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水环境提升项目湖滨调蓄处理站工程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影响安全评估项目遴选公告
东湖水环境提升项目湖滨调蓄处理站工程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影响安全评估项目遴选公告
东湖水环境提升项目湖滨调蓄处理站工程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影响安全评估项目遴选公告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人”)委托,对东湖水环境提升项目湖滨调蓄处理站工程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影响安全评估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1.工程概况:东湖流域位于武汉市东南部,流域总面积128.74km2,东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实施范围为东湖风景区托管面积61.86k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东湖汇水区中东湖风景区托管范围内的市级项目,主要内容包括5大子项工程,本次实施范围为子项工程“大型混流排口高倍数截流工程”中湖滨调蓄处理站项目。拟建的湖滨调蓄处理站位于东湖湖畔,东侧紧邻湖滨泵站,临近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武昌段体育学院站~光谷广场站区间。本项目投资估算为48万元。
2.遴选内容:东湖水环境提升项目湖滨调蓄处理站工程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影响安全评估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4.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东湖水环境提升项目湖滨调蓄处理站工程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影响安全评估,主要内容为:调查场地周边建构筑物环境、确定深基坑和邻近地铁结构的立体关系、分析相关的地质勘察报告、评估邻近地铁结构的安全性,并提出相应的工程保护措施和工程应急预案的建议等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次遴选范围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为止。
5.资格条件:
参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需含轨道交通工程)资质。
(3)参选人近3年内(2017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安全评估的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参选人正式员工。
(5)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参选人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16年、2017和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参选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遴选。
(7)参选人不得在武汉碧水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企业目录中。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遴选项目(如同时参选,按成功购买遴选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参选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8月25日17时00分至2020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购买遴选文件,具体价格以电话通知为准。(遴选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的,请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遴选人、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8.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送达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9.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人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遴选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公告发布平台: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遴选人: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汉口江滩大楼二楼
联系人:梅进先
电话:***-********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中国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人:邓玥
电话:151*****357
电子邮箱:dengyue@gtc.genert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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