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长师家属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道区(长师家属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GMGITC-JL-200811(A****************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长师家属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0]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区财政共同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师家属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3项目规模:项目的建筑面积28919平方米,改造区域为地上8栋建筑房屋综合整治,包括屋面防水保温改造、外门窗改造、楼梯间饰面改造、楼梯间管线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项目四至为北至东荣大路、西至东环城路以东150米,东至弘毅街,南至修远大路以南30米;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2月30日;
设计服务期:中标后7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6质量标准及成果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2.7计划投资:投资额927.05万元(其中设计费:30.06万元;工程费用755.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2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部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测量员1人,质量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2人,须具有安全员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4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是指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其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对此作相应的声明,应有使所有联合体成员受到法律约束的签署;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且应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3)联合体牵头人能够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投标、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7年-2019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业绩(包含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20年05月至2020年0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05月至2020年07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时起到2020年8月31日下午16时止;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937、****-********(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10时00分(如与招标文件时间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和评审方式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新开大街277号
联 系 人:侯广富
联系电话:138*****36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繁荣路与富强街交汇北行300米)
联 系 人:鲁永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8、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
邮箱: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
邮编:130400
2020年8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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