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新建幼儿园班级用品(8所)采购项目(第二次)
裕安区新建幼儿园班级用品(8所)采购项目(第二次)
裕安区新建幼儿园班级用品(8所)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裕安区新建幼儿园班级用品(8所)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jfwpt.lu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8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裕采H2020H512
项目名称:裕安区新建幼儿园班级用品(8所)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00元(其中第1包春天嘉苑幼儿园389904.00元;第2包海亮江湾城幼儿园236704.00元;第3包永安南苑幼儿园293350.00元;第4包凤凰东苑幼儿园252850.00元;第5包平安东苑幼儿园292610.00元;第6包韩摆渡中心幼儿园、江家店镇新沟幼儿园和石板冲乡中心幼儿园405920.00元)
最高限价:*******.00元(其中第1包春天嘉苑幼儿园389904.00元;第2包海亮江湾城幼儿园236704.00元;第3包永安南苑幼儿园293350.00元;第4包凤凰东苑幼儿园252850.00元;第5包平安东苑幼儿园292610.00元;第6包韩摆渡中心幼儿园、江家店镇新沟幼儿园和石板冲乡中心幼儿园40592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所投标货物的经营资质且具备投标货物的经营许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8月27日9时00分前
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本项目询价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均需使用CA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2)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办理CA联系电话400-880-4959。
(3)供应商在下载询价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关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的通知》(六裕扫黑组[2020]3号)的要求,对招投标市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作为2020年裕安区在十大行业领域开展13项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针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诬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查处。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认真排查
2、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的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的规定,现对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对授权委托人要求调整为: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书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投标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委托人员,不得属于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 14 天(开标前 14 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 14 天(开标前 14 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投标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委托人员是否属于前述情形,由投标人开具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说明,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 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3、同一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包别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别。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上城国际48栋B座17楼1705室
联系方式: 153*****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工 电 话:15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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