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中化泉州石化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日 期:2020年8月24日
项目编号:0747-2060SCCZX130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背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10]97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要求,做到从源头上切实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项目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有管理权限的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4.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评估机构组织对项目单位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对《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评估,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 评估机构结合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按照国家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要求,对该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3) 评估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完成该工程开展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该工程社会风险评估文件应通过有管理权限的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评估机构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4) 评估机构负责准备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评审会所需要的文本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报告编制机构承担与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过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住宿费、专家审查费、资料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5. 工期:10个日历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 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7日,每个包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 《报价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8. 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办公楼416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人必须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的组织;
(4) 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无项目质量投诉事故,并具有独立订立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15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项目质量投诉事故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后其报价无效,需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5)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批复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不少于3项报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石油化工、液体化工品码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等)及批复证明(加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公章和发改委公章)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合同或批复文件如无法体现石油化工、液体化工品码头,需另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9.(1)-(6)项要求,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
邮 编: | 100045 |
联 系 人: | 陈雅静、王灵英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chenyajing@sinochem.com,wanglingying@sinochem.com |
购标技术支持: |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安士萍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anshiping@sinochem.com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362103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箱: | qzshjw@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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