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关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关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Z2020-WZ-G-003-A

项目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241.5万元

采购需求: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

三、配送品目:

乙方在采购人认定的品牌及规格范围内进行采购、配送,食堂所需食用油、大米、调味品、南北干货、水果等副食品列入配送范围。

四、采购需求:

(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

1、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GB 18186-2000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03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03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05卫生标准;镇江香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标准;白砂糖国家标准GB 317-2006);绵白糖(绵白糖国家标准GB 1445-2000);

2、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3、大米、食用油质量要求:粳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面粉质量要求:小麦粉特制一等国家标准GB1355-1986;食用油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国家标准GB1535-2003;

4、水果质量要求:所有水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等。纯天然无公害,个头匀称、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必须符合农副产品安全质量要求,无菜虫,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

(二)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2、学校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调味料清单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计数单位

报价单位

1

400g老蔡酱油

1

2

太太宴会酱油

1

3

400g东吴调料油

1

4

600g东吴醇香酒(五年陈)

1

5

分金亭白酒

1

6

500g太太乐特鲜鸡精

1

7

百钻棉白糖

1

8

500g恒顺陈醋

1

9

500g恒顺香醋

1

10

500g鼎丰白醋

1

11

500g鼎丰醋精

1

12

840g味好美椒盐

1

13

500g精制海盐

1

14

50g味椒盐

1

15

400g三角生粉

1

16

1000g上海梅林番茄酱

1

17

850g新疆番茄酱

1

18

500g维加咖喱粉

1

19

500g味美源胡椒粉

1

20

225g红曲粉

1

21

560g鼎丰南乳汁

1

22

500g平望辣油

1

23

230g平望辣酱

1

24

315g芝麻酱

1

25

食用口碱

1

26

500g味好美胡椒粉

1

27

石碱

1

28

1900ml海天老抽王

1

29

380ml太仓麻油纯正

1

30

250g超鲜香

1

31

230g桂林辣酱

1

32

250g嫩肉粉

1

33

700g海天耗油

1

34

454g白鹤澄面

1

35

250g糖桂花

1

36

750g皇冠面包糠

1

37

狮头吉士粉

1

3.5公斤

38

昙花味精

1

四、 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学校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4、配送品牌要求:

食材类别

食材品牌

食用油(非转基因)

福临门、豆维家、金利(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大米

柳堡、鹤乡盘锦(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面粉

苏三零、五得利(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调味品

海天、李锦记、太太乐(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南北干货

菜场

水果

菜场

点心干果

超市

其他

五、配送频率要求:

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半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供货价格每周结算一次。副食品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大型超市当日零售价×中标折扣率。所有货物均按实结算,不可超年采购概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3、********6(系统问题咨询):139*****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文溪路888号

联系人:顾伟君

电 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15

联系人:陆凯楠、虞小武

电 话:(05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副食品配送 食堂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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