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楼宇廊道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楼宇廊道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SF(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楼宇廊道文化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楼宇廊道文化建设工程;
2.2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488920元;
2.4招标范围:为彰显大学文化特色,促进学校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选择校内部分楼宇开展楼宇文化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对楼内墙面进行处理和PVC亚克力材质字体装饰以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建设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具有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8、2019)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2018、2019)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 8 月 24 日至2020年 8 月 28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时00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四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9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格物楼(创新实践中心)A51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若磋商报名或合格邀请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磋商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186*****46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四楼
联 系 人:翟景丽
联系电话:13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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