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排水单元达标改造(自主改造部分)摸查服务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排水单元达标改造(自主改造部分)摸查服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排水单元达标改造(自主改造部分)摸查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0年08月25日12:12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1日更正日期2020年08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614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605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183-202008-789569-00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塘镇排水单元达标改造(自主改造部分)摸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中“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8月 24日至 2020 年 8月 28日期间(上午 09:00 至12:00,下午 14:30 至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 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修改后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8月 24日至 2020 年 8月 28日期间(上午 09:00 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 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原文中件 “第四章 评标文件 中“6、评分标准和权重 6.1.2 价格的开启、核准和评分 4 .政策价格扣除4.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修改后为:“第四章 评标文件 中“6、评分标准和权重 6.1.2 价格的开启、核准和评分 4 .政策价格扣除4.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8 %的扣除,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更正日期:2020 年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更正、延期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延期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605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614

附件


发布人: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水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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