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川藏铁路站后四电工程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川藏铁路站后四电工程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20-22

1. 招标条件

1.1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依据《关于川藏铁路拉林段四电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2019】第197号)意见实施二次公开采购。

1.2招标方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招标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自拉日铁路协荣站(DK33+500)引出,向东经贡嘎、扎囊、泽当、桑日、加查、朗县、米林至林芝(DK437+100),正线长度403.14km,全线共设20座车站:昌果站、贡嘎站、扎囊站、扎其站、泽当站、桑日站、拜珍站、沃卡站、巴玉站、加查站、热当站、朗县站、洞嘎站、热米站、下觉站、卧龙站、康莎站、米林站、岗嘎站、林芝站。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四电房屋及生产、生活房屋工程分布于沿线20座车站及区间,包括四电生产、生活房屋358栋,共计建筑面积100614.00平米,其中:四电房屋142栋、建筑面积29661平米,生产生活房屋216栋、建筑面积7095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设计单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9日,暂定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物资为工程用高原专用空气源热泵采暖机组,共二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产品生产商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设备优良,工艺先进;原材料、配件采购渠道正规,能确保原材料、配件质量;原材料、配件进场检验、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能够按要求进行质量管控;提供由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可追溯。

3.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工项目供货业绩,各项目供货金额应不低于3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中标(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7 履约信用:近三年合同履约(供货)良好,社会信誉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资料,履约业绩项目供应额不低于300万元;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8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收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0年8月30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30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林芝巴宜支行

联 行 号:1037 8307 7001

帐 号:25-7700 0104 0007 482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人,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经财务人员核实后赋予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交费,但须告知招标人,重新递交投标申请表,重新响应参与投标。

4.5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0年9月17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确保招标人在2020年9月17日8:30能收到。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5.3各投标人务必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 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永久村风溢酒店

联 系 人:张波

联系电话:185*****595

邮 箱:lltlfjwzb2018@163.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 系 人:陈军、高占坡

电 话:010-8824 6684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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