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项目编号:HHGP-2020-A-001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项目编号:HHGP-2020-A-001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项目编号:HHGP-2020-A-001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 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GP-2020-A-0014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货到现场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六)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及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本项要求。注:小微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6日到 2020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 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 方式:网上领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tjgp.czds.tj.gov.cn/gys_login.jsp)。 (2)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网上领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为方便后期开具发票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HGP-2020-A-0014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陈塘园区支行银行帐号:****************71(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ehetj@163.com。(3)邮件主题为:HHGP-2020-A-0014的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 联系方式:130*****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 电 话:130*****28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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