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临电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临水临电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采购详情采购单ZB-052 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 临水临电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及合同.doc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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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

临水临电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及合同

(招标编号:CSCEC2B-XN-SWCWSCLC-ZB-052)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

1.2项目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区界南路以南,剑南大道以东

1.3项目规模:一期土建5.0万m3/d,设备、人工湿地按2.5万m3/d

1.4业主: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内容: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临水临电专业分包工程

2、工作内容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临水临电专业分包工程。

2.2本次招标未划分标段,招标范围为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所有临水临电专业分包工程,但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等因素,决定发包范围和是否新引进其他分包单位,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 发标时间:

3.1.1 2020年月日前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项目部商务部。

3.1.2 2020年月日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通过电子邮件送至招标人(投标疑问发送至********48@qq.com的邮箱,联系:刘婷婷,联系电话:182*****705),过后不补,招标人在2018年月日将进行统一的电子邮件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的自行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现场负责人:李世涛,联系方式:189*****124

3.1.3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前。标书呈递地点: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商务部。

3.1.4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日内通知中标人及其所有投标人。

4、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为:合格,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5.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5.1.2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5.1.3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5.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5.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6.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一: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6.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6.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

6.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6.2.3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全国统一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简易征收备案证明)等;(详情请见附件四)

6.2.4近三年来企业获奖情况。

6.3密封:

6.3.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6.3.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6.3.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7、投标注意事项:

7.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安装条件、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7.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7.3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8、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8.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8.2投标文件未密封;

8.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8.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8.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8.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9、评标:

9.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为经济标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9.2经济标评审: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9.3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招标人可选择一家或者多家中标,通过招标人对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进入议标程序,通过议标接受最低定价的投标人为最终中标人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工期:

工程暂定总工期为500个日历天;实际工期计划以招标人指令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工期计划,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1、其它:

11.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2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1.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2.投标人资格

1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万元(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2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均依法通过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

12.3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特别声明:不允许在其他单位注册的二级项目经理以任何形式在本工程担当项目经理,不允许投标人将本工程任何形式的转包给其他单位。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就招标工程的报价、承包条件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等书面文件,供招标人评标、定标。同时,也是中标后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基础。

1、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6条。

2、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

1)具体详见合同中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总价或合同全部采用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报价,如有错漏一概由投标人负责。

3)付款方式详见拟签订合同。

3、第二部分商务标部分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6.2“第二部分商务标部分”。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临水临电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投标报价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不含税包干总价(元)

税率

(%)

发票类型

备注

1

临水临电及临时消防工程施工、拆除



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价包干

注:

1、以上人员均由招标人定人定岗,除招标人要求以外,不得随意变化人员数量和岗位;普工和技工按工作内容务必区分清楚,如技工做杂工工作,按杂工单价计价;由项目部安排工作的人员负责考勤,工资按考勤人数和时间发放,对于工作不足月或者每天工作不足9小时者,按照相应比例扣减;

2、以上不含税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的包括临水临电施工图、施工措施、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及定额等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除配电箱、主电缆外所有主材辅材均由投标人提供)、机械设备、材料的场内多次转运及运输、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工具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且安全文明施工费所占比例不低于合同额的1.5%)、一切措施费、施工管理费、企业管理费、保险(含为建筑工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等一切保险)、利润、预期的材料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风险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劳务作业防护用品、劳动教育等方面。除合同约定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3、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临水临电设施反复搭拆的情况,也可能出现道路和施工部署多次转换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不同施工阶段临水临电增容或拆除的情况,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含税包干总价不变。

4、付款方式:详见拟签订合同中合同条款;

5、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条件、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6、我公司同意贵公司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我公司清楚的理解,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投标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8、我公司同意招标人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拒绝或接受;

9、我公司承诺自行配备劳务人员安全作业防护用品和自带零星作业工器具,相关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10、本投标函已考虑了招标人向我公司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11.纪律和监督

1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1.3对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4投诉

招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工作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有权向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投诉。

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中建二局西南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投诉举报电话:***-******** ***-******** ***-********

投诉举报邮箱: jijianjianchabu@sina.cn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临水临电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临水临电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 至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 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6)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7)若为特种作业,应包括特种作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纳税人类型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临水临电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SWCWSCLC-ZYFB- )

甲 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

1.2项目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区界南路以南,剑南大道以东

1.3项目规模:一期土建5.0万m3/d,设备、人工湿地按2.5万m3/d

1.4业主: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

1.5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分包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工人生活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二次结构施工阶段,装修及机电安装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临时用水工程、临时用电及照明工程、临时消防工程的安装,日常维修保养管理,拆除等工作,施工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消防用水及其它消防设施等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其中临时用水包括泵房水泵、管道、楼层施工用水、临时消防用水及其它消防设施等等。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及乙方履约能力等因素调整委托施工范围。包含不限于:所有电箱及消防箱的每日巡查;电箱及消防箱移位,水电线路更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水电消防维修,其中施工现场内二级箱(含二级箱)以前的临时电的维护由乙方负责,二级箱以后的临电维护由主体劳务负责,24小时值班待命,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具体施工范围由甲方指定。

2.2乙方非唯一合作方,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乙方上述承包范围,合同不含税包干总价不因工程量或承包范围的增减而变化,乙方承诺对此无任何异议。

2.3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工程所需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消防用水及其它消防设施的所有材料(除配电箱、主电缆外)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2.4甲方仅提供的临时用电材料为:主电缆、配电箱。

2.5乙方方仅提供的临时用水及临时消防材料为: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管、线槽、电线电缆、铜鼻子、配电箱、开关、灯具、插座、瓷瓶,其他所需的材料(包括不限于:胶布、穿线引线、螺丝螺帽)水箱、过滤器、水泵、闸阀、止回阀、压力表、气压罐、控制箱、管材、管件(接头、弯头、大小头、管箍、垫片)、龙头,其他所需的材料(包括不限于:胶布、螺丝螺帽)均由乙方承担。

2.6所有施工用的机具、工具由乙方负责。乙方每月应限额限量领取甲供材料,不得浪费。对所有甲方提供的剩余材料应由甲方统一处理。

3.承包形式:包人工﹑包设备、包材料(除配电箱、主电缆),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管理。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场,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工期要求:

4.1暂定施工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工期以满足甲方实际进度计划为准,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另外选择专业承包商。

4.2乙方必须达到甲方需要的工期要求。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法律法规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周旬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2000元/天对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若总工期拖延,甲方将按5000元/天乙方收取违约金;对于非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三日内书面报告甲方,建设单位及甲方认可后,工期可顺延。

4.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3、合同价款

3.1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不含税包干总价(元)

税率

(%)

发票类型

备注

1

临水临电及临时消防工程施工、拆除


%


总价包干

注:

3.1.1以上人员均由甲方定人定岗,除甲方要求以外,不得随意变化人员数量和岗位;普工和技工按工作内容务必区分清楚,如技工做杂工工作,按杂工单价计价;由项目部安排工作的人员负责考勤,工资按考勤人数和时间发放,对于工作不足月或者每天工作不足9小时者,按照相应比例扣减;

3.1.2以上不含税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的包括临水临电施工图、施工措施、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及定额等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除配电箱、主电缆外的所有主材、辅材)、机械设备、材料的场内多次转运及运输、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工具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且安全文明施工费所占比例不低于合同额的1.5%)、一切措施费、施工管理费、企业管理费、保险(含为建筑工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等一切保险)、利润、预期的材料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风险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劳务作业防护用品、劳动教育等方面。除合同约定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1.3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临水临电设施反复搭拆的情况,也可能出现道路和施工部署多次转换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不同施工阶段临水临电增容或拆除的情况,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含税包干总价不变。

3.1.4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材料节约等目标所需要的全部人工费、辅材、大型机械设备及小型工器具和机具、补贴、各类保险(含民工养老保险)、劳动保护,上交各项管理费和地方证件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外地进当地的施工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3.1.5乙方向政府各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施工中发生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

3.1.6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3.1.7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

3.1.8其他分项工程与之配合发生的配合费。

3.1.9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下所列的内容,其发生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a.乙方办公区及生活区的所有设施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符合甲方及成都市标准化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若乙方租用甲方板房进行办公或住宿,按每间1000元/月计算租金。

b.乙方必须保证每天住宿房间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被子、鞋袜、衣帽及工具用具摆放整齐。

c.劳务作业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安全带、安全帽(须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绝缘靴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保护用品均由乙方提供。

d.乙方自备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工具、用具、辅材、安全用品、工作服(按中建CI要求制作)及劳保用品须合格并符合现行安全标准要求。

e.所有材料的场内运输及二次(或多次)转运、装卸车费用(含甲方供应材料)以及由于甲方原因(或业主原因)导致的每月累计停工10日内的窝工费用。

f.履约期间发生的任何窝工及因气候等原因冬季确实无法施工时,乙方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调剂施工人员,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不含税包干总价内。

3.2合同总价:

暂定合同额:元(大写:)

暂定不含税合同额:元(大写:)

暂定税金:元(大写:)

合同总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元(大写:),此费用单列(且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重复计取)。(完成承包范围内相应工作所需的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且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总金额的1.5%),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甲方安全部考核合格后支付。

3.3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

3.3.1在农民工进场前,乙方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约定应便于计量和支付,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乙方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劳动合同上报到甲方备案。若出现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不按以上要求签订或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场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最终结算金额的3%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3.3.2乙方须加强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合理合法维权方法等方面,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并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甲方将不定时抽查。若出现弄虚作假﹑不严肃教育﹑不及时反馈教育情况等问题,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3.3.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乙方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报送一份给甲方备案。若出现以上资料缺失或者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5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3.3.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直接责任,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若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提出的拖欠金额代乙方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甲方向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垫付的工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同时在结算中扣除乙方200000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

3.3.5乙方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成长问题,以亲情、关爱和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定期的教育﹑宣贯﹑沟通谈话﹑帮扶慰问等各种方式关爱农民工子女,加强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观念,甲方以走访的形式不定时进行调研监督。要求农民工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求务工父母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于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3.6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4、付款方式

4.1预付款:无

4.2 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商务部提交有甲方工程部门签字确认的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及产值报表,甲方商务部审核后办理月结算,次次月5日前甲方支付乙方结算工程款的60%。在临水临电施工任务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办理总结算,结算签字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在临水临电全部拆除后且乙方履行其责任后无息返还。

4.3甲方对乙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督,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人工费发放清单。

4.4特别说明:成都市实行农民工“双卡”相关制度,乙方要无偿全力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

4.5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4.6付款方式:甲方可使用网上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等一系列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可选择任意一种或多种支付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组合比例由甲方确定;甲方承担的贴息金额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承担除贴息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必在开票后三个月内(且不允许跨年)将贴现相关的银行回单交贵单位办理贴息结算,超期及跨年的不予办理贴息结算,相关贴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7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计算比例的通知》(成建价【2010】16号文),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府制度执行,甲方每月从农民工工资专户向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结算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部分工程结算款直接拨付到乙方聘用的各个劳务人员工资卡中,由乙方负责工人考勤和制定工资发放标准,并将考勤表和工资表盖章抄送甲方一份,甲方根据考勤表和工资表将工程款以工资形式直接支付到劳务人员工资卡中,每月滚动执行。除以工资形式支付的工程款以外的工程款,甲方直接支付到乙方公司账户。每月甲方应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的劳务人工工资+甲方账户直接支付的工程款。

4.8 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〇一般计税方法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〇小规模纳税人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名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6D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项目名称: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

服务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区界南路以南,剑南大道以东

注意:开票时请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经办人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责任自行担。

5、安全文明要求

1、乙方必须定期做好派遣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使派遣劳务人员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组织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及实名制登记。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如发现未戴安全帽,甲方向乙方提出警告,警告超过二次以上向乙方索赔20元/次(工人)。

4、工伤事故率须控制在甲方现场安全文明要求以内。如发生工伤事故,费用在5000元及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在5000元以上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承担各自责任范围内的费用。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6、乙方负责乙方所有派遣劳务人员的安全并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违规操作、冒险作业导致的伤亡事故,乙方独自承担赔偿费用。

6、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进度、作业指令按期或提前完成任务。

2、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以满足要求。

7、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本工程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因乙方不听指挥,私自隐蔽,私自施工,从而产生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因按实赔偿甲方损失。

3、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工期造成影响的,应按价赔偿。

4、乙方应负责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修复工作。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100%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甲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由此而引起的工程返工或造成其他方面的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2、安全施工目标: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小于千分之三。

3、现场临建及现场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自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一切需要的劳防用品。

4、如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包括现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安全工作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限期要求整改,若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包括本方施工人员的三级教育卡,安全交底,施工人员的上岗证,健康证等)。乙方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体检,9、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施工工作面,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文字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各项签证及工程验收结算工作。

4.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有权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

6.甲方提供根据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布置的塔吊等垂直运输机械及现场施工道路。

9.2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选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且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额或结算额的 5% 的违约责任。

2.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3.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5.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等,并且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不索赔任何费用。

6.乙方必须委派一个总负责人对现场施工负责,并负责与甲方的协调、沟通。乙方总负责人必须协调好内部各班组之间的关系,如发生争吵、内讧而造成工期延误及对甲方社会声誉的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甚至清退出场,甲方且不负担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

7.按甲方指定组织和调整劳动力、管理人员,充实管理力量。服从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全面管理、协调安排,作好与甲方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质量。

8.保证本方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建筑业生产,技术上能独立操作、思想表现好、组织纪律强的男性职工(若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以上要求或乙方安排劳务人员进场前未对劳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劳务人员在现在发生的伤病或死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花名册(含身份证、岗位证、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具备工程所在地政府的一切合法手续,进场人员必须佩带有甲方统一制作的工作牌。特殊工种操作证,并且应对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9.现场指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一切事务工作(包括乙方的吃、住、行、现场安全、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管理等)。现场负责人须常驻工地现场,除经甲方允许情况外,若发现乙方现场负责人不在现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元/次违约性罚金。

10.乙方进场前应与甲方安全部门接头,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规划要求。

11.负责施工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警戒措施。操作人员临时用电接线必须有专业人员来操作。

12.保证所提供的各工种(特殊工种)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和人员数量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解决本方人员和机具的进退场费用。

13.保证本方的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满足工程创优要求,对达不到技术要求(含未取得上岗证书者)出资进行培训;否则,甲方有权另聘其他人员承担乙方该部分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甲方签证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4.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每月工资结算单及工人工资卡号给甲方备案,甲方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

15.承担本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临建的管理,加强对自有职工的治安、消防、环境卫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甲方的规章、规定,服从居住所在地的管理,不得在生活区内影响左邻右舍的工作、生活秩序,严禁打架斗殴,每发生一起收取罚乙方人民币5000-10000元(不论责任在哪方),情节严重的送国家公安机关。

16.负责建立健全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服从甲方人员指挥。若发生违纪或不服从调动和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予以处罚直至清退出场。施工中发生有关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不得擅自越过甲方同业主及监理联系。

17.自备除甲方提供的机电设备一、二级电箱外的所有生产工具和电动机具、照明器具、分水管、配电箱。并保证工人劳动工具齐全及中小型机具的性能完好和数量充足,以满足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18.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19.积极与其他单位(或其他工种)人员密切配合确保整个工程顺利施工,并不得擅自停工,否则,甲方将严厉处罚。

20.甲方下达与工作相关的命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甲方统一安排,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成都市有关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项目各项管理制度。

2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政府要求的一切合法手续,违反当地政府规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3.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由甲方制作,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4.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进行转包,一经发现乙方转包,甲方立即清退乙方出场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0、合同内容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或业主对承包范围有调整(变更),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承包的内容,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并继续完成履行其余合同内容。

2.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自乙方收到函件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的实际价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和保修金后,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退场,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同甲方办理已完工程结算手续。

4.若出现甲方与业主合同解除的情况,甲方与乙方合同自动终止,并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总结算。

11、违约责任

1.经甲方检查认定,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将对合同中的相应部分的费用不予办理结算。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 10000 元违约金。

3.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因甲方付款不到位、资金、设备、材料、劳务力等任何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怠工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分包单位进场,乙方同意甲方对已完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4.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1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2、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13、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后即生效,待本合同约定的各方义务(包括违约责任)履行完毕后即终止。

2、为了更及时收发双方来往函件,经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收发电子函件邮箱地址如下:甲方接收电子文件邮箱地址:乙方收发电子文件邮箱地址:,甲方可通过该邮箱向乙方传达文件、信息及通知等,电子文档达到乙方指定邮箱之时表示乙方已接受该文件。如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甲方的,则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有关本协议履行的书面文件、书面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甲方结算办理前: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地址:,只要甲方向乙方的收发文邮箱发出了文件或工作指令,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了相应的文件或工作指令。

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壹 份。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临水临电专业分包,并对贵公司承诺如下:

1、我公司承诺遵守合同中各项条款。并严格按照贵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国家、地方规范施工。

2、我公司承诺合同中包干总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作任何调整。

3、工期承诺:

3.1 确保节点: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贵司制定的过程节点工期完成相应的工期任务。

3.2 若因我公司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我公司愿接受每天壹拾万元处罚。

4、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执行贵公司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和要求。

5、我公司承诺因特殊原因导致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时,保证正常施工进度,且不得有异议。

6、我公司保证承诺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达到成都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否则我公司自愿承担全部经济和行政责任。

7、我公司承诺工程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否则我公司保证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合格,并承担相关损失、工期责任。

8、我公司承诺贵公司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区域,增加或减少我公司的承包工程范围,我公司无异议。

9、我公司承诺工程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否则我公司保证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合格,并承担相关损失、工期责任。

10、我公司承诺贵公司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区域,增加或减少我公司的承包工程范围,我公司无异议。

11、我公司完全本工程计价结算方式且清楚明了贵公司与本工程业主的计价结算方式,我公司愿意按此计价和结算方式执行。本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和乙方双方在已经签订的《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临水临电专业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临水临电专业分包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协议,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分包合同甲方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甲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11、乙方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甲方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3、乙方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7、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8、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甲方备查。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9、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10、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11、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甲方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分包单位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有权待其采购发放,费用在乙方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2、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4、分包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甲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有该分包单位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事态的扩展,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支付费用,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以乙方为主体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2、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2.1、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2、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3、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4、因为乙方的责任(故意行为、自身身体疾病、严重违章、打架斗殴、擅自雇用不符合年龄和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未能定期做好螺栓、锁销、钢丝绳的检查、保养工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5、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乙方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乙方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7、乙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甲方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质量管理协议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临水临电专业分包 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创 “芙蓉杯”、“天府杯”、“国家优质工程”奖,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50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00/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芙蓉杯”、“天府杯”、“国家优质工程”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本工程业主对甲方进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应的标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生物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 ***-******** ***-********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伍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壹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告知函

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我司任何员工均无权以我司、各内设部门、所辖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以下行为:

一、签订、变更或解除各类合同或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二、能够成立要约或承诺的单方意思表示;

三、办理竣工(或退场)总结算;

四、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融资行为;

五、以现金或者指定非我司设立的账户收取任何款项;

六、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以对方非现金资产抵偿我司收取货币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以房抵债、债转股等)。

八、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以上事项三在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名义作出,并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其它事项必须加盖已依法授权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事项加盖其它印章或仅员工签字的,对我司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以上《告知函》已知悉并充分理解,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告知函》内容执行。

(盖章)

年 月 日

分包商承诺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名称)今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名称), (合同编码),对于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我公司作如下承诺及补充:

1、合同外签证变更

我公司严格执行贵公司“月结月清”制度,每月定期上报确认合同外签证及变更,28天内未上报(从签证变更事件发生之日起算)合同外签证及变更的视为我公司放弃此部分费用,同时放弃以其他任何形式为由的索赔。(具体的报送方式为贵司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贵司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我司,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贵司相关领导审批擅自动工,贵司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签证发生后贵司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报送后贵方有权依据现场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或进行删减,修改意见提出后,我方再次提交不符合要求的将承担超出规定时间未上报签证及变更,贵司未办理该部分结算,我司自行承担该费用损失 责任)。我公司明白且同意合同外签证变更的费用不能超出5元/㎡;若超出5元/㎡,则我公司承诺自动放弃超出部分费用。

2、新增工作内容单价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我公司完全清楚且同意新增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签证、价格调整、新增清单项目,原合同工程量增加除外)而导致的费用金额超10万元以上的,贵我公司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或贵公司另行单独招标,(原合同相关内容不适用上述新增工作范围)否则我司自动放弃此部分费用;我公司同样完全清楚贵公司项目部任何管理人员的签字确认以及项目章盖章确认的核价单均无效,我公司完全清楚贵公司未授权项目部任何管理人员具有确定合同单价外价格的权利(包含合同单价调增、新增合同单价等),我公司亦完全清楚除贵公司正式合同以外的任何文件均不具有确定价格的执行效力。

3、工程计量

我公司完全清楚除且同意双方依据图纸计量的事项以外,其他计量必须现场收方(收货),现场收方(收货)必须完全按照贵公司现有制度执行,必须由三方以上参与见证并留下影像资料;我公司完全清楚除经确认的正式图纸及现场三方以上签字确认的收方(收货)记录以外,其他任何文件任何人员签字均没有计量效力。

4、结算效力

我公司完全清楚且同意贵公司结算管理制度,贵公司结算分为过程月度结算和最终完工总结算两部分,其中月度结算仅作为过程支付凭证,是粗略计量确权的依据之一,并非最终计量和最终金额确定的依据,最终结算依据为双方签确的最终完工总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我公司完全清楚最终完工总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才正式生效,才具备最终计量和结算效力,我公司完全清楚且同意贵公司项目部层面出具的完工证明、计量对数、结算单等仅仅为“审核”数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有权对任何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和再次对量对数。

5、我公司完全清楚且同意若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涉及到甲供材,我司将按贵公司甲供材管理制度执行,最终完工总结算双方必须进行甲供材对账(包括但不限于:钢管、扣件、钢筋、模板等),并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甲供材损耗率严格遵守,因超出合同约定损耗率而造成的材料亏损金额必须从结算金额中扣除,否则贵公司有权不予办理最终完工总结算。

6.我公司保证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撤回及撤销。

年 月 日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专业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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