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CZ
********-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进行网上公示,就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岐视性等不公平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各潜在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12年07月12日至2012年07月18日17时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我公司。 招标文件见附件。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号—7(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后身)邮政编码:116021电话:0411—
********—123、108 传真:0411—
********联系人:王凤君、高雪 电子邮箱:wzsb2005@163.com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开户行: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
********9366 招标编号:DCZ
********-1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DCZ)中国 大连2012年07月 目录投标邀请…………………………………………………2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5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19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38第四章 投标函格式及投标保证金格式………………59第五章 投标报价表……………………………………62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68附:开标一览表 ………………………………………75附件1:评分细则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附件3: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投 标 邀 请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CZ
********-1招标人:大连市公安消防局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1、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为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2、招标内容: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 2辆。注:本次招标货物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3、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1、依法成立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3.3、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要求投标产品使用单位不少于3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3.4、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不具备进出口权的需和有进出口权的代理公司组成以联合体,联合体的主体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本招标项目是一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0个日历日内。6、大连市公安消防局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7、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7.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7.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公司合法经营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经销授权书、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进出口代理公司资质和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2年06月XX日起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10、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七套副本,并附有不少于1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2)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11、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07月XX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2、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07月XX日09:30(北京时间)13、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07月XX日0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公安消防局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号—7邮政编码:116021电话:(0411)
********—123、108传真:(0411)
********联 系 人:王凤君、高雪E—mail :wzsb2005@163.com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开 户 行: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
********9366 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22招标人:大连市公安消防局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10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应包括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车辆购置附加税、办理车辆使用保险、上牌费用均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14投标保证金金额:19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2)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2年07月XX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515.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16副本的份数:77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2年07月XX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投标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CZ
********-1投标人:”821.1开标日期:2012年07月XX日0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930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市公安消防局1030.2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1126.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备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投标报价中不包含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3、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进出口代理费需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进出口代理公司负责投标产品报关、通关等事宜,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关税减免事宜。4、中标车辆在到达大连港后,在验收过程中,若车辆技术参数及规格与投标文件不符,招标人有权拒收车辆,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1.1大连市公安消防局以大连市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项目的费用,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2.1招标人:大连市公安消防局。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2.3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2.5投标人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并且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6本款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或提供伴随服务的来源地。2.7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投标人属地,本合同的一切费用支付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2.8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合同格式第3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第4章投标函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第5章投标报价表第6章资格证明文件附 开标一览表评分标准及打分细则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25.3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第9、10和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2)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按照第14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5)按照第2章要求填写的合同格式;(6)投标产品的CCC认证证书;(7)投标人具有的相关资质或产品其他认证证明;(8)按照第3章要求填写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格式自行拟定);(9)提供彩色图片及详细的技术参数;(10)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设备配置清单、性能介绍、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等资料; (11) 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12) 提供投标产品用户出具的针对该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评价(格式自拟,每份用户服务评价需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评标委员会核实);(13) 产品质量承诺书;(14) 车辆维修保养成本计划分析(格式自行拟定)(15) 进出口代理公司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16)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界定联合体主体成员单位,明确联合体双方的共同责任和单方责任,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 (17) 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投标函格式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10.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单价和总价2)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10.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0.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0.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6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1.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修理和备件储存的义务。12.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第6章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证实。13.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说明书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产品结构、外观、选材、工艺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3)交货清单。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4.2投标保证金应为支票、汇票或现金(人民币)。14.3在开标时,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4.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1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了招标服务费并按第30条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 (2)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4)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15.投标有效期15.1所有投标应从第21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7.1.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7.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第17.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7.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18.投标截止日期18.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9.迟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第18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0.4根据第14.6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期(第18条)至招标代理机构在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代表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按照第20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1.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21.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1.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21.5.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21.5.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21.5.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21.5.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21.5.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21.5.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21.5.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21.5.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1.5.9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齐全资格证明文件的;21.5.10有任何一条星号(★)技术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若有)21.5.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21.5.12交货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2.1受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2.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22.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最低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5.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6.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26.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分和比较。26.2 评分因素及权重。(详见附件)26.3打分方法:各项评分因素的满分均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以各项因素的汇总得分乘以该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然后累加。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评标总得分=F1×A1+ F2×A2+………Fn×An,其中F1、F2 、………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26.4预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6.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代表(不少于2人)将组成考察小组对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26.5.1、考察车辆:和投标产品相同型号的已经交付使用的车辆。26.5.2、考察内容:投标单位业绩的真实性;考察车辆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考察地点:拥有考察车辆的消防部门。26.5.3、考察小组人员组成: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代表(不少于2人)组成。26.5.4、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26.6、待考察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考察报告进行复会,若初评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考察合格,则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初评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其预中标资格,考察小组将对初评时排名第二的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并再次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若初评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预中标候选人考察合格,则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初评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预中标候选人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其预中标资格,考察小组将对初评时排名第三的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以此类推,若考察结束后合格的投标人家数少于三家的,本项目予以废标。26.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果不合格:26.7.1、考察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投标人的车辆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是车辆原因的;26.7.2、考察车辆在交付过程中因因投标人的车辆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是车辆原因的;26.7.3、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26.7.4、考察车辆有星号(★)技术条款存在负偏离的;26.7.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26.7评标委员会完成复会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中标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七、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人。28.资格后审28.1招标方将对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义务作出确认。28.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招标方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28.3如果有必要招标方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设备、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28.4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8.5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28.6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通知书经采购办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3在中标人按照第32条规定提交中标服务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发中标通知书。30.履约保证金30.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招标人提供中标金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确认履约保证金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0.2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30.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 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 中标人投标的车辆为不合格产品的; (3) 中标人投标的车辆为使用过的车辆或者车辆关键部件及零部件为使用过的;(4) 中标人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未按时交货的;(5)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30.签订合同30.1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签订合同。30.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0.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0.1或30.2条规定执行,取消该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31.腐败和欺诈行为此合同项下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为此目的,定义:(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32.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32.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见32.3)32.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并领取中标通知书。32.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32.4本次招标按货物招标标准的80%收取。 第2章合同前附表及格式 合 同 条 款 前 附 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条款号内容1.1.6)买方:系指大连市公安消防局1.1. 7)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1.1 8)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6.1合同标的:招标内容中所述货物及伴随服务7.1交货期:见第3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中规定。8.1交货地点:项目现场10.2付款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10.3合同价款的支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签订合同,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转为质量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2个月后付清(无息)。15.1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提供货物的安装、运输、装卸、验收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2、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及时免费予以现场维修或更换(投标时应进行响应)。3、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外,应及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投标时应进行响应)。买方可选择质量保证期外的其他维修服务商。17.2质量保证期:12个月。 合 同 格 式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即: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1.1 货物名称:1.2 型号规格:1.3 技术参数:1.4 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合 同 条 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9)“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标准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5.专利权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合同标的6.1合同标的:见合同条款前附表。6.2 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6.3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配件、技术资料。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卖方供货范围内或“技术规格书”(第3章)对货物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7.交货期7.1 交货期: 8.交货地点8.1 交货地点: 9.合同价格9.1 本合同价即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9.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9.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10. 付款10.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10.2付款形式: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0.3合同价款的支付: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1. 检验与验收11.1 验收要求11.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监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11.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1)货物出厂前检查;2)到货验收;3)预验收;(如果需要)4)最终验收。11.1.3 检验试验根据“技术规格书”(第3章)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11.1.4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11.2 货物出厂前检查11.2.1货物出厂前检查按“技术规格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11.3 到货验收11.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买方提交证明货物合格的相关文件。11.3.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11.4 预验收(如果需要)11.4.1预验收即货物安装调试合格,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11.5 最终验收11.5.1最终验收指卖方履行完质量保证期的责任和义务,或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期限,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11.6 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12. 包装12.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13. 装运标记13.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4)收货人编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8)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13.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14. 运输和保险14.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4.2 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15. 伴随服务15.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前附表”与第3章“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系统的现场安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提供系统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系统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及系统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5.2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前附表”/第3章“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16. 备品备件16.1卖方应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可能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7. 质量保证17.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7.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7.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7.4 卖方收到通知后将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措施提出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7.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承诺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8. 索赔18.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8.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货款或质保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9. 变更指令19.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期;4)交货地点;5)卖方提供的服务。19.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20. 合同修改20.1 除了合同条款第19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1. 转让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 分包22.1 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 卖方履约延误23.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3.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十五(15)天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3.3 除了合同条款第27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4. 违约赔偿24.1 除合同条款第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1周按1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4.2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买方须按下列比例支付违约金: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1-4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1%;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5-8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2%;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9周以上,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3%;不满1周按1周计算。买方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25. 违约终止合同25.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25.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6. 不可抗力26.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6.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6.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7.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8.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8.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8.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9. 争议的解决29.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29.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9.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0. 合同语言3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31. 适用法律31.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2.通知32.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到对方。32.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3.税款3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33.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34.合同生效及其他34.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34.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报价函、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前附表;4)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5)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7)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招标人、投标人、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两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 同 条 款 前 附 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条款号内容9.1付款形式:电汇或者银行信用证。9.3合同价款的支付:甲方对丙方货款支付的方法和条件为:签订合同,货物到达大连港验收合格后七天内,甲方将合同价款的95%的款项支付给丙方;合同价款的5%为质保金,甲方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2个月后七天内支付给丙方。丙方对乙方货款支付的方法和条件为:签订合同,货物到达大连港验收合格后,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相关款项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给乙方;合同价款的5%转为质量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2个月后,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相关款项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给乙方。13.2质量保证期:12个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连市公安消防局(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为中标人)和(以下简称“丙方”,丙方为进出口代理公司)三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1.货物描述1.1 货物名称及数量: 消防车辆1.2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和供货范围2.1 合同总价款 RMB( 人民币 ) 。本合同按CIP中国大连港, 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2.2 单价: 消防车辆,单价:人民币元。2.3 CIP用于说明各方责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来解释。3.原产地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原产地见附件。4.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没有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包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乙方应按照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规定进行熏蒸,贴有IPPC标示处理。7.装运条款及交货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并在收到丙方的发货通知后将货物由 的主要港口交付至中国大连甲方指定地点。目的港: 大连,中国8.验收与调试 8.1 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招标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甲方应在货物交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及结束操作培训之后起 10个工作日内签发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交至指定地点后30日内未签发上述证明,又未能对所交货物的规格及质量性能提出任何书面异议,视同验收合格。8.2 所有货物的操作指示标牌和警示标牌均应使用图形或中文标注。9.付款9.1 甲方对丙方货款支付的方法和条件为:签订合同,货物到达大连港验收合格后七天内,甲方将合同价款的95%的款项支付给丙方;合同价款的5%为质保金,甲方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2个月后七天内支付给丙方。9.2 丙方对乙方货款支付的方法和条件为:签订合同,货物到达大连港验收合格后,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相关款项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给乙方;合同价款的5%转为质量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2个月后,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相关款项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给乙方。9.3甲方对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的支付:9.3.1《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1992价综字436号)的规定,进口代理手续费按照对外成交合同金额不同,分档计收,收取标准为: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含1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2%;合同累计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部分,费率不超过1.5%。丙方向甲方收取的进口代理手续费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上限标准下浮 %计收。以进口合同签订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基准进行合同金额分档和代理手续费计算。9.3.2 进口代理手续费按如下约定支付:(1)甲方以人民币支付进口代理手续费。(2)进口代理手续费在乙方取得免税批文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付50%,完成报关提货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余下的50%。10.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0.1 对进口合同的技术条款负责,并对合同的价格、数量予以确认。10.2 根据进口合同组织验收全部装备、备品备件、相关资料等(包括软件)。10.3 协助丙方办理进口消防装备免关税手续。10.4 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丙方支付价款及代理费,承担电汇和开证等银行费用,承担通关、商检等费用。11.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1.1 根据投标文件货物技术参数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11.2 协助丙方办理进口消防装备免关税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负责办理“3C”认证。11.3 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承担相关费用。11.4 提供货物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使用说明书及提货、使用、保养必需的文件。11.5 协助甲方进行货物验收,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服务和售后服务。12. 丙方的责任和义务12.1负责向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对外付汇及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事宜。丙方及时向甲方提出用款计划。12.2 负责将船期、到港时间等情况及时通报甲方。12.3 负责办理进口消防装备的免税手续。12.4 负责办理进口通关手续。12.5 负责办理法定商检及其他进口检验、检疫手续。12.6 负责办理机电产品自动登记进口许可证。12.7协助甲方进行货物验收,向甲方交付全套进口装备的手续,包括海关进口证明书、商检单、进口发票、保养证明、中英文使用说明书等。12.8 办理进口核销手续。12.9 负责对外理赔、索赔、返修、退货、起诉等。12.10 在装备保质(保修)期内,负责与乙方联络,协助甲方办理进口装备的保养、维修等事宜。12.11 负责办理出国考察、国内外培训及装备验收小组的出国批文及签证手续。12.12 按本合同的约定处理代理事项。12.13 丙方不得将代理事项转委托。12.14 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事项的进展及重要情况。12.15 丙方应对代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3.保证13.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符合合同的技术要求,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13.2 本合同货物的保证期为该货物验收签字之日后的12个月。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可由甲方按以下处理:1)免费更换并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2)降价处理3)退货:乙方退还合同货款,并承担甲方及丙方发生的相关费用。13.3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4.索赔14.1货物抵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如甲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产生异议,可申请目的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货物的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发现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甲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60日内向乙方提出索赔。14.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6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6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丙方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14.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扣除误期赔偿费。按每周合同总额的0.5%计收;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安排付款,则合同交货时间根据付款延迟时间做相应延迟,乙方不对任何因甲方付款延迟或办理免税文件造成的交货迟延承担任何责任和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15. 合同终止除非各方达成一致,任何一方违约,其他方有权终止合同。16.不可抗力 16.1 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6.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日以上,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17.争端的解决17.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日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17.2 需要正式裁决的所有争端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中国北京进行最终仲裁。除非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18.合同语言 合同语言为中文。合同执行期间各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9.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0.合同生效及其它20.1 本合同应在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 本合同一式七份,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和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甲方及丙方各执二份。 20.3乙方于本次采购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它们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投标文件与本合同上述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3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2辆★制造商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此制造商的最新型车型。整车所有消防系统(包括水泵,真空泵,水炮,泡沫混合系统,整车操作电子控制系统、快攻卷盘等上装的主要部件)和底盘的兼容性能良好,整车能实现CAN-bus区域控制系统。1 概论★1.1、车辆底盘的出厂时间和车辆整车出厂时间间隔不得多于360天(需提供车辆底盘出厂时间证明文件和车辆整车出厂时间证明文件,若证明文件语言不是中文,需提供中文翻译文本)。1.2 喷漆和防腐底盘架,后视镜托架,前灯区域;外部台阶架:RAL 9005 – 黑色双层喷漆轮辋:RAL 9005 – 黑色 双层喷漆驾驶室,上装和水炮/车载炮盖子: RAL 3000 – 红色 双层喷漆 车内和车顶轻合金部分没有喷漆。驾驶室,车身和车顶覆有防滑合成材料。车身内部和外部所有没有焊接和密封的边缘都涂有自动密封剂,可以阻止水份进入车身面板之间。底盘和车身部位所有需要的地方都有底喷。前保险杆和上装下部: RAL 7016 灰色 双层喷漆阳极氧化铝制卷帘门 自然色1.3 文件所有文件都为英文和中文两种,并装在防水塑料文件袋里。手册2本,包括:?消防上装操作人员手册,底盘操作手册?上装备件清单?质保证书设计图,1本电路示意图,1本气动连接示意图,1本轴承重量分配示意图,1本备件器材室计划图水,泡沫管道图表1.4 性能,重量和尺寸1.4.1倾斜角 30°1.4.2性能:1.4.2.1从0加速到80千米/小时:不超过32秒。 1.4.2.2最高时速:115千米/小时1.4.2.3梯度:50 %1.4.2.4转弯半径:31.5米1.4.3重量和尺寸 1.4.3.1允许总重量前轴 / 第一后轴 /第二后轴:12000 kg / 12000kg / 12000 kg总重量:36000 kg1.4.3.2尺寸:总长:最长 11,800 mm (包括车前炮,车后梯子 )总体宽度:最宽 3,000 mm (不包括后视镜) 总体高度:最高3,900 mm(包括高喷臂)1.4.4接近角 / 离去角:至少 30° / 30°1.4.5轴间隙角:至少 12°★1.4.6离地距离:至少 540 mm (提供整车设计图说明)1.4.7轴下间隙 FA/RA:至少 360 mm / 370 mm 2 底盘和驾驶室2.1 底盘型号:至少36吨 6x6底盘轴距:最多 4,800 mm + 1,600 mm2.1.1车轴2.1.1.1前轴:类型: 前轴为前驾驶/转向型,至少12吨载重,带有驾驶员操作的差速锁2.1.1.2第一 / 第二后轴:类型:有适用的传动装置,第一后轴上有驾驶员操作的差速锁和一个连锁装置,每轴载重至少12吨2.1.2悬挂★2.1.2.1高强度钢簧4连杆悬挂。 转弯稳定性高,越野性强,维护简便,保养工序少。高性能的钢卷簧系统。在越野的路况下,无论是坑洼地带还是凸起路面,速率可变的卷簧与棒轴上方的4联棒/拖杆组合,都可以互相牵引抵消地面传递的冲击力,提供卓越的越野性能(提供图片说明)。2.1.2.2前悬挂:类型:高灵活性的越野/路面悬挂设计:速率可变的卷簧悬挂,带有减震系统和稳定杆2.1.2.3后悬挂:类型: 高灵活性的越野/路面悬挂设计:速率可变的卷簧悬挂,带有减震系统和稳定杆2.1.2.4车架:底盘具有高强的扭力刚度。2.1.2.5牵引连接:车架横杆上分别焊有两个前吊眼和后吊眼2.1.2.6转向装置 LHD (左边驾驶):型号: ZF转向,倾斜伸缩转向柱,带有457mm 4冲程转向轮和一体喇叭键,转向柱柄和转弯信号开关(高/低杆)2.1.3发动机高性能的柴油发动机,装有电子控制燃料喷射系统★2.1.3.1不少于705马力 (520 kW),排量至少15升。排气系统:必须为不锈钢管和消音器,消音器安装在发动机室顶部, 垂直排气型,带雨翼2.1.3.2发动机和变速箱加热器发动机有一个AC230V / 1500W 的加热器变速箱传动上有一个 230V / 1300W的加热器元件。经过一个快速断开插头/插座发热元件的连接方式,发动机可以在发动以后马上进入全功率工作状态。2.1.3.3发动机冷却类型:水冷却系统,周边环境从25°C 到+43.3°C结构: 传动油冷却器,远程安装,半透明水罐可以很容易注入。气流:温度调节控制推动器扇通过进气管为散热器提供新鲜空气2.1.4传动中置式固定在底盘的中心,结构横杆之间稍低的地方。尽管位置偏低,依然可以提供很好的离地间隙,有助于为底盘提供较低的重心。 型号:至少6速全自动变速箱,带控制系统和整体的分动箱2.1.5扭矩转换器可锁离合器:带扭力制动器,在任何范围内都有效。2.1.6燃料罐燃料罐带有过滤器元件和一个燃料泵。材质:铝或钢容量:至少300升位置:固定在底盘架的后轴后边 2.1.7电动系统起动器 / 上装/照明:24伏底盘:24 伏电瓶:4x12 伏,免维护电瓶,至少90 Ah,安装在车辆后边。驾驶室内有电瓶断电绝缘开关。电动用具:电线有电路/功能编号,并有不同颜色,以便辨认。所有电线终端都正确卷起。交流发动机:24 伏/至少200 安培2.1.8轮辋,轮胎和车轮单个车轮上使用高灵活性轮胎,无方向性胎面,可以无限制地互换。2.1.9前后车轮:轮辋类型:18.00-21 两部分设计,螺栓连接轮胎类型:24.00R21 XZL一个备用车轮临时性安装,仅用于运输。2.1.10制动2.1.10.1前制动:类型:双楔形鼓制动尺寸: 410 mm x 180 mm 带18型腔2.1.10.2后制动:类型:单一楔形鼓制动尺寸:410 mm x 180 mm 带 20/24型腔2.1.10.3停车制动:类型:应用弹簧, 气动控制释放 作用于后轴;每个轴两个腔; 驾驶室控制面板上有停车制动警示指示灯 2.1.10.4制动系统(符合ECE-R 13标准)制动系统达到ECE-R 13 的规定。 制动鼓直接安装在毂和车轮上。万一有主驱动轴出现故障,仍然能安全停车。控制: 地面安装脚踏阀用于辅助制动,控制板安装推拉阀门用于停车制动其他:空气罐装有热的自动排水阀;蓄水池容量约100升,空气干燥器带有加热元件。辅助制动 – 性能:满足 NFPA的要求;2.1.1110秒内从32 km/h 减速到0;37秒内从64 km/h减速到02.1.12支撑能力:最小 50% 倾斜;支撑能力:最小20% 倾斜2.1.13气动操作功能必须来自于单独的专用的压力保护附属蓄水池。2.1.14发动机制动系统:开启/关闭 开关;在刹车踏板启动2.1.15底盘工具组件底盘工具组件用于定期维护车辆,包括15件工具和一个液压千斤顶。底盘工具组件用于定期维护车辆,包括以下: 1 个锤子, 1 个月牙形板手, 1 个月牙形板手, 1 个螺丝起子, 1 个螺丝起子, 1个螺丝起子, 1个螺丝起子, 1个螺丝起子, 1个飞利浦螺丝起子, 1个飞利浦螺丝起子, 1 个滑动接合钳子,1 个带电线切割机的虎钳夹口. 1 把黄油枪 6000 psi1 个工具盒, 1 个扁尾螺母扳手 1 个液压瓶千斤顶, 2.2 驾驶室两门设计,由成型的铝板制成。视野广阔的挡风玻璃和侧窗提供良好的垂直和水平视野,玻璃铺设的外观表层至少需要9.5平方米。挡风玻璃由薄片防护玻璃制成,侧窗由缓和的防护玻璃制成。★2.2.1驾驶员和副驾驶员两边都有稍低的外部阶梯和一体性台阶,宽阔的车门,可以很容易地从两边进入驾驶室,并能从2边车门进入后排乘员室。驾驶室的容量至少有8.5立方米容量(提供设计图,图片说明)。可以利用后墙的阶梯通过车顶舱到达水炮平台。驾驶室通过橡胶锥形轴承元件固定在底盘架上。2.2.2驾驶室外部设备?重型钢制保险杠可以保护驾驶室低端部分。 驾驶室外部车头前方有额外保护系统,保护系统带有剪切功能; ?保险杠里有两对高强度车前灯(远光和近光) ?大镜子,电动调节和加热,有很好的可见度?带有3个喷清洗剂的双雨刷2.2.3驾驶室内部设备(提供图片说明)★2.2.3.1仪表盘带有全套仪表,照明开关和完整的报警系统,包括指示灯和声音报警装置。所有消防功能,包括水炮控制,都位于比邻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位的中心控制台上。车辆行驶信息和消防灭火系统信息均可以在车载屏幕上显示。乙烯基地板垫,防滑?辅助乘员进入的两个把手 ?两个遮阳镜?两个顶灯?控制面板控制的加热器?空调系统 约60000 Btu/小时。★2.2.4座位:1个驾驶员+5个乘员(提供设计图,实际图片说明)左右各一个大的安全门门可以打开至 90° ,为乘员进入和带着空气呼吸器SCBA.出来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性。门上装有可摇下窗户。一个驾驶员座位 (1号)包有织物; 可调(水平,垂直和靠背);带有三端式安全带一个副驾驶/水炮操作员座位 (2号) 包有织物; 水平可调节; 带有用于SCBA的整体架子;带有三端式安全带一个乘员座位(3号), 位于驾驶员后面左边; 座位包有纺织材料; 可调节 (水平);带有整体SCBA架子;带有三端式安全带一个乘员座位(4号), 位于驾驶员后右边; 座位包有纺织材料;可调节 (水平); 带有SCBA; 架子,带有三端式安全带一个乘员座位(5号), 位于驾驶员后右边中间; 座位包有纺织材料;可调节 (水平); 带有SCBA; 架子,带有三端式安全带空呼器支架,单瓶,由合成材料做成,直径155毫米,6.8升AM/FM收音机,带CD播放器2.3 驾驶员操作面板所有量表,仪表和指示器都进行了公制标准校准All (千米/小时,巴/千帕,°C)。控制面板上包括:2.3.1量表:?速度计, 电子式,带有旅途里程表?转速计,电子时,带有发动机计时器 ?发动机油压表?传动油温度表?二重空气压力?冷却剂温度?燃料油位?伏特计?发动机水温表?时间显示2.3.2警示指示器?冷却剂温度高, 警示灯和报警 ?制动空气供应压力低, 警示灯和报警?低冷却剂位, 警示灯和报警?低燃料油位?发动机停止?检查发动机?差速锁?转弯信号,左/右?危险,4路闪光?远光灯?停车制动工作?高度空转?电瓶开 所有标签都为英文或中文。2.4 消防操作控制面板 ★2.4.1消防灭火系统应该显示在彩色屏幕上,包括工作按键。安装位置能够让驾驶员或副驾驶员能够舒适操作。 该显示屏能自由切换屏幕显示内容, 显示内容包括: 倒车影像;车辆情况,仪表;车辆消防系统工作情况内容图表,内容包括水泵,水罐,泡沫罐,真空泵,车前车顶水炮,车身自保系统,水阀情况等消防系统工作情况(提供实际图片说明)。预先调节泡沫混合率开关带有控制灯的自保喷嘴阀门开关?车前炮阀门开关带控制灯电池开关带控制灯?带有控制灯的旋转警灯开关工作灯开关带控制等带有控制灯的空中交通警示灯开关声警报装置开关带控制灯真空泵开关,带控制灯用于功率分配器/取力器.的多重开关,可以自动控制以下功能:取力器起动?设定发动机速度为预置值 ?节流踏板转换到功率分配器?打开水罐吸入阀?启动真空泵(如特殊规定)?准备泡沫罐吸入阀用于打开水流失线阀开关(通过泵)?泵排水开关?带有控制灯的水罐位计 ,水位低于1/3带有控制灯的泡沫罐位计 ,泡沫位低于1/3泵温度过高控制灯 泵压表高喷臂上的干粉装置开关副驾驶用的台灯★2.4.2在驾驶室有2个LCD显示面板,面板可自由切换成车载信息,倒车影像或者消防系统电脑,带简单操作按键,完成整车的消防系统,包括水炮,水罐,水泵,水泵阀门,泡沫混合,干粉,摄像头,倒车影像,上装系统态等。 这些操作均在一个彩色LCD显示面板完成。(提供图片说明)3 上装消防上装由铝、聚丙烯和聚酯合成材料制成。车身/罐体结构和装备安排设计能保证最好的和安全的路面和越野性能。 安全扶栏(500mm或1000mm高)安装在车顶四周3.1 设备箱一个储物箱第一后轴前面,水/泡沫罐下面左边和右边。通过一个可锁的马车型外开式推滑门来关闭。 储物箱由铝合金制造。储物箱通风良好,门打开时灯自动亮起。 3.2 后车厢此车厢由足够的空间存放消防和抢险设备。面板可移动,很容易进行发动机保养。构造包括粘和的和螺栓固定的自撑型弯曲铝板。通过橡胶锥形轴承灵活固定在底盘架上,通过一个可锁的马车型外开式推滑门来关闭。 车厢由铝合金制成车厢通风良好,门打开时灯自动亮起车顶后部有一个梯子。有扶手。3.3 泵室泵室位于驾驶室和水/泡沫罐之间,整合了消防泵,泡沫比例系统,干粉系统和其支管为一体。两边多余空间用来存放消防和抢险设备。 构造包括粘和的和螺栓固定的自撑型弯曲铝板。防尘防水的卷帘门。带有可锁的拉杆锁系统。即使在工具掉落架子,阻碍卷帘门时,双层设计也能保证卷帘门能正常打开。型面内嵌在一种特殊的聚酯材料中,噪音低且移动顺利。卷帘门打开时灯自动亮起。4 水/泡沫系统水/泡沫系统为完美匹配泵和泡沫比例性能和技术规格中列出的排量要求,设计和生产。可完全独立的边走边打水操作。4.1 水泵 水泵达到NFPA 标准,通过了UL认证。全自动操作系统。★4.1.1型号:双级离心消防泵材质:泵支架,叶轮和扩散器由耐腐蚀轻合金制成,泵轴由高级不锈钢制成 额定排量:罐吸入操作11巴时7.000升/分钟,最大压力和关闭压力至少16巴泵输出排放在一定的压力下可以满足车顶炮,或伸出型水管上的水炮,车前炮或自保喷嘴,手持水枪和地面喷洒喷嘴同时喷水的总的具体要求水泵有过热保护装置。4.1.2泵驱动功率分配器带调制离合器的发动机驱动功率分配器和扭矩转换器整合在一起符合特殊的排放要求取力器安装在功率分配器上为了驱动消防泵取力器转动: 和发动机相反提供工作效率详细情况。在水泵全功率抽吸过程中,允许在前进方向以至少60km/h速度操作或25km/h相互操作。 4.1.3真空装置全自动双活塞真空泵直接安装在泵天窗上(如要求可装在变速箱架上),作为基本标准。这样可以使空气快速离开真空系统,同时提供卓越的封闭气流性能。应该是全自动操作。类型:高速,双功能活塞真空泵,闭合润滑(不需要蓄油池) 驱动:通过主泵轴上的齿轮带吸入性能:最高8米,获得真空最高 96 %4.2 泡沫比例系统 必须是全自动电脑混合泡沫比例系统。系统将根据以下的比率进行预校准和预调节。灭火过程中不需要间断或重新校准就可以改变比率通过一个棒形连接,凸轮和气动气缸进行机械性操作。灭火剂排放和操作压力改变不影响预选的比率。额定: 480升/分钟到 指定的泵输出泡沫排放: 12 480 升/分钟可用性:可用于所有的B 级泡沫混合物,包括AFFF标准设定:0 %, 3 % 或6 % 预调节其他比率:可以选择最大三种不同的百分比凸轮获得其他比例组合材质:耐腐蚀轻合金自动泡沫冲洗模式,关闭泡沫吸入阀门后用清水冲洗泡沫管道系统。提供一个侧部泡沫吸入和冲洗管 4.3 泵支管4.3.1泵连接所有水管和泵连接都由耐腐蚀,热浸电镀钢或钢性橡胶管或柔韧的橡胶连接所有泡沫管和泵连接由高级不锈钢或钢性橡胶管或聚酯材料制成。所有远程控制阀门都配有手动紧急控制系统。4.3.2接口所有要求的刚性闷接口都为 STORZ 基本设计或者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一根200毫米的水罐吸入管,带蝶阀,电气操作 一根 50 毫米的泡沫罐吸入管,带球阀,电气操作 一根125毫米的侧部吸水管,在左侧,带蝶阀手动启动带扪盖一根 50毫米的侧部泡沫吸入管,带球阀,也用于冲洗连接一根100毫米的车顶炮供水管,带蝶阀,电气操作一根50 毫米的车前炮供应管,带球阀,电气操作一根50 毫米的水罐注入管,通过泵注入(搅拌管),带球阀,电气操作一根50 毫米的自保喷嘴供应管,带球阀,电气操作 一根38 毫米的排放管,,每边一根,带球阀,手动控制,刚性接口(软管卷盘,无论怎样规定)车右侧一根38毫米的排水管,带球阀,手动启动(软管卷盘,无论怎样规定) 2根65毫米的排水限制管,车每边一根,带蝶阀电气操作2根65毫米的非限制排水管车每边一根,带蝶阀手动操作这些排水管装有扪盖。4.4 泵侧控制面板★4.4.1大部分消防系统的控制和仪表也可以在驾驶室内,和外部面板上进行操作。所有阀门为电气操作,带有手动紧急控制。气动管或者数字编号或用彩色编码,以容易辨认每一个系统。(提供图片说明)带控制灯的水罐吸入阀开关带控制灯的泡沫罐吸入阀开关节流控制 泡沫混合比例预调节开关冲洗开关水搅拌管阀门开关(通过泵) 发动机油压控制灯低气压控制灯水泵工作控制灯带控制灯的真空泵开关发动机冷却剂温度控制灯压力计真空压力计带控制灯的水罐位计,罐位低于1/3带控制灯的泡沫罐位计,罐位低于1/3发动机冷却剂温度表4.5 快速进攻水/泡沫卷盘4.5.1左边的消防卷盘一个快速进攻消防卷盘固定在左边罐下面的间隔间里,进出方便。带凸缘的盘和鼓由高质,重量轻的聚酯材料制成。消防卷盘固定在一个支架上。 电动收回的橡胶管放在水带鼓里,以节约空间。用于紧急控制的手动曲柄安装在消防卷盘旁边。一根 30 米的刚性橡胶管,内径32 毫米,预先连接在消防卷盘上。4.5.2喷嘴水带末端配有直喷,雾状喷嘴。由硬的轻合金阳极氧化材料做成,符合NFPA 1964 标准,排量可调到115,230,360或475升/分。工作压力:7巴快速泡沫管安装在此喷嘴邻近的支架上。 4.6压缩空气泡沫系统 ★4.6.1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能提高泡沫的质量和射程,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安装在水泵室内★4.6.2压缩空气泡沫系统气瓶安装在架子上 ★4.6.3流量:最大6000升/分钟 10巴★4.6.4扩展率:1:4-15★4.6.5空气压缩泡沫数量能到48000升/分钟,扩展率在8★4.6.6空气瓶:50升(300巴)数量:4瓶★4.6.7配有一个外置的充气装置在水泵室内,不需要移动气瓶便可充气充气管(20m)。5 罐5.1 水罐容量: 至少12500 升(使用容量),符合NFPA 414材质:聚丙烯 (PP)隔板:横向和纵向人孔:内径450毫米,由铰链型弹簧快速开启盖子,绿色(也作为一个超压力安全装置) 溢流排放:包括溢流顶,排水管,整合在罐内,伸出水带直接流到底盘架下的地面上排水:球阀 50 毫米,手动控制,安装在罐底部;排水管固定和伸出在底盘架下面罐池:足够的尺寸使漩涡最小化罐位传感器: 必须带液位计水罐通过橡胶轴承灵活固定在底盘架上。两套水罐注入连接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包括:?止逆阀安装在罐凸缘上?一根注入管,内径 100 毫米,分成两根65毫米的注入连接,带蝶阀,手动控制,滤网和刚性闷接口。 水罐电动加热器2.5KW, 230V, 50Hz一个恒温器限制了最高水温约 7摄氏度。5.2 泡沫混合罐容量:1.500 升 (圆形) 材质:聚丙烯 (PP) 隔板:纵向人孔:内径450毫米;带有铰链型,弹簧负载快速打开盖子,黄色 溢流排放:包括溢流顶, 排水管安装在罐内和伸出水带里直接指向底盘架下的地面排水:请参见泡沫混合罐注入管罐位感应器: 必须带液位计位置:装在水罐内一根泡沫混合罐注入和排放管:带有水带和球阀, 50 毫米,手动控制;带有刚性闷接口STORZ 38,由黄铜制成 6炮系统6.1 车顶炮★6.1.1电子操作CAN-bus控制车顶,车前水炮★6.1.2车顶炮包括顶端带有喷嘴的伸出型臂。在驾驶室内有遥控摇杆控制,遥控杆控制为模拟系统控制遥控杆,遥控杆与车顶炮的角度,方向一致保持一致。 驾驶室内有平台通向车顶炮,在紧急情况中可手动操作。★6.1.3最大流量:6000 升/分钟,10巴可调节减少流量:3000 升/分钟,10巴射程基于泡沫混合液的温度和空气包围会有所变化最大流量时最大射程:(泡沫)最远直喷(AFFF):85米 无风(水) 最远直喷 :85米 无风分散型/雾状:最远25米,宽11米 无风压缩空气泡沫系统 工作90米 无风膨胀率:以泡沫混合物类型而定,最大为525%排水时间:2.25分钟旋转:270度仰角:0-70度俯角:0-20度 (取决于驾驶室顶部结构)自动系统:水炮根据遥控杆的方向而变动。 水炮自动恢复运输准备状态并锁上。流量装置: 喷射性能根据NFPA 4146.2 车前炮★6.2.1电子操作CAN-bus控制车前水炮位置:位于前保险杠上控制:从驾驶室内通过遥控手柄电动远程控制,带有控制蝶阀的开关,用于供应管排放:10巴时1500升/分钟射程: 全喷射泡沫 (AFFF):最远60米,无风全喷射水: 最远60米,无风分散型/雾状:宽6米远15 米,无风膨胀率:以泡沫混合物类型而定(最大为3)旋转:180° 仰角:0-70°俯角:0-30°所有控制水罐吸入管,泡沫罐吸入管和直流/雾状调节的蝶阀的必要开关都安装在驾驶员和副驾驶很容易触及的地方,安装在中心控制板上。6.3自保喷嘴自保喷嘴安装在车上:位置:前轴前面三个每个约 100 升/分钟,前轴后面一个每个约65升/分钟,第一后轴前面一个 每个约 65升/分钟,后轴之间一个每个约 65升/分钟形式:分散型控制:开关安装在驾驶室内的控制面板上。7 补充系统7.1 干粉系统型号:干粉250公斤 DPU250位置:储物箱内设计:一个干粉容器,耐腐蚀干粉:灌入250 千克 “ABC” 干粉,兼容泡沫工作压力:12 到 13巴,过压安全阀设置在 14 巴标准:系统符合欧洲或者美国标准。以下功能以及原件全部都在右边:干粉喷射干粉压力表所有球阀都为手动控制气体排放:一个氮气缸, 容量30升,能够通过用户所在地检测。注入压力为 200 巴;测试压力为 300巴;气缸喷漆符合生产厂商标准 。容器压力内置时间为15秒。7.2 快速灭火干粉卷盘 一个消防卷盘固定在车上。卷盘可容纳一根不可折叠消防水带(长30米,内径32mm Storz C接口)设计为快速展开型。 干粉喷嘴:扳手操作干粉喷嘴预先连接在干粉管上排量:2,5公斤/秒射程:约8米,无风电气操作开/关 阀门用于快速排放干粉管卷轴在右边,快速接口放在铝盒里。卷轴固定在一钢架上,有电动回卷回收功能。电动收回的橡胶管放在水带鼓里,以节约空间8 综合模块8.1 电动设备和报警装置★8.1.1电子系统应该包括区域控制系统(Control Area Network CAN),CAN-Bus系统确保各主要部位的相互交流工作,例如底盘,消防灭火系统和水炮,水泵等。CAN-bus系统通过简单的按键和LCD屏幕提供舒适的一体化的整车操作性,可在同一面板上体现出整车的状态(包括所有消防系统)并完成相应操作(提供实际图片,设计图片,工作原理说明)。交通灯符合欧洲 LH转向标准4个前车灯 (卤素)包括2个近光等和2个远光灯额外多一对雾灯,安装在保险杠下方额外多一对雾灯泡,安装在车辆尾部车辆尾部上方有2个方向指示灯倒车警报倒车摄像,在驾驶室内有显示屏彩色摄像系统安装在车前炮位置,摄像系统显示屏,安装在驾驶室内上装顶部4个空运警报灯驾驶室顶部有两个旋转警灯, 红色后车厢顶部有两个旋转警灯, 红色红色警灯车后有外部电源插座 230v/50Hz 声音警报装置PA 300 型,带广播系统 包括手持麦克风和扩音器电源插座 230V/50Hz无线设备预留处, 带有天线8.2 附加压缩空气供应外部压缩空气供应安装在车后9. 随车附件底盘随车附件1套修复用颜料1套干粉化学灭火器 1.8kg1套备用轮胎(含轮毂) 1套干粉 200Kg 各种灯泡 各2套各种保险丝 各2套燃油、润滑油、空气、液压油滤芯器 各1套10.远程实时监控系统车辆配备新型远程实时在线监控售后服务及车辆维保管理技术系统,远程在线实时诊断故障及事故分析服务系统程序可协助操作员对车辆以及相关部件的性能进行维护。可通过内部的无线通信模块以及移动式无线电将状态数据传递到数据中心,通过简单快捷的方式为操作者提供车辆分析,诊断,服务等数据信息. 可自动记录某些重要参数,例如:泵,云梯,发电机,灯杆,取力器等操作次数,运行时间;灭火剂用量;泡沫混合液位,水位;车辆行驶路线等。及时诊断车辆故障并反馈至相关售后部门。此系统必须确定能在中国地区使用(提供实际在国内的使用情况案例)★11、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文件)。12、投标人需列明所投车辆维修保养成本计划分析(10年为例)。中标车辆的维修保养将以此维修保养计划为基准(格式自拟)。本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且保修范围损坏而更换的部件保修期顺延。中标人能够在提供本地化服务。3、维修服务:对电话方式不能解决的故障,应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4、车辆使用培训方案:投标人需明确培训计划及内容、人员、课时安排和地点等具体培训方案,确保车辆验收合格后,保证10人能够正常熟练使用。5、对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投标人可以使用替代标准,但是替代标准必须在实质上等同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 第4章投标函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 投 标 函致: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DCZ
********-1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2条关于中标服务费的规定。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保 证 金致: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本支票,汇票或现金作为 (投标人名称、地址)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第号招标文件的 采购项目招标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5章投 标 报 价 表 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投 标 报 价 一 览 表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原产地数量单价(元)小计 (元)5×6质量保证期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人民币元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单机及联动)、包装、运输、保险、税金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4)报价总价须包含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1.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 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注明装运地点)总价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1主机和标准附件2专用工具3安装、调试、检验4培训5技术服务6其他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小写) 人民币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 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2.主要零部件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12345678910序号主要部件(货物)名称产原地型号 规格生产厂家主要参数数量单价合价123456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小写) 人民币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附件三设备简要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性能说明备注注:格式可自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投标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运行性能和响应程度说明表序号设备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投标产品响应程度(高于/满足/偏离)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第6章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1公司合法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投标人资格声明(见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6投标产品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7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投标产品的CCC认证证书9产品质量承诺书10 代理商必须提供有效经销授权(如提供长期授权,须将授权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备查)(1)投标人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人如具有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总代理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给总代理的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如具有授权资格的授权单位(除生产厂家或总代理之外)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该授权单位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从生产厂家直到授权给该授权单位的各级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11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介绍)(如有,复印件):(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11进出口代理公司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12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界定联合体主体成员单位,明确联合体双方的共同责任和单方责任,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13 其它(1)最近三年本公司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如有)(2)其它说明事项(如有)(3)其他相关认证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等(如有)投标人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制造厂家或经销商名称: (2)地址: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 (5)企业性质: (6)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7)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a)固定资产:原值:净值:(b)流动资金:(c)长期负债:(d)短期负债:(e)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f)资金类型:生产资金:非生产资金:2.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4.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出口销售额: 5.近3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 出口 总额6.易损件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 投标人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8.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年 月 日制造商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的职务电话号:公章: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履约的所有事宜,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单位名称、盖章、电话:地址: 产品质量承诺书致: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首先,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机会参加此项目投标活动,为此,我公司对所投标的车辆质量承诺如下: 1、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所投标的车辆为合格产品,并且产品通过国家强制规定进行CCC 认证; 2、我方保证所投标的车辆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正品;3、我方保证所投标的车辆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4、若我方中标,保证所送投标的车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若有不符,则放弃中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本次投标的车辆及零部件均是全新的,绝对不是翻新的;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开 标 一 览 表招标项目: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重型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CZ
********-1 年 月 日序号投标总价(人民币/万元)交货时间备注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一:表一总打分标准表分项评价因素权重分值说明价格投标报价30%100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技术投标产品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20%100优于标准: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并在某些参数上高于招标文件标准的得100-90分;满足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9-70分;基本满足标准:“★”技术条款完全满足,非“★”技术条款虽有偏离,但是基本上能够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非“★”技术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减3分(在70分的基础上)。投标产品品质和性能20%100优秀标准:投标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智能控制、噪声控制、环保节能等方面性能和品质十分优越的得100-90分;良好标准:投标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智能控制、噪声控制、环保节能等方面性能和品质比较优越的得89-70分;一般标准:投标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智能控制、噪声控制、环保节能等方面性能和品质一般的得69-50分。商务售后服务措施10%1001、优秀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措施内容非常科学、合理、可行,售后服务系统非常完善、针对性非常强,综合实力强大,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的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措施内容比较科学、合理、可行,售后服务系统比较完善、针对性比较强,综合实力比较强大,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的得89-70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措施内容基本科学、合理、可行,售后服务系统基本完善、针对性和综合实力一般,基本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的得69-50分;车辆使用培训方案10%1001、优秀标准:车辆使用培训方案中的培训计划及内容非常详细完善,人员、课时安排非常合理可行,方案内容针对性非常强,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的得100-90分;2、良好标准:车辆使用培训方案中的培训计划及内容比较详细完善,人员、课时安排比较合理可行,方案内容针对性比较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的得89-70分;3、一般标准:车辆使用培训方案中的培训计划及内容基本完善,人员、课时安排合理可行,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基本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的得69-50分;投标产品的用户服务评价5%100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用户服务评价内容和数量横向对比,然后进行综合打分:优秀标准:用户服务评价份数最多,评价内容非常详实,客户满意率最高的得100-90分;良好标准:用户服务评价份数较多,评价内容比较详实,客户满意率较高的得89-75分;一般标准:用户服务评价份数较少,评价内容一般,客户满意率一般的得74-60分;车辆维修保养成本计划分析5%1001、优秀标准:车辆维修保养成本计划的内容非常详细完善,维修方便及时,维修成本最低,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作战需求的得100-90分;2、良好标准:车辆维修保养成本计划的内容比较详细完善,维修比较方便及时,维修成本较低,能够满足招标人的作战需求的得89-70分;3、一般标准:车辆维修保养成本计划的内容基本完整,维修方便,维修成本较高,能够基本满足招标人的作战需求的得69-50分; 本项目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期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1表示。本项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1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1。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八期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本项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 价格加分 =(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2 +(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2。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二、评分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委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售后服务措施得分高的;三、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附件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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