发包人的监理人备案。取材的料场或供货人和货源应保持相对固定,承包人及其供货人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如有变更及时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并送交相应有关资料。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接受。公路工程专用条款第4.1.10第(5)目细化为:(5)地方道路的维护和管理 承包人在使用地方道路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正常进行,做到施工、通车两不误。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提出通车路段的施工维护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施工方案和措施应包括:a.成立维护、管理组织,负责正常道路维护和交通管理工作;b.落实施工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段、分幅安排施工,要控制施工长度,维持足够宽度,保持良好平整度,做到排水顺畅,路面无低洼积水,确保车辆能顺利交会,车辆平稳通过;c.配备交通管理标志,指定专人维护交通秩序;d.加强与交警联系,争取交警参与,建立交通管理制度。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导致阻车和事故频发或损坏地方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通用合同条款补充第4.6.6项~第4.6.7项: 4.6.6承包人的所有管理、施工人员(包括分包队伍)需统一着装,并按不同岗位佩证上岗。 4.6.7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离开工地必须向监理人书面请假,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离开;每月在工地天数应大于20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通用合同条款4.8.3项补充:承包人应至少设一名具有一定卫生常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卫生监察员,负责承包人所在施工现场的传染病检查、控制、报告一旦爆发任何具有传染病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当地政府或卫生防疫部门为防治和消灭上述传染病蔓延而规定的规章、命令和要求。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合作。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3款细化为: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机械、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三无车辆不得进场。违反本款规定,则按第22.1款承包人处理。7.交通运输7.2场内施工道路通用合同条款第7.2.2项约定为: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相关人员无偿使用由承包人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设施、承包人应允许与发包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使用由承包人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设施;如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在使用中对临时设施有损坏时,承包人可通过监理人指出由其他承包人给予修复或赔偿的要求。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9.2.5项约定为:9.2.5 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 。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安全生产费使用和支付按浙交[2009]2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第9.2.12项:9.2.12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作好防损坏,防盗等工作,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0.1款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灌流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以及相应的图表。10.5 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旬计划(1) 季度计划承包人在年度计划要求下编制季度计划,其格式统一按发包人批准下发的填报要求执行。季度计划必须保持总体计划的实现。季度计划应在上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交给监理人。(2) 月度计划承包人在季度计划的要求下编制月度计划,月度计划必须在上个月的25日前提交监理人,其格式统一按发包人批准后下发的填报要求执行。月度计划必须保持季度计划的实现。月度计划如未能完成,应在文字介绍里详述原因,并在剩余工期中的下一阶段计划中补回来,且详述补救措施。(3) 旬计划承包人应根据批复的月度计划编制旬计划,并按要求定期向发包人上报旬计划及完成情况汇报资料。11.开工和交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1.4款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本项目而言,是指发生六级(含六级)以上地震、龙卷风、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位以及不利降水等引起延误情况。 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为:a.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项目所在地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b.按项目所在地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a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天计算一次。异常恶劣气候的时间,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和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评定时还将考虑同等标准,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抵补。恶劣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2)若恶劣气候只是对局部工程有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同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3)受本款所述的恶劣气候影响的分项工程,必须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监理人方能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2.1款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无 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3.1.1项细化为: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本工程的质量目标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第13.7款:13.7 质量抽检 嘉兴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或其委托授权监督机构或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有权对承包人施工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并通过监理人对工程质量实施否决,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免费提供试验用的试件。15.变更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5.4.2项细化为:15.4.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子目所列的“合价”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而且该支付子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子目的单价应予以调整,新单价的确定原则适用15.4.4项的规定,调整后的单价适用于该支付子目已完成的全部工程数量。16.价格调整16.1.2 合同实施期间不调价17.计量与支付17.6最终结清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7.6款补充:⑴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依据海宁市人民政府第36号令及海宁市审计局海审字[2009]19号文规定进行审计。⑵造价审计过程中若发生核减(核增)额,则标段工程最终结算价为审定价扣除核减(核增)额的10%后数额。18.竣工验收18.9竣工文件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8.9款补充:竣工文件应按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编制。承包人还应按交通运输部交财发【2000】207号《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由承包人实施的部分)竣工决算一式六套,提交监理人审核,同时应提交全套竣工资料的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或其他电子存储介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文件中涉及施工及监理文件的有关表式,应按《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统一用表管理系统》(光盘)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规定的统一试验用表(光盘)选用。光盘由承包人自备。21.不可抗力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1.1.1(6)目约定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承包人违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2)细化为: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3)承包人违反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7)细化为: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8)承包人违反第4.6款或6.3款的规定,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关键施工设备;(9)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10)承包人违反第13.1.1项的约定,工程质量未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11)承包人违反第4.9款的约定,将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12)承包人违反第4.1.10(3)目的约定,拖欠农民工工资;(13)承包人违反第4.6款的约定,承包人人员不到位或替换,或擅离职守的;(14)承包人违反投标人须知3.5款的规定,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的;(15)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2.1.2(4)目细化为:(4)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期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a.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2)、(3)、(5)、(7)、(8)、(9)、(12)目等情况,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业主将按每一情况酌情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即使缴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b.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4)目情况,则按第11.5款规定处理;b.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0)目情况,则课以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c.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1)目情况,则课以与转移(挪用)资金等额的违约金;d.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3)目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每天课以违约金1500元/人;若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0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者,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500元/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课以5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工课以3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主要技术人员课以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课以3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工课以2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主要技术人员课以每人次0.5万元的违约金;e.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4)目情况,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材料的,课以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22.2 发包人违约22.2.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通用合同条款22.1.1项细化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包括未按照第17.4.2项规定及时退还质量保证金的); (2)由于发包人征地拆迁不到位、开工的正常条件不具备,导致承包人无法按合同约定如期开工的;(3)由于发包人下列原因造成停工的: a.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未能按时交货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变更交货地点导致承包人停工的;b.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延误或施工图存在差错影响施工,工程变更通知未及时下达导致承包人停工;c.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第三方阻工,而发包人未及时协调处理导致承包人停工的;d.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 +至K + ,长约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长约km的沥青路面工程等。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5. 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6.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个月。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11.⑴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依据海宁市人民政府第36号令及海宁市审计局海审字[2009]19号文规定进行审计。⑵造价审计过程中若发生核减(核增)额,则标段工程最终结算价为审定价扣除核减(核增)额的10%后数额。12.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四 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 (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 附件五 履约担保格式履 约 担 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年月日 附件六 预付款担保格式预 付 款 担 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 15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 附件七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 项目第合同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三)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四)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五)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五)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七)乙方与甲方、承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八)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九)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人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暂列金额的数量为第100章至3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的10%,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3.计日工说明本项目不适用。4.其他说明4.1 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表5.1、5.4、5.5、5.6。投标人报价时应该按照本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表5.1、5.4、5.5、5.6缺一不可,否则按评标办法3.1.1处理。4.2 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至3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按3‰计,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最低为100万元,保险费率按5‰计,事故次数不限,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招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4.3安全生产费用应不少于投标价(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的1%。安全生产费使用和支付按浙交[2009]2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办理。4.4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遗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图纸规定完成单项工程的义务。4.5安全设施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5.工程量清单5.l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清单 第100章 总则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01-1保险费-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1-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总额1102-1竣工文件总额1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1102-3安全生产费-a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总额1-b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总额1-c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总额1-d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总额1-e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总额1-f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总额1103-3临时借电设施架设、拆除、设施维修总额1清单 第100章合计人民币工程量清单清单 第200章 路基工程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202-2挖除旧路面-b刨铣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基层)m3327.7清单 第200章合计人民币工程量清单清单 第300章 路面工程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308-2粘层m227895.5309-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厚40mm AC-13Cm227898309-3粗料式沥青混凝土-a厚40mm AC-25Cm2605-b厚80mm AC-25Cm22684312-1水泥混凝土面板-a厚15cm(做基层用)m2160-b厚24cm(做基层用)m2270315-1聚酯玻纤布m2168316-1普通沥青灌缝m30.48清单 第300章合计人民币5.4 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元)1100总则工程2200路基工程3300路面工程4第100章至第300章合计5备用金(不可预见费)10%6投标报价(4+5)=6 5.5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序号编码子目名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管理费税费利润综合单价工日单价金额主材辅材费金 额主材耗量单位单价主材费 5.6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序号费用大类使用细目费用(元)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①“四口”“五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②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③安全警示、警告标示、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修、维护④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设备维修养护⑤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检测设施、设备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①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②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③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①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②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①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整改、监控、监管②爆破物、放射性物品储存、使用、防护③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①“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②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③组织应急救援演练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①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②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③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④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象资料⑤配备给专职安全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⑥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安全生产费用总额合同投标价比例注:本表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102-3安全生产费的清单费用组成。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另册)第三卷第 七 章 技 术 规 范(一)通用技术规范“通用技术规范”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下册)第七章“技术规范”。(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1.“项目专用技术规范”是对“通用技术规范”的补充、修改和约定, 应对照“通用技术规范”中同一编号的章、节、小节、条、款、项、目一起阅读和理解。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与“通用技术规范”有矛盾时,以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的规定为准。2. 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在下列章、节对“《范本》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细化、删除和修改:第100章总 则第101节通 则第102节工程管理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第200章路 基第202节场地清理第300章路 面第301节通 则第308节透层和粘层第315节病害处理第316节沥青混凝土路面早期破损的防治 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第100章总 则第101节通 则101.01范 围1.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写,连同“通用技术规范”,适用于海宁市08省道应急养护工程。101.04标准与规范第1条细化为:1.在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通用技术规范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及其引用的现行的国家和其他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本规范引用的现行国家和其他标准与规范承包人应自备,并在工程实施中应用。若尚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国家和其他标准与规范,由监理人制定引用。第4条细化为:4.当适用于本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 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 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若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a. 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b. “通用技术规范”;c.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e. 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增加第5条:5、“通用技术规范”和本招标文件中所列规范和标准若与部颁最新规范和标准有出入的,以最新规范和标准为准。101.06工程量的计量3.面积补充第3条:路面结构各层(底基层、基层、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面积的计算宽度,分别按各层设计顶面宽度计算。5.土方在(1)款后增加:承包人只有在监理工程师事先批准的情况下才可采用电算方法。电算方法应包括有关计算机的软件、土方计算精度及使用方法等。如果电算结果不能令人满意,承包人仍应采用平均断面积法或监理工程师指示采用的其他方法重新进行土方计算。第102节工 程 管 理102. 05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1.开工报审表将(2)款中“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改为”分部(项)工程开工报审表”。102.05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补充第1条,原第1、2、3、4条改为第2、3、4、5条,原第5条改为第8条:1. 承包人是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补充第6条:6. 承包人应重视质量通病的防治,对沥青路面早期破损、路面不平、桥面铺装层碎裂、桥梁伸缩缝松动、桥头跳车、隧道渗漏等质量通病必须根据本规范要求制定预控措施。补充第7条:7. 所有水泥混凝土结构采用的混合料,均应使用混凝土拌合楼拌合、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对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确实无法到达的涵洞工程、5m3以下的零星混凝土工程需要采用混凝土搅拌机就地拌合的,应事先做好试验、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并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浆砌工程的水泥砂浆均采用机拌,严格按批准配合比进行控制。102. 08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删除本小节全部原内容,改为:1.承包人应自费与施工进程同步形成、积累、整理及保管工程进度、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的记录(包括资料、设备的来源),以备需要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2.当分项(或分部)工程完工时, 承包人须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分项工程资料目录和表式, 将上述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抽查试验记录以及竣工图表等有关的所有资料编订成册, 并复印2份, 提交监理工程师作为该分项工程中间交验和计量支付的书面依据。其中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各保存一份,资料的原始件由承包人保存。3.当工程接近完成时,承包人须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2004]3号发布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浙江省交通厅[2002]138号发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所需的竣工文件6套, 其内容为浙江省交通厅文件中带★号的部分。该部分竣工文件应在交工验收前30天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还应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交财发[2000]207号《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由他实施的部分)竣工决算一式六套,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4. 竣工文件的组卷成册,如档案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内容按上述文件要求编制外,还应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5.按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竣工文件的原始件应单独集中编订在一套内, 归业主所有(留存)。6. 当工程通过缺陷责任期评估后,承包人应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竣工文件资料6套。其内容包括缺陷责任期内所进行的修复、返工或新增的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资料。该文件资料应在竣工验收(竣工检验)前10天送交监理工程师审查。7. 有关本工程的情况,承包人不能以任何手段出版任何资料和刊物。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包括工程技术详图。承包人不得用工程照片作宣传,除非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102.11 环境保护102.13安全保护和事故报告第6条细化为:6.发包人将加强本项目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接受。承包人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做好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并按办法要求,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工程量清单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至700章的全部金额的1%。增加:7.建立建全安全台帐(1)按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规定,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按规定的格式健全安全台帐,并如实记录相关事项,以备检查和考核。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103.04临时占地增加第3条:3. 如承包人临时用地退还时因未复垦而与当地发生纠纷,导致业主发生额外支出时,业主将从对承包人的支付金额或保留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104. 04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2. 防 火删除本条原内容,改为:(1)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配置专人负责消防器材和对工地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2)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生产和生活区布置有效的防火与消防设施。(3)承包人应在现场合适地点及车辆里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持灭火器。第200章路 基第202节场地清理202.04计量与支付1. 计量(3)款修改为:(3)挖除旧路面包含路面面层、基层等有关工作,按经监理人验收后实际挖除方量,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必须的全部费用。3、支付子目增加202-2-b子目: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202-2挖除旧路面-b凿除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基层)m3第300章 路面第301节 通 则301.03 一般要求 补充第6、7、8条: 6.材料要求和配合比控制列入各节基本要求,通过检查承包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定。 7.路基交验 本项目路基、路面为同一承包人,路基交验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承包人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复测结果报监理人,由监理人逐一检测,在检查结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经双方书面确认,并将资料及时归档。 路基交验完成后,必须报省市交通质监部门认可并抽检合格后,方可开始路面施工。 路基交验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挖方和填方路基的交验,第二部分为桥面(含通道等)的交验。 路基交验时,首先要对填方路基的上路床的填料质量、挖方路基的换填料质量以及软土地基路段和桥头路基的月沉降量进行检查。上路床填料和挖方换填料必采用透水性材料,最大料径应不小于10cm,分层厚度不大于20cm,路基顶层填筑厚度不得小于10cm;软土地基路段和桥头路基的月沉降时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否则不得进行路基交验。 (1)填、挖路基交验A、线形和外形尺寸 线形控制应根据设计提供的导线点,在加密后用全站仪检查路基中桩是否偏位;对主线及主线渐变段、互通区匝道按每十米一处检查几何尺寸是否合格。B、纵面高程 水准点高程应闭合,精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单幅路基每二十米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每五米检测一处,主线渐变段、互通区匝道高程检测频率应加密。严格控制路基顶面高程,路基表面严禁有贴薄层现象。C、平整度、横坡 平整度用三米直尺按规范要求逐段检测;对填方路基、主线弯道路段、互通区匝道的横坡及边坡坡率应重点检测。D、弯沉值 弯沉检测前,应对全线路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弹簧”路段必须进行换填。要求用重型压路机或拖碾在路基上慢速全幅碾压一遍,再进行弯沉检测。凡是路基弯沉值超标的路段,必须由路基承包人进行处理,经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交验。E、压实度 路面承包人在检测路基压实度之前,要求独立做标准密度试验,并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压实度检测。对压实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要求路基承包人进一步碾压,直到达到要求,质监机构在对路基承包人进行处理,经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交验。F、路基排水 要对路基排水完善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挖方路段及隧道进出口边沟深度、超高路段横向排水及中央分隔带排水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排水畅通。G、上下边坡,要对下边坡亏坡和上边坡坍塌隐患检查,并在路面施工前处理完毕。(2)桥面(含通道)交验 A、平整度 平整度用三米直尺检测,平整度达不到要求的部位,必须进行打磨至合格并重新拉毛(抛丸、铣刨等)。 B、纵面高程 主要检测搭板及桥面纵断面高程。 C、横坡、对水泥桥面的横坡,主线弯线、互通区匝道桥应重点检测。 D、桥面水泥砼铺装层 (a)铺装层厚度及砼强度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B)对桥面铺装存在的裂缝,应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桥面连续设置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C)砼表面应清除浮浆(抛丸等),以确保与沥青面层联接成整体。E、桥面排水 桥面排水系统应完善,泄水孔标高应符合要求,并注意靠近伸缩缝处的排水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处理。8、已经中间交验的路基工程项目,如在路面施工过程中出现损坏(投标工程险项目除外),应由路面承包人负责。第308节 透层和粘层308.02 材料2.粘层删除本条原内容,改为:粘层的沥青材料宜采用乳化沥青,粘层沥青材料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层的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且满足规范的要求。粘层材料的规格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表9.2.3的要求,所使用的基层基质沥青标号宜与主层沥青混合料相同。308.03 施工要求1.准备工作 删除本条原内容,改为:准备浇沥青的工作面,应彻底清除基层表面杂物,并用空压机或森林灭火机吹净表面尘土,保持工作整洁而无尘埃。监理工程师应对已准备好的工作面进行检查,在未批准前不得喷洒沥青材料。第315节病害处理(补充)315.01计量与支付1、计量(1)聚酯玻纤布按平方米计量。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所有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3.支付细目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315-1聚酯玻纤布m2第316节沥青混凝土路面早期破损的防治(补充)316.01基本要求1. 路面早期破损是路面在早期运营过程中暴露的通病。主要是由于路面施工时材料质量不稳定、级配不佳、工艺落后、机具配置不当、压实不足、排水不良等原因引起,承包人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 承包人应针对标段情况,详细制订确保路面质量、预防早期破损的路面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报监理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材料的料场地点、采备方式、运输形式、堆放场地,试验路段及各结构层的施工时间安排,机具设备的配备和人员的安排,采用的工艺和工序的衔接,特殊气候条件(雨天、高温、冬季天气)下的施工对策,以及自检要求和质保措施等。在施工作业指导书中应明确各种材料的各项质量指标,以及对关键工序、采用工艺、采取的措施等给予明确的事先指导。无施工组织设计的或组织设计不完善或施工作业指导书马虎的,应视为路面施工条件不具备。监理人不得签发开工令,直至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获得批准为止。3.承包人除必须遵循技术规范有关章节进行施工外,还应严格遵照本节的施工要点。316.02施工要点 1. 材料质量与试验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路面施工质量和使用质量,尤其是就地采备的粗、细集料,如碎石、砂子等。引起路面早期破损的原因之一是粗细集料的质量不符要求。因此,承包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面层粗集料, 其强度、磨光值、压碎值、磨耗值、粒径等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确定料场前必须先进行各项指标试验,检测合格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石料尽可能采用二次破碎,按各级粒径要求选择不同筛子进行筛分,严格控制各档规格的碎石粒径。碎石产品规格超标准的,严禁使用。对于面层粗集料必须采用反击式破碎机生产,集料含泥量必须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控制在允许值以下。用于沥青混凝土面层的碎石,还应进行PH值测试,当采用酸性石料时,为提高石料与沥青之间的粘结力,可掺入适量的水泥、石灰。(2)面层细集料:保证砂子粒级和洁净, 对于含泥量偏高的砂子应进行清洗,分档掺配。对于同一料场的砂子,每天供料都得试验(粒级、含泥量等)。不同料场的砂子,必须及时试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3)基层和底基层集料:除磨光值不作要求外, 其它均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确定料场前应采集样品,先进行试验,自检合格的报监理人批准后,才能作为供料场。每批材料到场应自检。(4)堆场:用于堆放集料的场地, 地面必须硬化。对面层集料还应设有防污染的隔离措施和完善的排水系统。不同粒级的材料分别堆放,并留有一定间距的隔离带。承包人应制定集料堆放区划图,并报监理人批准。2. 集料级配及混合料试配混合料级配应符合各结构层设计要求。承包人应对每一档集料进行筛分试验,检测其粒级情况和进行各粒级掺配试验。实际级配应尽量位于规范中值,曲线适顺,偏高限或偏低限的级配应进行调整,直至满足级配曲线要求,并据此确定每一档粒级的材料掺配量。当材料料场不同或采用不同破碎工艺时,应及时对材料进行筛分试验,调整各粒级掺配量。承包人应加强自检,并做好级配试验的记录,按规定报监理人审认和备查。承包人要重视各结构层混合料的施工配合比试验。各类结构层的混合料配合比的要求如下:(1)粒料类结构层:a.级配碎石:选定的最佳级配应该是压实后孔隙率最小、强度最高、最稳定。因此,一定要通过试铺检验。由于级配碎石的级配要求较高,承包人需提出相应的级配控制保证措施。b.填隙碎石:为了填隙密实, 要求材料有一定的级配和材性要求。山皮土、塑性指数偏大的和含水量高的土不得用作填隙料使用。当料场轧制的材料不符级配要求或细粒料太少时,可选购一部分强度高、洁净的细料(如砂、石屑)掺入, 但必须经试配确定其掺配量。上述两种结构其强度需通过试铺检验,如由于级配不佳而强度不足的,则需重新调整级配。(2)半刚性结构层水泥稳定碎石层:对于水泥稳定类基层集料级配的要求非常严格, 必须要求集料从粗到细连续级配, 但严禁使用塑性指数偏高的土作细料填充。因此,承包人要严格控制级配,对级配的自检力度要加强。用作半刚性基层的水泥,宜选用标号较低的32.5MPa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剂量用作底基层时为3~4% ,基层为4~5% 。在试配时,应严格控制试配强度,其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3)沥青面层对集料针片状含量应定期进行试验测定,含量超过允许标准的不准使用。要检验集料的含泥量,偏高或超标的必须清洗。应检测石料的酸碱度,以确保沥青与石料的粘结性能,必要时应采取抗剥落措施。各种原材料试验结果均需满足要求,并经监理人签认后,才能进行混合料施工配合比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的内容、方法、指标要求均应遵循规范规定,尤其对混合料的密度、稳定度、沥青粘附性等的测定更为重要。混合料试样的各项指标测试,应在有监理人旁站时进行,其结果须报监理人签认。3. 拌和、运输、摊铺碾压等关键工序的要求要精心组织安排拌和、运输、摊铺碾压三个环节的人、机、料组合,使之连续作业。施工前应对各种施工机械进行调试,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1)对于沥青面层a. 拌和:要确保各档材料进料计量的正确性, 集料加热温度、拌和温度、出料温度的控制和拌合均匀性。施工前要进行试拌,以检测拌和楼性能和混合料拌和质量。b.运输与摊铺:摊铺时必须保证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必须做好运输过程中的保温措施。应采用有自动找平装置的两台摊铺机,梯形全幅式摊铺。摊铺机应连续不断地摊铺以减少接缝。分层摊铺时,每层表面必须保持整洁,若有污染,应认真清理并补洒沥青。c.碾压:应严格掌握碾压(初碾和终碾)温度, 碾压机械以轮胎压路机和钢轮压路机组合为好, 碾压次序为先轮胎, 后钢轮。碾压时要掌握好速度,防止出现推挤裂缝(通病)。d.机具组合及其它:在机具设备组合上要相应匹配,施工过程中对拌和、出料、摊铺、初碾、终碾温度的记录要详尽,对碾压完成后的密实度检测要及时。凡不符要求的混合料均应废弃。对不符合密实度和平整度的面层要返工重铺。4. 施工期养生和养生期交通管制施工中对碾压成型的基层(或底基层)养护不重视、交通管制不严,结构层在未达到设计强度前就过早地损坏(如出现裂缝、松散、坑槽等),是导致路面早期破损的主要因素, 承包人必须认真对待,精心养生:(1)严格实行封闭养生。对基层、底基层一般采用覆盖洒水养生法,每天洒水次数视气候条件而定,应始终保持表面潮湿,覆盖物宜为土工布。养生期一般为7天,气温较低时宜适当延长。承包人要作好养生期的养护记录。任何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局部损坏必须采取措施及时修补。(2)养生期间基层上除洒水车外,应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包括施工车辆)和其它作业。(3)养生期满后, 底基层上应尽快铺筑基层, 基层上应及时施工沥青封闭层。封闭层的施工质量,要求做到沥青洒布量满足设计要求、洒布均匀、表面不透水。承包人要加强自检,凡洒布量不足或透水的要补封。封闭后的基层上,只允许通行本路段面层施工作业车辆。(4)沥青混凝土面层碾压完成后, 应仔细检查面层有无推挤裂缝、碾压密实度不足的局部松散区,以及是否还存在个别石子松动和不平整处等,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重做。未经交工验收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严禁堆放建筑材料,严禁在面层上拌和砂浆或混凝土,确保路面清洁不受污染。5. 路面排水(1)路面排水不良是路面早期破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承包人对路面排水系统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本规范第314节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路面表面和内部排水畅通,不致滞留而形成病害。(2)路面表面排水a. 路面面层摊铺时, 要严格按设计做足路面横坡和做好平整度, 确保雨水能通过横坡迅速向两侧排流, 避免行车道路面范围内出现积水。b. 两侧设置拦水带的路面,对拦水带的泄水口的设置位置、泄水口的形式(一般为对称喇叭口, 纵坡路段宜做成不对称的喇叭口式)、泄水口的各项尺寸(开口长度、低凹区宽度及下凹深度等)必须严格按图纸做足做好, 并圆滑地与边坡急流槽相接。c. 无拦水带的路面,要注意行车道路面和土路肩的衔接,避免土路肩挡水。d. 对中央分隔带路基、路面结构层内侧的坡面,应认真铺设涂双层沥青的土工布隔渗层,做好渗沟、渗沟周围包裹的反滤织物及横向排水管。渗沟、横向排水管及隔渗层等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3)路面内部排水a. 为排除通过路面接缝、裂缝或空隙或由路基或路肩渗入并滞留在路面结构内的自由水,承包人应特别注意路面内部排水系统,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b. 为防止路面面层结构内的自由水渗入基层,承包人要做好基层顶面封层油的施工,封层沥青用量不小于1.2㎏/m2, 洒铺要均匀,不留空白,封层油应分二次洒铺。c. 沿路面边缘设置的由透水性填料的集水沟、纵向排水管、横向出水管和过滤物组成的边缘排水系统,其各项材料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纵向排水管和横向排水管的铺设纵、横坡应做足,接口要严密,透水性填料应密实,反滤层应密贴。d.挖方路段,特别是石方路堑地段,常因路堑路床顶面过高或底基层下未设排水层,导致路床积水无法排出,软化底基层、基层,引起面层开裂。承包人应按图纸及监理人指示做好石方路堑路床顶面的排水层,确保路面内部排水畅通。316.03计量与支付本节防治要点均应包含在各道工序内,不另计量支付。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上册170-208页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十、承诺函十一、其他材料2. 根据本项目专用本招标文件,以下格式内容去掉:①投标书附录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②联合体协议书 ③近年财务状况表的《银行信贷证明》④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附:本项目投标文件附表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施工工期 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 拟委任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8.(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2逾期交工违约金11.51000元/天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10%签约合同价4提前交工的奖金11.6不适用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11.6不适用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2不适用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10%签约合同价(含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8材料、设备预付款17.2.1不适用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1)50万元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3(2)不适用1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17.4.1月支付额的10%13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5%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同时交工验收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给予2%签约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42天内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14保修期19.7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不需要在标书中设置,在开标时,银行汇票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表5.1、5.4、5.5、5.6。五、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00字以内);(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3)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 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 附表四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七临时用地计划表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年度 年 年 年月份主要工程项目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1.施工准备2.路基工程3.路面基层年度 年 年附表二 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年度 年 年季度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月份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图例:100(%)90施工准备8070路基工程6050路面工程40302010竣工扫尾注:1.应按各标段实际工程内容填写。2.各个项目的进程可用线条的长短来表示。 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年度 年 年 进度一二三四一二……123456789101112123456100908070605040302010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序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平均每生产单位规模(人,各种机械台)平均每生产单位生产率(数量,每周)每生产单位平均施工时间(周)生产单位总数(个)1路面基层2路面面层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施工营地、料场、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七临时用地计划表用 途面积(m2)需用时间年 月至 年月用地位置菜地水田旱地果园荒地桩号左侧(m)右侧(m)一、临时工程1.便道2.便桥3.…………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1.临时住房2.办公等公用房屋3.料场4.预制场……租用面积合计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用电位置计划用电数量(KW?h)用途需 用 时 间年 月至年 月备注桩号左或右(m)附表九 合同用款估算表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月)投标人的估算分期累计金额(元)(%)金额(元)(%)第一次开工预付款1~34~67~910~1213~15…………缺陷责任期小计100.00投标价:说明注:1.投标人可按附表一的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暂估价,但应考虑开工预付款的扣回、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六、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合同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分包值合计(万元)八、资格审查资料施工标段资格后审资料目录表 名表号备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附录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三)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四)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五)近年财务状况表(2009-2011年)、营运资金承诺书(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007年1月1日以来)(七)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09年1月1日以来)(九)履约行为表(十)诚信系统信息表(十一)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的要求填报。投标人资质、业绩、信用等级、项目经理资料、项目总工必须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公开的,并提供开标前一天相应网页打印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注:1、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年经 历 年~ 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目前任职项目状况项目名称担任职位可以调离日期备注注:1、本表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四)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包括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等能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的要求和招标文件其它要求。(五)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年经 历年~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备注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四)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试验员资格证书、质检员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六)近年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债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净资产收益率%2.总资产报酬%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注:1、本表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附1:营运资金承诺书。附1:营运资金承诺书(2012年第号)致: (业主全称)我单位(投标人全称)在工程项目合同段中标后,承诺用于中标合同段的营运资金最低限额(不小于万元人民币):人民币万元(含)。本《营运资金承诺书》之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自动失效:我单位(投标人全称)未中标。本《营运资金承诺书》由我单位(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单位公章后生效。投标人全称:(公章) 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法人印鉴) 电话:(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发日期:年 月日-----------------------------------------------------------------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八)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开工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注: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十)履约行为表投标人: 施工合同段: 投 标 人 应 如 实 填 写 下 列内 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下内容:1、 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系统的公开情况;2、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系统的公开情况;3、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4、 有无处于被责令停止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等;5、 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活动中,有无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弄虚作假、随意放弃中标行为被省级或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未被限制投标的,但在处罚期内的;6、 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弄虚作假、随意放弃中标行为被除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发改委或交通运输(交通部)以外的省级或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并被限制投标的;7、 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无发生过被终止合同、质量事故、违规分包或违法转包被省级或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8、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无发生过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行贿行为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中行为为准,时间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下达时间为准)。(十一)诚信系统信息表投标人: 施工合同段:投标人全称企业主项资质是否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承诺向社会公开信息(填是或否)浙江省交通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填AA、A、B、C、D或未参加)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信息公开情况人员姓名是否在信息系统中公开(填是或否)备注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信息本表后附开标前一天浙江交通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打印内容要齐全。交通网表框中不能一次性显示,需分多页打印。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信息)注:上述2人缺一不可,以浙江交通网为准填写诚信系统信息表,未附浙江交通网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为开标前一天的打印件)或未能反映上述信息的打印件均视为未公开,即不得分。 九、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若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 十、其 他 材 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