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血站恩施州中心血站血液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恩施州中心血站恩施州中心血站血液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州中心血站血液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10101G-202001-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血站血液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00(万元)
6、最高限价:300(万元)
7、采购需求:
恩施州中心血站血液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质疑内容: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0年9月11日以前通知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2020年9月11日前传真至采购中心,同时发送至以下信箱:eszfcg@sina.com;?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或邮寄送达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部(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封袋上注明“致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xxx公司对(项目名称)的质疑函”,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25日至2020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09月1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将密封电子投标光盘现场递交至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02(金龙大道中段)_______。 ??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送达电子投标光盘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州中心血站
地址:恩施州中心血站
联系方式:18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龙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紫东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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