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龙村环境整治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升龙村环境整治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宁海县升龙村环境整治河道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升龙村环境整治河道整治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茶院乡升龙村;建设规模:干砌块石挡土墙962.5立方等;预算造价286163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宁海县升龙村环境整治河道整治工程。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7月12日9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宁海县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有资质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根据浙水建【2010】33 号文、甬水建【2007】22 号文、甬水建【2007】44 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被宁海县、宁波市级、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已过的除外,无公示期的按通报发文之日 6 个月计)。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 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7月16日8:30时—17:00时止(上班时间)
3.2 报名地点: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宁海县跃龙路103号建设银行二楼);
3.3 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持下列资料报名:
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⑸.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⑹.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B证);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A证);(9).有效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红章),无效的后果自负。
四、招标文件获取:招标人将对提交报名资料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为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伍仟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茶院乡升龙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茶院乡升龙村内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杨继斌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跃龙路103号建设银行二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金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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