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省道改线工程(通富北路北延)招标公告

225省道改线工程(通富北路北延)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225省道改线工程(通富北路北延)/通富北路北延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TZA********2
1、 工程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25省道改线工程(通富北路北延)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请示报告[2012]354号 (2)投资额:80000.00万元
(3)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仁、四安、石港三个镇 (4)建设规模:0

3、 标段编号:TZA********201 标段名称:通富北路北延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80000.00万元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最低等级:必须满足:公路工程一级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最低等级: 必须满足:公路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6、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
7、其他报名条件:

8、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9、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投标时间:2012-7-11至2012-8-3;投标地点为通州区招标投标网(工作日9:00-17:00)。
公告详细信息:


南通市通州区225省道改线工程(通富北路北延)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BT方式)

一、南通市通州区225省道改线工程(通富北路北延)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通过招商选定项目施工单位。

二、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仁、四安、石港三个镇

⑵工程规模:道路全长22.732公里,大桥3座,中小桥及涵洞若干座,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投资约8亿元。

⑶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8月25日至2014年12月30 日。

⑷质量要求: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达到合格。

四、 支付方式:采用延时支付施工模式

延时支付(回购)款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计息。甲方延迟至完工后42个月内支付所有乙方应收账款,第一笔延时支付款在工程交(完)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的第18个月内付工程款总额的40%,同时结付利息;第二笔延时支付款在工程交(完)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的第30个月内付工程款总额的30%,同时结付利息;第三笔延时支付款在工程交(完)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的第42个月内付工程款总额的30%,同时结付利息。每笔延时支付款在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停止计息。

五、标段划分、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标段

序号
招 标

内 容
合同估算

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道路、桥梁、交通工程等
约80000
主项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壹级资质
注册建造师壹级

(公路或市政专业)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审;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项目投资建设能力;

3、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主项资质);近五年累计成功完成过不少于30Km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需包含路基工程类)的施工项目;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里程在10Km或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类)的施工项目。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 2009 年1月 1 日起)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类似工程施工的无不良记录。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壹级公路(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建工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项目已近尾声,具有发包人同意参加投标的证明。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七、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等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至2012年7月27日。

九、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2年7月 28 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人将于2012年7月 30 日24时前回复所有答疑、澄清要求、补充通知及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 3日14:3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银河路58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十二、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投标报价70分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6人(含6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扣除暂定金额)中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含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扣除暂定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等于基准价得70分,在此基础上每高出1%扣1分,每低出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内插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施工组织设计30分。

2、评标程序

资格条件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十三、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十四、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现金200万元/投标单位。

十五、特别提示:

(1)除采取现场报名的项目外,采取资格后审或者资格预审的项目,潜在投标人均须先行办理入库审核、如实申报单位信息、取得系统加密锁。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采取资格后审的,入库审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取得系统加密锁。未取得加密锁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资格预审采取网上报名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

(2) 入库申报、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tzzbb.com)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

(3)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州鼎通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址:
通州区银河路70号(通州区交通局内)
地址:
通州开发区碧华路80号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曹小姐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2012年7月11 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赵树堂 联系人:
电话:86101589 电话:
传真: 传真:



南通市通州区225省道改线工程(通富北路北延)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BT方式)一、南通市通州区225省道改线工程(通富北路北延)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通过招商选定项目施工单位。二、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三、工程概况:⑴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仁、四安、石港三个镇⑵工程规模:道路全长22.732公里,大桥3座,中小桥及涵洞若干座,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投资约8亿元。⑶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8月25日至2014年12月30 日。⑷质量要求: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达到合格。四、 支付方式:采用延时支付施工模式延时支付(回购)款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计息。甲方延迟至完工后42个月内支付所有乙方应收账款,第一笔延时支付款在工程交(完)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的第18个月内付工程款总额的40%,同时结付利息;第二笔延时支付款在工程交(完)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的第30个月内付工程款总额的30%,同时结付利息;第三笔延时支付款在工程交(完)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的第42个月内付工程款总额的30%,同时结付利息。每笔延时支付款在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停止计息。五、标段划分、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标段序号招 标内 容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一道路、桥梁、交通工程等约80000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壹级(公路或市政专业)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审;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项目投资建设能力;3、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主项资质);近五年累计成功完成过不少于30Km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需包含路基工程类)的施工项目;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里程在10Km或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类)的施工项目。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 2009 年1月 1日起)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类似工程施工的无不良记录。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壹级公路(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建工程。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项目已近尾声,具有发包人同意参加投标的证明。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七、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等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八、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至2012年7月27日。 九、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2年7月 28 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十、招标人将于2012年7月 30 日24时前回复所有答疑、澄清要求、补充通知及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 3日14:3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银河路58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十二、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投标报价70分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6人(含6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扣除暂定金额)中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含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扣除暂定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等于基准价得70分,在此基础上每高出1%扣1分,每低出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内插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施工组织设计30分。2、评标程序资格条件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十三、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十四、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现金200万元/投标单位。十五、特别提示: (1)除采取现场报名的项目外,采取资格后审或者资格预审的项目,潜在投标人均须先行办理入库审核、如实申报单位信息、取得系统加密锁。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采取资格后审的,入库审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取得系统加密锁。未取得加密锁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资格预审采取网上报名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2) 入库申报、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tzzbb.com)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3)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州鼎通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地址:通州区银河路70号(通州区交通局内)地址: 通州开发区碧华路80号联系人:赵先生联系人: 曹小姐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2012年7月1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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