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新增员工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新增员工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新增员工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JSNTCG-2020-121,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采购就餐食堂为海安城区工作员工(含寄递事业部人员)提供午餐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要求相关内容。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预算金额:48.9万元人民币(含税),职工用餐补贴上限标准为每人每月240.00元,总人数169人左右。
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服务地点:江苏 海安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8.9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为满足海安邮政分公司员工中午就餐的便利性,响应供应商必须距离海安邮政分公司(地址:南通市海安市中坝南路25号)半径1公里以内,须提供承诺函以及供应商实际书面地址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查验)
2.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4供应商必须配备“一卡通”餐饮管理系统,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5供应商须满足本次项目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范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08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8 月 27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网盘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AIglscCI_SEB72MRm0zg,提取码:n6ur)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shuhao.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7*****831)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海安邮政餐饮服务项目+磋商文件费”。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 年 09月 02 日 14时 3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磋商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朱先生
电子邮件:wangshuhao.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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