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二期)医用家具制作及安装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兴山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二期)医用家具制作及安装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投标人提问1:评分标准中成品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品(办公桌、衣柜)检验报告,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镉、铬、汞)≤5mg”
质疑内容:本次采购中清单中无办公桌,且重金属含量指标为油漆产品检测项,本次采购清单中亦无油漆产品。违反了招投标法中的“设定特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故本条评分标准应当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五、货物需求一览表”第21项“医生办公室小会议桌”为会诊办公桌。现将“医生办公室小会议桌”货物名称修改为“医生办公室会诊办公桌”,货物特征描述修改为:医生办公室会诊办公桌,2400*1200*760,1、基材采用E1级中纤板贴木皮,板面采用环保油漆。2、配置:主台面+时尚钢脚架。附图详见澄清文件。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审“成品检验报告”评分标准修改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检验报告的出具时间为准)以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办公桌)检验报告,检验类别必须为抽样检验或委托抽样检验,甲醛释放量≤0.2mg/L,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镉、铬、汞)≤5mg;提供地市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得1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提问2:评分标准中五金原材料检验报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液压缓冲导轨、液压缓冲铰链均通过盐雾试验且连续喷雾试验100小时,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和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实测值等级为8-10级”
质疑内容:五金配件都是相应的国家标准,此处设定特定的检测值显然是过于偏向某潜在投标人,五金配件常规的检测根本无此项,此项只得送检人在做特殊说明后检测单位才会进行此项的检测。此条有为特定投标人设定特定的评分标准。应该予以删除并修改为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检测指标即可。
答:该评分项考核的是产品的耐腐蚀性,因医院环境特殊,此项考核标准是十分必要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投标人提问3:评分标准中的产品性能“塑料件耐老化性能(500h)拉伸强度保持率大于60%,断裂伸长率保持率大于60%,得2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胶板台类产品和办公椅的老化性能检验报告”
质疑内容:本次采购清单中无胶板台类产品无办公椅“,请问这次控标的投标人是有多么不专业,把采购人往坑里带!同样违反了招投标法中的“设定特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应当取消。
答: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审“产品性能”评分标准“塑料件耐老化性能(500h)拉伸强度保持率大于60%,断裂伸长率保持率大于60%,得2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胶板台类产品和办公椅的老化性能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删除。
投标人提问4:评分标准中厂家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3种认证,认证的范围包含:医疗家具的设计、生产、销售”
质疑内容:拥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种证书可以理解是采购人注重生产厂家的实力,这个包含“医疗家具的设计、生产、销售”,要求的如此详细,怕是对着某投标人的证书才能写的出来,此条存在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的嫌疑,应当删除后者包含的内容。
答: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审“厂家认证证书”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备(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家具的设计、生产)、(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家具的设计、生产)、(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家具的设计、生产)、(4)符合FSC-COC标准的“森林认证证书”,全部具备得6分,每缺少一个或过期或认证范围不符的扣1.5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提问5:技术评审“成品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检验报告的出具时间为准)以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办公桌、衣柜)检验报告,检验类别必须为抽样检验或委托抽样检验,甲醛释放量≤0.2mg/L,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镉、铬、汞)≤5mg;提供地市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得1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得3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重金属含量指标要求主要针对油漆类产品,本次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产品并未有油漆类产品,故作此要求并不合适,建议取消。
答:详见投标人提问1。
投标人提问6:技术评审“五金原材料检验报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液压缓冲导轨、液压缓冲铰链均通过盐雾试验且连续喷雾试验100小时,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和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实测值等级为8 -10级,得2分。(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这个评分数据是企业自行要求的检测数据,不是国家质检部门执行的检测依据,国家检测标准为:电镀件耐腐蚀要求:12小时的中性盐雾试验后,达到外观RA6级的规定,即为“合格”;如此特殊的数据要求,有故意针对某潜在投标人检测报告“量身定做”的嫌疑,建议修改为“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答:该评分项考核的是产品的耐腐蚀性,因医院环境特殊,此项考核标准是十分必要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投标人提问7:技术评审“产品性能”塑料件耐老化性能(500h)拉伸强度保持率大于60%,断裂伸长率保持率大于60% ,得2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胶板台类产品和办公椅的老化性能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本次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产品并没有办公椅和胶板台类产品,故作此要求不合理。“塑料件耐老化性能”也不是国家质检部门进行家具产品检测的通用性指标,如此制定特殊的检测指标和数据,有故意针对某潜在投标人检测报告“量身定做”的嫌疑,建议取消该项评分条款。
答:取消该评分项,详见投标人提问3的答复。
投标人提问8:综合评审“厂家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备(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家具的设计、生产、销售)、(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家具的设计、生产、销售)、(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家具的设计、生产、销售)。请问生产经营企业的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家具的设计研发、生产是否能得分?
答:可以得分。此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投标人提问4的答复。
投标人提问9:综合评审“厂家认证证书”(5)符合CSCA21-01-2016标准的办公桌“人类工效学认证”、(6)符合CSCA21-09-2017标准的文件柜“人类工效学认证”。此评分项与本次采购内容完全没有关联,采购项目中有办公桌和文件柜吗?迎合特定的投标人设置的评分条款,指向性太明显,而且CSCA21-01-2016标准和CSCA21-09-2017标准均为不同的认证机构采用的依据标准之一,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同的认证机构采用的依据标准不同。如果强调采用此标准也就是要求必须采用该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有故意针对某潜在投标人认证证书“量身定做”的嫌疑,明显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取消该项评分条款。
答:此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投标人提问4的答复。
投标人提问10:综合评审“产品环保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备(2)符合《CEC032-2019CEC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技术规范》的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木家具、金属家具)、(3)符合《CEC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技术规范》的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木家具、金属家具)。本次采购内容里面有金属家具吗?而且这两项证书的检测内容是互相重复的,都是对家具中包含“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内的有害物质相关指标的检测认证,该证书的检测依据标准均不属于国家标准范围,不同的认证机构采用的依据标准不同。本次招标文件中有很多这种特定评分条款,既与本次采购没有关联,又不属于国家质检部门执行标准中的通用性指标,还故意针对某潜在投标人指定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依据标准,明显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修改该评分条款为“提供有效的符合《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技术规范》的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木家具)”。
答: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是针对气体类有害物质的检测,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是针对重金属有害物质的检测。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审“产品环保证书”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备(1)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2)符合《CEC032-2019CEC低V0CS家具产品认证技术规范》的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木家具)、(3)符合《CEC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技术规范》的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木家具)、(4)符合CEC006-2016《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家具》标准的“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四星级及以上证书、(5)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人造板类家具、钢木家具),全部具备得10分,每缺少一个或过期或认证范围不符的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提问11: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四、样品要求”:1.需要提供的样品:2F-6F双人间病房衣柜、1F-6F双人间病房地柜、300mm*300mm实木多层板一块,“2F-6F双人间病房衣柜”样品按原尺寸的1/3制作样品、“1F-6F双人间病房地柜”样品按原尺寸的1/2制作样品。请问是否按“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产品规格原尺寸,长、宽、高等比例缩放为1/3或1/2来进行样品的制作,能否明确样品尺寸,以免产生歧义。
答: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人澄清部分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审“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评分标准修改为:整体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质量保证期限合理,维修服务队伍配备合理,得4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万忠强
电 话:180*****9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徐幔
2020年8月25日
招标
|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