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川滇界至彝良海子白水江特大桥钢结构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川滇界至彝良海子白水江特大桥钢结构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川滇界至彝良海子)白水江特大桥钢结构检测招标(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5】71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交基建[2017]156号批复。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自筹和金融机构融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川滇界至彝良海子)白水江特大桥钢结构检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和镇雄县境内。
2.2项目规模: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起点桩号为K100+000,位于彝良川滇界牛街镇白虾村尖山子;止点里程桩号为K237+760,设置北闸枢纽立交与麻昭高速公路衔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二期工程即川滇界至彝良海子段,主线路线全长42.888公里。起点桩号K100+000=宜宾至彝良(川滇界)高速公路止点K103+128.173;路线终点位于彝良县海子镇新场村,顺接本项目一期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止点桩号K142+887.57=彝良(海子)至昭通段起点K144+910。主线川滇界至彝良海子段主要控制点为:白虾村尖山子、柳溪、两河口、细沙、大坡梁子、海子河。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
小草坝连接线起点位于镇雄县杉树乡细沙河村,接主线设置的细沙互通,起点桩号LK1+029=细沙互通AK0+000;止点位于彝良县小草坝镇西石垭,接在建的彝良(红石岩)至牛街(油光坎)二级公路,止点桩号LK27+298.243,路线全长26.*******公里。
白水江特大桥中心桩号K108+922。主桥上部采用上承式钢箱桁肋拱桥,主拱圈跨径330m,矢高60m,矢跨比1/5.5,拱轴系数1.5。拱圈采用钢桁结构,上下弦杆为等截面钢箱,腹杆、平联等杆件采用焊接工字钢,横向分三片拱肋,拱肋为等高桁架,桁高8.5m,拱箱断面内轮廓尺寸为1.4m×1.0m,内设纵向加劲肋,钢桁拱肋上下弦杆钢箱壁从拱顶至拱脚分节段变厚,变厚范围30~42mm,弦杆与腹杆的连接采用整体式节点。拱上立柱采用三柱式钢箱桁架柱,立柱纵桥向标准间距16m,横向三根立柱为等截面钢箱,钢箱截面横桥向为1.0m,顺桥向为1.6~1.26m,壁厚16mm,内设纵向加劲肋及横隔板。立柱墩高大于12m时柱间设置交叉斜撑,斜撑杆件采用焊接工字钢,高598mm,翼板厚16mm,腹板厚12mm。立柱顶与刚格构成主纵梁焊接。全桥钢材使用量约13049吨。
2.3招标范围:为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川滇界至彝良海子)白水江特大桥钢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服务,主要包括①主拱圈的钢桁拱肋上、下弦杆、腹杆、平联、交叉腹杆;②拱上立柱的立柱、交叉斜撑;③桥面的主纵梁、次纵梁、中间横梁、挑臂;④预埋件等杆件制造、涂装及工地焊接、涂装进行理化检测、涂装检测和无损检测,以及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规范要求的检测工作。
2.4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预期60个月,其中预期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GJGJC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括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4)具有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CMA证书附表中参数至少包括:钢结构工程检测(含超声波探伤检测、射线探伤检测、磁粉探伤检测、渗透探伤检测等无损检测;钢结构力学检测;螺栓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等相关参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或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企业)、参与本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投标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6日09:00时至2020年9月1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形式)。
6.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8日09:00时。
6.2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厅(地址:昆明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刻录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户名: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昭通凤凰支行
GJGJC1标段,账号:********144*****2019-4116,金额:20000元。
7.2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保证金提交时间为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09:00时。
7.3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提交保证金。
7.4保证金提交程序:
投标人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信息需和电子交易系统内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在投标界面“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确认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未确认,未绑定项目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9.特别说明:
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公证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开标等候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和经停史,或与疫区人员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接触史等应主动回避。投标人代表原则上只1人进入开标厅参加开标会议,最多不超过2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迎宾大道1号御峰云府29楼
邮政编码:657000
联系人:王应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绿地云都会创海大厦1804、1805、1806号
邮政编码:650224
联系人:周学辉 赵星
电话:0871-********
传真:0871-******** 151*****151
电子邮件:********88@qq.com">********8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云南映象支行
账号:137*****2050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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