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15局、21局拉日公路物资联合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11局、15局、21局拉日公路物资联合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招标条件

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叶高速公路拉日段工程十一标段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以《西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藏交发〔2017〕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叶高速公路拉日段工程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2中铁十五局集团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施工十标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以《西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藏交发〔2017〕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施工十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八标段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以《西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藏交发〔2017〕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叶高速公路拉日段工程十一标段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省日喀则市仁布县。合同金额24.84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20年6月,竣工日期:2024年6月。主要工程: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茶巴拉服务区至大竹卡段第十一标段,标段起止里程K99+960~K109+900(以右线为准),涉及路基、路面、交叉、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通信预留预埋等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

2.1.2中铁十五局集团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施工十标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合同金额24.72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20年4月,竣工日期:2024年3月。主要工程: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施工十标项目路线全长10.76公里。经过的主要城镇有尼木县卡如乡、仁布县康雄乡、仁布县切娃乡;主要公路有国道318;主要河流有雅鲁藏布江。主要工程有特长隧道7712m/2座,中长隧道930m/1座,大桥908m/3座,中桥163m/2座,涵洞通道5道。挖方3.76万方,填方17.45万方,砼防护工程2.04万方。路面底基层、基层23.03万m2、沥青上面层19.68万m2、中面层19.68万m2、下面层2.25万m2。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10.76km。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其余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

2.1.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八标段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合同金额20.35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20年5月,竣工日期:2024年4月。主要工程:路线全长10.055公里,按照双线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小时,路基宽度2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隧道三座,其中帕当山隧道特长隧道是本标段控制性工程,中桥一座,大桥三座。

2.2 招标内容:钢材、型钢、钢绞线,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表2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4@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DJC15-1”;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注:款项应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汇款要求详见公告9.3项)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④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表3)。

⑥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表3)。

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所有响应人均须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完成注册,并及时更新维护资质文件。已购买首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RCC-CDJC-2020-15)的投标人可免于购买本次招标对应包件采购文件,仅需提交报名资料。

5.3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4楼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8.联系方式

9.1.1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叶高速公路拉日段工程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仁布县切洼乡中铁十一局。

联 系 人:陶平虎电 话:183*****555电子邮件:********1@qq.com

9.1.2招 标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施工十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卡如村。

联系 人:王照伟电 话:178*****311电子邮件:********82@qq.com

9.1.3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吞巴镇。

联 系 人:郭国发电 话:182*****053电子邮件:********9@qq.com

9.2招标组织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1楼 邮 编:610000

标书售卖及答疑联系人:陈雪峰联系电话:139*****138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牟达波联系电话:186*****002

电子邮件:********4@qq.com.

监督电话:180*****417

9.3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01217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联行号:********3078)

汇款说明:汇款单须注明(CDJC15-1+项目简称和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2020年8月25日


附表1

包件划分一览表

招标编号:CRCC-CDJC-2020-15-1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规格型号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型 钢

LRXG01

6593

详见物资需要一览表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叶高速公路拉日段工程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2000

20

2

钢 材

LRGC02

10454

中铁十五局集团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施工十标项目经理部

2000

20

3

钢 材

LRGC03

10454

中铁十五局集团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施工十标项目经理部

2000

20

4

型 钢

LRXG02

6525

中铁十五局集团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施工十标项目经理部

2000

20

5

水 泥

LRSN03

181330

中铁十五局集团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施工十标项目经理部

2000

20

6

钢绞线

LRGJX02

62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部

1000

10

7

型 钢

LRXG04

6403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部

2000

20

8

型 钢

LRXG05

6403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施工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部

2000

20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2

招标编号:CRCC-CDJC-2020-1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年(或2018-2019年)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18-2020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2020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型钢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年(或2018-2019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8-2020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8-2020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同类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合同复印件)。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型钢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提供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资源来源证明,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钢绞线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 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年(或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8-2020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3.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2020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钢绞线资源来源证明文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提供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资源来源证明,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水泥

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熟料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

4.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水泥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2017-2018年(或2018-2019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4.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8-2020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4.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8-2020年铁路或高速公路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4.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近两年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8-2020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20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3.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鲜章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已列入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


附表3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CDJC-2020-15-1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开票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座机):

邮寄地址


声明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必须将本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4@qq.com;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http://ecm.crcc.cn/unlogi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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