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医疗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妇产科的宫腔镜及手术器械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招标。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满足资质条件的合格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宫腔镜及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 1、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与营业范围相符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则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授权委托函(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资质文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主要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宫腔镜及手术器械 | 详见招标文件 | 1套 | |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只可提供收据);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获取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设备科、监审室(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衡山路377号) 4、凡满足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和资格预审 1、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投标人本身份证(投标人非法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函)及资质证明文件交至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办公楼一楼监审室进行资格预审,并交纳投标保证金7600元。(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退还) 2、投标文件实行封闭报价,开标后现场递交。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开标时间:2020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开标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招标方式:采用院内公开招标。 九、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单位: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设备科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监审室联系人:饶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衡阳市南岳区衡山路3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