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待站学员食堂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待站学员食堂设备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受梅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待站学员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接待站学员食堂设备 | 1 | 批 | 成交后7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2、资质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②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须为原件)
③ 谈判方在梅州市范围内,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④ 谈判方必须提供梅州市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⑤ 谈判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标书时间:2012年7月10日起至2012年7月16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时,14:30-16:00时(节假日除外)。
5、购买标书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
6、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谈判截止时间:2012年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时间:2012年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评标室。
10、其他要求:
① 谈判方应对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② 谈判方购买了谈判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③ 在出售谈判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谈判文件。
④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所有。
采购文件编制人:曾旭明
业务咨询联系人:袁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3—******* *******
传 真:0753-*******
公司网址: http://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州城市花园支行
名 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账 号:****************01
采购单位:梅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梅州市嘉应路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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