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2020〕98799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详见采购文件。1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8月25日至2020年09月0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http://zfcg.baot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 上午 10:00:00

  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9月9日 上午 10:0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6号

  邮政编码:014040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55*****550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

   账号:****************0287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地址:沙河镇沙木佳路

  邮政编码:014000

  联系人:杨嘉骐

  联系电话:166*****787


  相关附件: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随案生成服务采购.docx

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信息化 人民法院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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