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神木化工二期烟囱拆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二期烟囱拆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拆除二期150米钢筋砼烟囱一座。
二期烟囱设计主要参数:二期烟囱建设高度150米,双层配筋,烟囱出口筒壁外半径为2420mm,烟囱出口筒壁内半径为2220mm,筒壁砼厚200mm,隔热层100mm,内衬120mm;0米高度筒壁外半径为7070mm,筒壁内半径6620mm,筒壁砼厚450mm,2.5米高度隔热层120mm,内衬240mm。二期烟囱设计结构详见设计图纸。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本工程主要对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二期烟囱采用人工拆除,烟囱拆除至现场地面。招标范围为:拆除现场地面以上烟囱主体、内衬、隔烟墙、烟囱附属的爬梯、平台、航空标识等所有设施以及为保证烟囱拆除工作顺利进行而发生的所有工作。工作内容中含烟囱拆除后废旧钢筋回收、拆除后的现场清理,建筑垃圾外运以及为保证二期烟囱拆除采取的一切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
备注:1、招标人不指定垃圾弃土点,垃圾弃土点由投标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2、烟囱筒壁砼中废旧钢筋(回收钢筋为净钢筋,钢筋中不应夹带小块混凝土)回收率要求不低于85%,钢筋总重量依据原设计图纸,钢筋回收后由投标人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3、附属烟囱的平台、爬梯、电缆、航空指示灯及避雷设施等材料投标人拆除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4、为确保烟囱拆除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要求投标单位在高空拆除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5、二期烟囱拆除应认真考虑确保二期锅炉脱硫系统正常运行需采取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施工措施。以上内容均含在招标范围内。
2.3其他:
2.3.1质量标准:烟囱拆除至现场地面正负零,符合场地平整,无杂物要求。施工安全及防护要求符合国家、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有较好的避免扬尘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外运、倾倒符合国家及园区管委会环保要求。
2.3.2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
2.3.3计划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00米及以上烟囱拆除工程业绩至少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项目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①国家能源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②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④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并提供二级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在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缴纳社保缴费记录。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按招标公告现场踏勘要求进行踏勘,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招标方出具的踏勘证明材料盖章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为做好疫情防控,同时顺利完成本项目现场踏勘要求如下:
7.1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大门口;
7.2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9月1日下午14时00分;
7.3联系人及电话:林小军 电话:180*****051,李 鹏(内控审计部) 电话:181*****263
7.4京津冀、大连、新疆及湖北地区公司现场踏勘要求
(1)根据目前疫情态势,本项目暂不接待由京津冀、大连、新疆及湖北地区单位直接出发到陕西榆林神木锦界踏勘人员。
(2)京津冀、大连、新疆及湖北地区的公司,可委托本公司非“京津冀、大连、新疆及湖北地区”的下属单位或代表持委托证明材料(委托代表身份证签发机关必须为京津冀、大连、新疆及湖北地区,且委托代表在一个月内未曾去过上述地区),完成现场踏勘。
7.5现场踏勘人员出发前应和招标方联系人提前联系,确认到达时间,并在到达陕西省神木市锦界镇后,应在榆林或神木辖区内医院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待检查结果正常后,持化验结果及乘车车票(机票)经招标方审核允许后如实填写疫情管控《个人承诺书》(附后),方可入厂踏勘。
7.6投标方应随时关注了解招标方驻地(陕西省神木市锦界镇)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变化情况,确保现场踏勘顺利进行。
购标审核联系人:杜丽芳,联系电话:****-*******。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惠涛 |
电话: | ********140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韦东、郝帅 |
电话: | ********307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shenhua.cc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附件一 |
附件二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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